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征地补偿款村委会动用的情形,你要学会这样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2 19:59:36 126 人看过

近日,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一起村主任私自挪用村民征地款的案件,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责令被告人肖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所得赃款1037879.06元人民币,发还给被害单位。

实践中这样的案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我们经常会见到村委会活跃在征地拆迁的第一线。

那么村委会是怎样的一个组织,法律在拆迁中对它作了怎样的规定,我们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在明拆迁律师就给您一些分析和建议:

关键问题一:村委会是否有权征地?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由此可见,村委会并非行政机关,更不是一级政府,征地拆迁的实施主体应该是市、县人民政府,村委会并没有权利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

但是,为什么我们在现实中看到村委会的身影在征地拆迁中如此活跃呢?一种情形是村委会接受了征收方的委托,从而协助征收方组织签订补偿协议等行为;还有一种情形是某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土地财政收入和自己的政绩,置法律规定于不顾,在无法获得审批指标又想要征地的情况下,让村委会冲在前面实施所谓“协议拆迁”,而自己在幕后操控指挥,一旦出事就将责任推给村委会,把自己的责任撇清。

所以大家在拆迁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拆迁项目究竟是何法律性质,是不是国家的征收行为。

如果含混不清,被征收人与村委会所签订的补偿协议就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等真正出问题的时候就悔之晚矣了。

简言之,在一个征收项目中,村委会的地位究竟如何,是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村务公开去及时了解和获知的。

区分协议拆迁和一般征收项目,对于维权方案的制定尤为关键。

关键问题二:村委会与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款是大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那么法律对村委会做了哪些规定,被征收人又该怎样对村委会进行监督呢?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可见,涉及征收补偿款使用、分配和处分的重要问题,并不是村委会或者个别人就可以私自决定,一定要通过由全体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让大家充分知晓、民主决定才可以。

如果没有履行这些程序就做出决定,甚至草率的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用拿去搞投资、升值,这种行为很可能是违法的。

此外,法律对村委会在征地中的行为还做了进一步规制,更赋予拆迁户法律权利,来对村委会在征收中履行公职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12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很多农民朋友并不知道,涉及本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可以通过向本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务公开获知,村务公开的内容在时间上一般至少一个季度公布一次,而像征地补偿这样的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则应当随时公布。

大家在实践中一定要积极行使这项权利,这样村委会的挪用资金、滥用职权等行为就有可能及时被发现,像本文开头提到的情形也能够大为减少。

关键问题三:被村委会侵权时的救济在知道了我们对村委会都有哪些权利之后,再说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就是如果我们在拆迁过程中真的被村委会侵权了,又该怎么去救济呢?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6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对于村委会应依法履行村务公开而未公开的,可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向乡镇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有关政府或主管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并责令村委会依法公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

如查证后确有违法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而如果上级政府选择不作为,被征地农民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促使其依法履行对村委会的监督职责。

这一系列维权动作我们强调过多次,希望被征收人群体能够牢牢记住。

此外,对于过去因村委会并不具备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而使农户无法正常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来对其起诉进行救济的问题,2018年2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24条第4款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这条规定不仅明确了村委会具有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同时也明确了对于村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作为救济手段,为广大维权者以后对村民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当然,这一维权路径目前仍处于尝试、探索之中,其中的法律问题也不少,仍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具有可行性的道路来。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村民委员会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作用极为重要,其行为将直接影响最终的补偿结果。

