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监护人监护权争议的理由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10:01:59 93 人看过

上诉人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上诉人认为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

上诉人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到案件正确判决的;

一审裁判作出后至上诉期届满前,当事人发现了新的证据,而这新证据足以改变一审裁判的结论。

民事诉讼上诉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对当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其他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数量和事由,以及上诉的要求和理由。

3、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送原审人民法院。

4、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

5、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和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证据一并提交第二审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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