工程结算纠纷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因工程价款结算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常见的工程结算纠纷问题包括:
1. 质量不合格、未完成工程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2. 工程变更后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3. 因工程价款计价标准或结算方式约定不明产生的结算纠纷;
4. 因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变化产生的结算纠纷;
5. 已送审价为准的结算纠纷;
6. 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引发纠纷;
7. 违约的争议。
为了避免工程结算纠纷,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转包,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签定协议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对附加条款要仔细推敲,咨询有关专家,请专家给予指导。同时,在工程变更时,应先做工程量和造价增减分析,严格进行工程变更把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工程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在竣工验收后,应及时解决工程中的索赔问题,确保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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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发生的结算纠纷一般归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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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价款纠纷怎么办(工程款结算纠纷怎么处理)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8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尊重合意”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 在工程造价结算中,应当基于以上两个原则,解决不同的结算争议。结合司法解释和相关审判实践,一般的处理规则如下: 1、双方已结算认定造价后一方反悔的,不予支持。 2、双方如约定以第三方的审价结果为准的,一方对第三方审定的价格有异议的,不应当支持,除非证明第三方在审价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双方如委托第三方审价但未就审价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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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纠纷是谁管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3工程结算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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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纠纷诉讼时效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53年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承包人结算工程价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当事人约定的结算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因此,从对方应付工程款之日起3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经过,即获得法院支持的胜诉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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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纠纷工程款未结算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04工程款纠纷。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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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疏浚合同纠纷工程量结算一般怎样处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8通常按照协议价增加计价,协议无约定的,按照当地市场价计价,市场价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计价。建议携带工程合同到律所详细咨询,未见到协议不敢贸然给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