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21:53:32 52 人看过

一、防城港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1、因刑满释放、失踪人员重新出现等原因需恢复发放养老金的;

2、已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

二、防城港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设立依据

《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依据文号劳办险字〔1990〕1号全文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依据文号劳社厅函〔2001〕44号全文

《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依据文号劳社厅函〔2003〕315号全文

《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依据文号人社厅函〔2010〕159号全文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部发〔2014〕23号

第三十一条:……待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出待遇领取申请,社保机构于其服刑期满后的次月为其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四十九条: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理:……(二)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基本养老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哈尔滨延寿县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流程怎么走
    一、哈尔滨延寿县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流程怎么走1.受理:业务人员核实社会化管理处提供的材料,在系统中变更养老金发放状态。2.审核:业务审核人员依据受理业务留存的纸质材料,核对发放状态及续发养老金月数。二、哈尔滨延寿县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设定依据1.《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劳办险字〔1990〕1号)全文。2.《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全文。3.《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全文。4.《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全文。5.《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节选)第三十一条:……待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出待遇领取申请,社保机构于其服刑期满后的次月为其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2023-05-18
    336人看过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和享受待遇都有哪些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享受待遇:1、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a、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1、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2、符合规定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3、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在接到鉴定结论3个月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b、单位和参保个人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c、符合规定的缴费年限,经过法定审批手续。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2、退休养老待遇由三部分组成:a、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1%;b、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帐户的累积储存额
    2023-05-05
    264人看过
  • 防城港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防城港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受理条件有哪些人员增员:1.单位增加人员: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增加人员。2.灵活就业人员: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减员:1.单位减少人员:因工作调动、辞职、死亡减少人员,因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停保。2.灵活就业人员:因参保关系变动、死亡、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停保。二、防城港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办理材料《参保人员管理单位变更申报表》三、防城港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办理依据(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十四条参保人
    2023-05-19
    163人看过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家《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意见实施之日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023-05-30
    283人看过
  • 防城港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防城港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受理条件有哪些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提出申请,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许可证所列工种进行报名。二、防城港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设定依据部门规章:《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1993年7月9日发文)第十六条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提出申请,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签发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部门规章:《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6号)(2018年3月7日发文)。三、防城港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办理材料(一)单位申报职业技能鉴定:1.《防城港市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初考、补考)考核审批表》(一式一份),原件1份;2.《防城港市申报职业资格鉴定人员报名表
    2023-05-19
    50人看过
  • 防城港价格临时补贴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防城港市港口区价格临时补贴申领受理的条件有哪些已领取失业金人员经过核定后进行发放,无需申请人申报。二、防城港市港口区价格临时补贴申领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2、业务受理窗口受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待遇股经办人审查4、待遇股审核人做出审核结论5、财务股进行待遇拨付三、防城港市港口区价格临时补贴申领办理的法律依据1、《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第五条:明确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来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2、《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第二条:各统筹地区要按照国发〔2010〕40号文件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抓紧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
    2023-05-18
    192人看过
  • 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应符合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截止榆林市各区(县)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当日,年满60周岁并符合其他参保条件的人员,个人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截止榆林市各区(县)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当日,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须按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含补缴,累计不超过15年),从年满60周岁或补缴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截止榆林市各区(县)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当日,45周岁以下人员按年度缴费,且缴费年度在15年以上(含补缴,累计不少于15年),从年满60周岁或补缴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2023-05-30
    248人看过
  • 防城港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复审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防城港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复审受理条件有哪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2年司法部令第74号公布,2002年7月8日起施行)第三条符合《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第四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负责本省(区、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复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地(市)司法局负责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报送及证书的发放。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地(市)司法局可以委托县司法局接收申请材料,转交地(市)司法局进行初审。第五条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第七条地(市)司法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
    2023-05-18
    150人看过
  • 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申报条件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2、祖母、母、妻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3、子、女(包括遗腹子、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六岁或残疾经过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4、子女虽然超过十六岁但仍在普通中学或职业中学、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军队院校和研究生)就读者;5、职工自幼由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须依靠职工供养且共同居住者;6、独生子女其父母无论谁死亡,凡子女符合供养条件的都可作为供养直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7、凡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直系亲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的,以后虽然符合供养条件也不能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不得享受有关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2023-05-03
    284人看过
  • 哈尔滨市养老待遇补发办理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哈尔滨市养老待遇补发办理申请条件有哪些一是新退休(职)人员,因行政审批原因致使行政部门审批退休时间晚于参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间或因社保经办机构原因致使核定养老金时间晚于参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间的,按行政审批的起薪时间补发养老待遇;二是行政审批部门核改待遇的,按行政审批结果补发或退发养老待遇。二、哈尔滨市养老待遇补发办理申请流程1.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待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告知其向有关单位申请。2.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由业务经办人员按行政审批的待遇享受时间补发养老待遇,提交业务;3.业务审核人员依据办事要件,对业务经办人员提交的业务进行审核,完成系统操作,业务办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即时办理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
    2023-05-28
    446人看过
  • 防城港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防城港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据悉,防城港市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按照其工伤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待遇标准的,该标准共分为四个档次,其中,造成伤残的待遇标准为补助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
    2023-05-08
    359人看过
  • 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需要哪些
    政府建立农村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现阶段全县农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养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由县财政全额承担,根据当年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符合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35周岁以上家庭成员,均已按规定参保并正常缴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参保缴费起始日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2、参保缴费起始日4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按规定参保并足额缴纳了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且年满60周岁的人员;3、参保缴费起始日45周岁以下,按规定参保,且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人员。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但未按规定缴足养老保险费者,本人应按规定补缴对应年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总额及利息,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不享受财政补贴。从缴清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含参保缴费人员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在一个月内到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
    2023-05-09
    264人看过
  •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内容有哪些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基本一致,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是年满16周岁非在校生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回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构成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等以此类推的10个档次,地方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退休后按个人缴费金额分发养老金,多缴多得。因经济发展迅速,城镇居民收入也在实时变化,国家可依据现实情况灵活调整缴费档次。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将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国家东西部补助份额不同,中西部地区将按照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东部地区只有50%的补助。每个参保人员都有国家为其设立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且终身记录投保信息。养老金待遇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
    2023-05-09
    151人看过
  • 徐州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一、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第十八条规定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1.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年满55周岁);2.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3.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的市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三)缴费年限15年以上。二、实际从事特殊工种的相关规定(一)实际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是国家规定的特殊
    2023-05-30
    32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复议条件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
    •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2
      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一般规定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
    •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的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员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退职条件; (二)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非本市户籍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一
    • 济南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条件有哪些, 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标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4
      生育保险待遇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
    • 申请低保的条件有哪些,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城市居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