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后遗症是否应该由医院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4:12:21 491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只有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手术出现后遗症并不代表医疗机构必须承担责任,如果医方在术前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未向患者交代可能遗留相关不良后果,或手术操作违反相关诊疗规范,围手术期管理不当等过错的情况下,才应承担赔偿责任。患者需要申请鉴定加以明确。

交通事故手术后遗症怎么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手术后遗症的赔偿是对于后续的治疗费用都需要赔偿。

1、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2、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3、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5、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8、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进行认定,可以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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