把控好这一环节,是广大被征收人把控好自己应得征收补偿的关键。

一要有充分的意识,二要有及时的行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起诉村委会要征地补偿款判决书
    一、什么是征地补偿原告:苑某福,男,1951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XXXX。委托代理人:王某,男,1969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XXXXXX。被告:XXXXXXX沙某村民委员会,住所地:XXXXXXXX沙某村。法定代表人:盖某,村委会书记。委托代理人:王某峰,男,1963年*月*日出生,汉族,XXXXXXX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住址XXXXXX沙岗村。第三人:沈阳市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法定代表人:李某栋,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彭某民,男,1952年*月**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工作人员,住址XXXXXXXX。原告苑某福诉被告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道办事处沙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沙某村委会”)及第三人沈阳市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屋开发公司”)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本院于2007年1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张-青担
    2022-04-20
    259人看过
  • 村委会拒绝支付征地补偿款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一、村委会拒绝支付征地补偿款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村委不给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村民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并诉讼解决。若村集体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的,村民可以向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反应情况,要求对村委会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若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不作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二、征地补偿纠纷的诉讼时效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征地拆
    2023-08-16
    192人看过
  • 村委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相关法律的条文规定,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没有权利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还需要与被征地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原则上来说,本协议应由征收方签署。但出于征地的需要,征收方也可以委托当地政府或委托村委会与农户签约。未经书面授权,村委会无权与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村委会动了你的征地补偿款?你的救济方法来了近日,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一起村主任私自挪用村民征地款的案件,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责令被告人肖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所得赃款1037879.06元人民币,发还给被害单位。实践中这样的案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我们经常会见到村委会活跃在征地拆迁的第一线。那么村委会是怎样的一个组织,法律在拆迁中对它作了怎样的规定,我们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在明拆迁律师就给您一些分析和建议:关键问题一:村委会是否有权征地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
    2023-07-01
    407人看过
  • 村委会怎样查征地拆迁补偿
    一、村委会怎样查征地拆迁补偿关于农村地区的拆迁补偿事宜,这是指乡村地域所涉及的土地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被政府征收后,政府依法应当给予农村集体组织、农户及其他各类权益主体以经济补偿的严谨的制度体系。为了确保该拆迁补偿过程能够保持其合理且公正的原则,政府有关部门会预先对将要实施的拆迁方案进行详尽而精确的评估与计算,然后依据上述评估数据来实行相应的补偿分配过程。那么,农民们应该如何去查阅这些拆迁补偿政策呢。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简要介绍几个途径:1.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农民而言,及时获取相关法律法规是理解和掌握农村拆迁补偿政策的重要前提条件。您可以通过查阅我国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发布的关于征地征收方面的法规、农村拆迁管理的相关办法等权威文件,从而全面地了解到农村拆迁补偿的具体政策和相关规定,进而从法律角度深入理解自身应享有的权益。2.关注政府公告在拆迁项目正式启动之前,政府部门通常会发布公告,其中会详细列出
    2024-07-05
    69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能否要求村委会公开征地补偿明细,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否合法?
    俗话说:“面朝黄土背朝天,滴汗入土苦作甜。春种秋收岁月紧,黄金是稻银为棉。”对于农民来说,耕种了一辈子的土地,就是他们的命根子。遇到征地拆迁,补偿的多少与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这也是每位被征地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等费用。村委会在发放、分配相关的补偿费用时,应当要将具体的发放、分配明细予以公开。但在实践中,有的村委会却找各种理由不予公开,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甚至有的村委会会直接截留补偿款,这是否合法?下面我们具体来说。一、征地补偿款的明细和分配方案,被征地农民可以要求村委会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
    2023-05-06
    179人看过
  • 村委会扣40%的征地补偿款合理吗
    村委会保留40%的征地补偿金是否合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金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成员所有,村委会保留40%的经济补偿金是违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补偿款。”但是,上述规定将村民集体决定的内容限定为土地补偿。土地补偿与征地补偿不是同一概念,不是同一关系,而是种属关系。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村民集体决定的范围不包括安置补助和
    2023-05-31
    66人看过
  • 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遇到村委会非法截留怎么维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应当保证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如果作为本村村民,对于征地补偿款一事一无所知,也并没有听说召开过村民会议。那么,村委会所说的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程序极有可能也是不合法的。即便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截留部分补偿款,那么也不是合法的分配方案。因此,如果对村委会截留补偿费的决议有异议,可以申请村务公开,看村民会议是否合法进行,比如是否有村民或者代表签字,表决程序是怎样的等等。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法典》均规定,如果认为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如果发现分配决议侵犯了自己权益的,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也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以纠正非法截留的歪风邪气,保障自
    2023-05-09
    65人看过
