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条款主要有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0:00:21 173 人看过

竞业限制条款主要有: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

(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受到协议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幅缩小,甚至于失业,因此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成为必要。法律没有规定补偿的具体标准,实践中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5)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没有对违约金的标准作出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一、竞业限制最长超过多久

竞业限制最久不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离职时让签竞业协议合法吗

职工离职时,如果职工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让职工签订竞业协议合法,但公司必须给职工经济补偿金。否则,协议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竞业禁止条款中约定的条件有哪些限制?
    (1)雇主必须拥有商业秘密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秘密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商业秘密,不能以保护劳动者的商业秘密为借口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为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的解释》,不为公众所知意味着不能直接从公开渠道获取信息;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是信息具有一定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实际手段;采取保密措施是指发包人已采取的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和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技术信息和商务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制造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来源信息、产销策略、投标底价和投标内容,(2)用人单位要求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劳动者仅限于了解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3-05-07
    418人看过
  • 企业经营中有竞业限制条款的举止有哪些
    企业经营中约定竞业限制的条款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内容应当完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2、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3、员工到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约定补偿金的执行方式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2023-07-27
    95人看过
  • 竞业限制包含哪些条件
    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需要满足下列条件: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用人单位必须有商业秘密或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秘密权利的存在;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一、雇佣关系中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吗?雇佣关系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创设我国的竞业限制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秘密,同时亦对该种保护设置一定条件的限制,以平衡劳动者的就业权和劳动权。在雇佣主体与使用主体相统一的用工情形下,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主体则为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但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二、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有什么意义?竞业禁止协议符合法定条件是有效的。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
    2023-06-26
    87人看过
  • 竞业限制义务主要目的有
    1、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某些劳动者基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比较容易获悉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劳动关系解除后该劳动者带走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并有可能借此为自己谋利。2、防止同业挖墙角。有些用人单位为了在同业竞争中尽快获得优势,不惜花大价钱去引诱竞争对手的优秀人才跳槽;更有甚者则是直接以获取竞争对手商业秘密为目的而引诱员工跳槽。3、防止用人单位人力资本流失,鼓励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在职劳动者考虑到离职后的就业机会受限所导致的收入降低,一般情况下就会谨慎的选择是否辞职。可见,劳动法中竞业限制制度,是以保护商业秘密、抑制或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为目的的。一、合同变更竞业限制还有效吗合同变更为了保护保密事项,所以竞业限制仍然有限。不过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没有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
    2023-03-27
    90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3、竞业限制期限;4、竞业限制补偿;5、违约责任。一、竞业限制的规定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竞业限制条款涉及到劳动者的劳动就业权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权之间的冲突,需要在两者之间寻找到平衡点。因此,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作了进一步的限制:1、是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用人单位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2、是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是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4、是规定实行竞业限制期限不
    2023-03-16
    196人看过
  • 探究“竞业限制”条款(续)
    前述案例发生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竞业限制的规定,所以法院判决此案的依据是1995年起施行的《劳动法》。《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第78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虽在签订的保密协议中约定王先生在离职一年内不得到同行企业从事竞业的限制条款,但双方对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及支付没有约定。王先生在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到与原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的其他公司从事相同工作,而原公司在王先生离职时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因此公司方要求王先生支付违约金2.4万元的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在《劳动合同法》下,如何重新审视此案例呢?《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
    2023-06-05
    41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条款有哪些,竞业限制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2
      竞业限制条款体条款如下:(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道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2)竞业限制的区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随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和区域应以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区域为限;(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期限不
    • 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签订,竞业限制需要哪些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0
      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主要是指狭义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3.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
    • 竞业限制条款符合什么条件时才是有效的竞业限制条款要注意哪些事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竞业限制条款符合以下条件时才是有效的: 使用竞业限制条款时,应考虑到约定的合理性、有效性及限制期限的长短性。 合理性是竞业限制条款的基本条件。劳动者由于受到竞业限制条款的限制,在一定的期限内就不能从事自己擅长的工作,从而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合理的经济补偿,来弥补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补偿的数额以劳动者离开单位上一个年度从公司获得的劳动报酬总额的1/2到1/3为宜。可以在劳
    • 什么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9
      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员工在任职期间或者离开岗位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经营者。竞业禁止必须具有二个构成要件: 第一、员工必须是原企业的关键人员,即掌握了解商业秘密的人员。关键人员应包括:(1)是企业的技术人员,具体是技术研制、开发、利用人员;(2)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是董事、总监、经理等;(3)是其他人员,如办公室主任、部门经理、档案管理人员等。 第二、
    • 竞业限制是什么?竞业限制有哪些,竞业限制可以指定竞业单位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8
      竞争限制可以指定居业单位。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其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