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9:33:16 294 人看过

依法搞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于2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就出台这部新规的目的意义、与原《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比体现出的新特点以及市民关心的相关问题专访了市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志超。

问:什么是房屋租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2010年12月1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签发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原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该办法的实施旨在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正常的租赁市场秩序;依法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

问:新出台施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与原《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比,有哪些特点?

答:有如下四个特点:一是体现了鼓励商品房屋出租的精神。《办法》第六条,将原《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九种不得出租情形,减少为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适用性质等四种情形;二是严格规范了房屋分割出租行为。《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三是维护了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法》第九条、十条,进一步明确了出租人的房屋维修及确保房屋安全、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等义务;四是明确了主管部门在加强租赁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方面的工作要求。《办法》第五条规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问:房屋租赁管理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答:主要有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0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适用的范围是哪些?

答:《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问: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答:《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问:房屋租赁是否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答:《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期限;房屋维修的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问:房屋租赁为什么要办理登记备案?

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但可以杜绝几类不能出租的房屋,而且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可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的统一的租赁合同文本。统一的租赁合同文本,对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得比较明确,可以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避免或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

问: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为: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问:应在何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答: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就该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否则视为非法出租,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可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问:出租人或承租人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怎么办?

答: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赌博、卖淫、嫖娼、贩毒吸毒、违反计划生育或作为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窝点,由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法律规定处理。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租房进行上述活动而仍然出租房屋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问:将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了,如何处理?

答:依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问:改变原设计的房间搞房中房出租,如何处理?

答:依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问:不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或不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的,如何处理?