  • 村委会能拿出多少征地补偿款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同地区村委会可以拨付的征地补偿金比例不同。一般由村委会通过法定程序确定。有的地区征地补偿比例不足30%。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第六条依法应当向集体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集体所有的青苗、附着物的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生产和生产,因征地造成的富余劳动力的就业,也可以部分用于农民的生活补助和公益服务失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集体所有土地征用使用各种补偿费和收入分配办法,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第十六条土地补偿金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被征地农民不满十六周岁的,应当支付不低于70%的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用于被征地农民16周岁以下的生活补助和被征地农民16周岁以上的社会保障。土地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属于所有者。《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
    2023-05-31
    310人看过
  • 村委会说征地补偿款要截留30%,是真的吗
    一、征地补偿款的组成及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对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进行了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在实践中,最容易出现截留的就是土地补偿费。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
    2024-04-10
    391人看过
  • 面对拆迁禁养,你应该这样维权?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通知中要求,2017年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各级政府对畜牧养殖场的整治拆迁工作也由此展开,其方法主要是通过划定禁养区,然后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拆迁。据此,各地农村养殖户开始恐慌了。在大形势下,大部分的农村养殖场将面临拆迁。这对农村养殖户来说,无疑是寒冬。如何渡过这养殖场拆迁阶段,将直接影响到之后的生活发展。对于拆迁养殖户来说,养殖场拆迁之后,把握市场需求,提高经营能力,及时调整方向是必修课程。但前提是需要有足够的经营资本才能开启后期的再一次创业,而这足够的经营资本就要靠眼下养殖场的拆迁补偿了。毕竟,对于大多数养殖户来说,尤其是农村养殖场的养殖户,养殖场的经营收入是自己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经济来源。只有合理的、足够的拆迁补偿才能够支撑养殖户过渡到新的生活模式。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如是说。那如
    2023-06-27
    371人看过
  • 指控村委会扣压征地补偿款的案件
    原告:江西省余干县梅岗乡梅岗村委会镇山第三村民组。被告:江西省余干县梅岗乡梅岗村委会。1992年11月,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余干县梅岗粮管所征用梅岗村委会镇山第四村民组、于家村民组、镇山第三村民组的土地建设粮食仓库,总面积16666平方米,其中镇山第三村民小组8591.4平方米。上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每个村组。1974年,梅岗村委会利用这块地办了一个种植桔树的园艺场。经营由村委会负责,利润按比例分成三个村民小组。1991年,由于严重的寒灾,园地里种植的橘子树全部冻死,只剩下几棵桃树和其他果树。1992年12月15日,梅岗村委会代表三个村民小组与梅岗粮食管理所签订了征地协议。根据协议,征地补偿费为每平方米2.85元(含土地附着物补偿费),共计478.10元。梅岗村村委会在支付梅岗粮食管理处征地款后,扣除了附着补偿费等费用,剩余土地补偿费为3.75万元。梅岗村委会以经营土地多年,在征地过程
    2023-05-02
    391人看过
  • 村委拒不发放征地补偿款,该如何维权
    村委拒不发放征地补偿款,该如何维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由全体村民决定分配的,如果村委不发放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土地补偿程序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
    2023-03-17
    219人看过
  • 村委会开的征地补偿款证明有效吗
    村集体是属于被征收的主体,而征地补偿款证明应该由征收方出具,所以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是无效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6-15
    121人看过
  • 村委会说要砍掉30%的征地补偿款是真的吗
    村委会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款的30%应当扣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房屋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应当缴清依法足额及时,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征地补偿如何分配。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者。,征地安置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需要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金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在征得被安置单位同意后,支付给个人或用于支付安置职工的保险费。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
    2023-05-31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村委会占用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怎么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村委占用征地补偿款应当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及时的录音拍照录像以便维权;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政府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村委会在我家耕地(一亩地)建设小学,我是找村委会还是学校要补偿款要补偿款?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4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村委私自卖给村委会的地,村委会能否主张征地补偿款,要求怎么补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3
      依照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应归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 政府征地行为,当地政府征地是否有省级政府或者是国务院的批准征地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征地就是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 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的征地活动。如果当地政府不符合上列三项标
    • 村委会有权对村民起诉的情形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
      村民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村民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决定不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村民委员会受乡、镇或者县人民政府委托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村民如果有意见,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对委托的行政机关(即乡、镇或者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 村里集体地被征用了村委会说不给出嫁女补偿款,该如何维权如何维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7
      村里集体地被征用了,村委会说不给出嫁女补偿款,该如何维权?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款是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后给予的经济补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了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对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应归全体成员共同享有。《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3条第1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在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