答:依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否失效?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经失效,目前已施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1995年5月9日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2号)同时废止。一、《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
    2023-06-25
    123人看过
  • 2022年廉租房租赁管理办法
    2022年廉租房申请条件包括: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赡养、扶养或被扶养关系,并且在一起共同生活。申请人家庭成员实际居住在本市,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时间长达3年以上,并且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时间长达1年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7平方米。申请人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没有因出售或捐赠房屋而造成住房困难的。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通知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19200元)、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5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120元(含21120元)、人均
    2023-07-11
    112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最新范本及解读
    1、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2、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3、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4、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5、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审核版关于房屋租赁标准合同范本<p>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p><p>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p><p>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p><p>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个月。</p><p
    2023-07-15
    76人看过
  • 宋代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之解读
    中国历史上的宋代是个词讼日-兴的时期,现留存下来的南宋判词选《名公书判清明集》即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名公书判清明集》是明代一个名叫张四维的人从《永乐大典》中辑录而来的,收录了473件发生在宋代的案子的“书判”(古时的司法判决书)。从中,我们可以领略到传统法律的一些特点,对从传统的角度审视今天的法制也是不无裨益的。《名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赁人屋而自起造》卷九记载了这么一段判词:“李*森赁人店舍,不待文约之立,不取主人之命,而遽行撤旧造新,固不无专擅之罪。但自去年十月初兴工,至今年三月末讫事,历时如此其久,蒋*先岂不知之?若以为不可,则当不俟终日而讼之于官矣,何为及今而始有词?况当其告成之后,又尝有笔贴(帖),令其以起造费用之数见谕。以此观之,则是必已有前定之言矣。不然,则李*森非甚愚无知之人,岂肯冒然捐金縻粟,为他人作事哉!词讼之兴要不为此,必是见李*森具数太多,其间必不能一一皆实,所以兴
    2023-06-15
    437人看过
  • 有关廉租房租赁的法律解读
    1、申请廉租房的手续和条件城镇廉租住房,是政府和单位为了照顾那些有城镇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而向他们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现在大多数城市已经有了廉租住房。申请廉租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向街道办事处证明自己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资格,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经所在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公告登记后,才能轮候配租。收到房租补贴(或分配廉租住房)后,每年还要接受家庭人口与收入状况定期审核。符合最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的城镇居民可申请配租廉租住房,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北京市城近郊八区的标准是:(1)连续享受北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年以上的家庭或者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持有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身份证明的家庭。(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平方米以下。参考法条: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第一条第
    2023-06-05
    160人看过
  • 西宁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发布文号:宁政办[1996]46号第一条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治安防范工作,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业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第三条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公安派出所负责具体管理;城建、房管、劳动、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管理。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治保会、暂住人口管理点、申报点、出租房屋的单位、个人应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第四条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第五条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需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的有效证明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出租房所有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公有
    2023-04-24
    124人看过
  • 怀化市城区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出炉
    为规范城市房屋租赁管理,保障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2014年12月20日,怀化市人民政府正式公布《怀化市城区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对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细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办法》还对房屋使用等相关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六类房屋禁止租赁《办法》要求,房屋租赁当事人建立租赁关系应遵循公平、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明确规定六类房屋不得出租,即:属于违法建筑的;共有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办法》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签订合同提倡用示范文本《办法》要求,
    2023-06-10
    226人看过
  • 广州市解困房租赁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多层次解决我市住房困难户的居住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解困房出租,是指政府以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所建造的解困房,按准成本租金短期出租给住房困难户的行为。第三条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是解困房租赁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广州市解决住房困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解困办)在本办法授权范围内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市解困办可委托物业公司具体负责解困房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第四条解困房的出租,租赁双方必须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双方当事人要共同遵守合同约定条款。第五条解困房的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间应申请购买解困房,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住房。租赁期满应退出所承租的解困房。第六条凡在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以及群众团体工作,持有本市户籍证明,具备下列条件的居民,可申请承租解困房:(一)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或无房居住的;(二)住房困难状况已在其上级主管机关和市
    2023-06-10
    381人看过
  • 抚顺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抚顺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5月23日抚顺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6月19日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抚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租赁、实施房屋租赁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国有工业企业厂区内房屋除外)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移收取租金的下列行为:(一)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的;(二)将房屋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利用房屋以联营联销等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三)将房屋分割出租的;(四)其他出租行为。第三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
    2023-06-10
    124人看过
  • 商品房租赁管理期限是多少时间
    商品房租赁管理的期限为,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具体的租赁管理期限,但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超过二十年的,则超过的部分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一、农场土地出租一年最长要交多少钱?个人农场土地出租最长期限是20年,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个人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租赁期届满和合同期满区别租赁合同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
    2023-06-25
    184人看过
  • 营口市城市镇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房屋租赁管理,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镇及独立工矿区范围内非国家定价租金标准的各类房屋租赁。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市、市(县)、区房产管理局(处)是城镇房屋租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其所属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房屋租赁管理的日常工作。土地、工商、物价、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对房屋租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设立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第五条房屋租赁依照合法、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第六条凡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023-04-22
    132人看过
  •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出租方:某某承租方:某某,身份证号。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1、租赁房屋座落地点:某某路门面房某号2、租赁期限:三年期,从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为止。3、租金标准:无论市场房费高低,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在市场的房费之上每月加收1000元整;其他税收,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收乙方押金10000。4、乙方无权将房子转让;乙方应在每季度初将市场房费和加收房租一次付给甲方10年或月,逾期十天内不交,甲方有权将房子收回,不进行退押金。乙方不能半途终止合同,若乙方租赁期半途解除合同,乙方负责甲方全部损失,不退押金。5、甲方不能半途终止合同,此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国家及村整改、拆迁土地需要收回房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不负乙方其他损失,装修不予赔偿。老甲方因个人原因半途解除合同,甲方负责乙方全部经济损失。6、乙方在租赁期间
    2023-06-16
    274人看过
  • 租赁房屋税票管理部门
    一、租赁房屋税票管理部门房屋租赁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计算方法如下:假如您的月租金收入为2000元,其计算方法为:1、营业税及附加:2000元×3.3%=66元(营业税税率为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折算为0.3%。)2、房产税:2000元×4%=80元(房屋出租按租金的4%征收房产税。)3、个人所得税:(2000-800-66-80)×10%=105.4元合计:251.4元二、房屋租赁税是指根据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截止2012年10月,上海、深圳、沈阳、杭州等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实施征收房屋租赁税;
    2023-05-09
    355人看过
  • 违反房屋租赁管理法如何处罚
    具有房屋租赁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州房屋租赁管理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屋,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联营的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不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房屋租赁。第四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实施统一管理。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本市房屋租赁登记管理、
    2023-08-16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什么?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1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
    • 如何解读商铺租赁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09
      商铺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房与承租方就商铺租赁所达成的书面合同,围绕着商铺使用权所形成民事租赁关系。投资的客户无需买断商铺产权,只需签订一定时间的租赁合同,并交纳一定的押金作为履约保证;如在租赁期限内允许转租,投资客户方可享有完整的转租权、收益权。
    • 房屋租赁怎么解约? 房屋租赁怎么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5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要怎么处理,要看解除是合法解除还是非法解除,合同解除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权利义务终结,非法解除的,违约人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
    • 租商品房的商业房屋租赁协议要如何写?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17
      商业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租赁房屋状况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租赁用途与租赁
    • 房屋租赁法律规定,房屋租赁是由哪部门管理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