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4:11:40 50 人看过

应该加上一个概念,就是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法律概念,《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人代表不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是对外可以代表法人的人,是公司授予行使法人权利的自然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和授权委托人。法人代表根据产生方式有三大类:

(一)法定代表人,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即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二)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三)授权代表。根据书面或者非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如聘请之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

实际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而由法人确定代行职权的人;或者在法人的分支机构负实际管理之责的人等。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定义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61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61条)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法律责任和实际控制人责任
    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1、在特定情况下,对控制的营利法人承担赔偿责任。营利法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系损害法人利益,利用关系给法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在特定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控制人控制多个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滥用控制权,使多个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财产边界不清、财务混乱、利益相互转移、人格独立丧失、成为逃避债务、非法经营甚至违法犯罪工具的,可以综合案件事实,否认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法人人格,责令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配合法院调查询问。为了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到人民法院进行调查询问。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留其到场。四、在特定情况下受到失信处罚。对于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实际控制人际控制人进行失信惩戒,并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其个人信用
    2023-08-05
    284人看过
  • 查封房屋是否代表实际控制?
    法院对已经查封的房屋可以视为法院代理保管。如果这个房子是属于被执行人的,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的,法院可以查封,法院可以要求房产局协助查封。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法院查封房屋的流程?1、什么情况下法院会查封房屋?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1)恶意转移、变卖房产;(2)诉前保全;(3)执行案件中,暂无履行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2、法院查封房产需要什么手续?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A、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B、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
    2023-07-03
    332人看过
  • 人大代表和人民代表的区别
    行使的职权不同。人大代表的职权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自己的组织,人民通过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各级政权机构;第二全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一切国家机关,包括行政司法机关;第三人民代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全国及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人大代表主要权利有:提出议案的权利;提出质询的权利;选举和罢免政权机关领导人的权利;人身特别保护权;在人大会上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约束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要暂时停止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暂时停止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是一种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约束。代表法第四十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暂时停止代表执行代表职务:1、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2、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以上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终止者除外。
    2023-07-21
    186人看过
  • 隐名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领域,实控人乃是指那些既非公司股东身份,然而却通过投资行为、签订协议或自主采取其他多种安排方式,最终得以对公司决策起决定性影响的人士。换言之,实控人即是那些担当着公司幕后真正领导者的人物,又被称之为幕后的大股东。在我国现行有效的公司法制度框架内,所关注的实际控制人主要可分为两大类:1.第一类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并且其自身也是另一家公司的控股股东(这类情况通过资本的投入得以实现);2.另外一类则是隐名股东,亦即不显明于公众视野之内的真正股东、实际资本提供者,通常是利用代持股权协议来实现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话题以及相关规定,可以在诸如《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各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等诸多规范性文件中找到明确表述。总的说来,若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都将被视为“具备了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能力”,进而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1)单独或与其他人共同掌控某一公司的股权、表决权,大
    2024-05-12
    491人看过
  •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原则和方法
    按照以下方式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应当该公司的股东,所持股份、表决权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是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对公司的重大决议拥有重大表决权的;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生产经营政策;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具体如下: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并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023-07-18
    89人看过
  •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什么是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归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023-04-15
    433人看过
  • 实际控制人的解释和说明
    实际控制人是指能够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1、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选出半数以上董事;2、本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控制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3、本人单独或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4、当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实际上可以以其他方式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2、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责任;3、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好处或者其他非
    2023-07-05
    371人看过
  • 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和义务
    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为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借款、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义务为规范自身行为,避免过度控制,损害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以及其他股东、债权人利益;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
    2024-04-30
    335人看过
  • 怎么区别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它不同于自然人,不以生命存在为特征,而是由个人联合、集体联合或者个人与集体联合而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体,这是它和自然人的根本区别。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产生,没有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但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时造成他人损失或者其他法律后果的,都由法人承担,只有超出委托权限范围所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2023-06-18
    293人看过
  • 国有股东和国有实际控制股东区别
    权力大小不同。国有股东是拥有出资,比例达到一定标准的股东,可以是名义上的。而国有实际控制股东但为第一大股东,能够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一、股权与51股权的区别股权是企业之本。股权结构是指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出资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结构包含了股东人数和性质;出资的数额、方式和时间;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比例、股权比例以及公司股东协议对其相互关系的约定等。不同的股权结构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股权结构不仅决定了权利关系、企业理想,还决定了公司战略、组织流程、决策方式等,并最终影响了企业的绩效,决定了企业的生死存亡。51%控股权为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1%及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对任何股东会提案都有一票否决权。二、股东有什么义务?股东有以下义务:1、出资义务。这是股东最主要的义务。股东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向公
    2023-06-19
    189人看过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转让限制
    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我们简单总结为“两年三批次,转让受限,做市除外”。具体而言,根据《业务规则》第2.8条规定:1、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2、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则取得该等股票受让方的限制性转让要求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同;3、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而在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处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不受到前述转让限制的约束。一、发起人持股的转让限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并未对公司发起人转让新三板公司股份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一般的公司发起人(排除同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2023-04-07
    156人看过
  • 怎样才能准确区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呢?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区别如下:1、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转让限制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我们简单总结为两年三批次,转让受限,做市除外。具体而言,根据《业务规
    2023-07-04
    106人看过
  • 实际控制人不同意变更法人
    一、实际控制人不同意变更法人?1、协商如果法人不配合变更,首先当然是能协商得尽可能的去协商,不然的话,他经手的很多事情都不给公司交代,很容易造成公司损失。所以先尽可能的去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法人心甘情愿的去配合。2、强制变更强制变更说白了就是将现法人开除免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而公司的执行董事或经理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聘任产生的。如果说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变更,我们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免去其职务。免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需要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拟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会议决议,填写变更法人申请表,新法人签字,之后带上所有的变更所需材料到工商局预约办理即可。注: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已经通过合法的表决程序,而现任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办理变更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协助办理变更手续。二、拓展内容变更法人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2、新旧法人及
    2023-03-09
    491人看过
  • 实际控制人与被控制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1、特定情形下对所控制的营利法人承担赔偿责任营利法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给法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特定情形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际控制人控制多个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滥用控制权使多个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财产边界不清、财务混同,利益相互输送,丧失人格独立性,沦为逃避债务、非法经营,甚至违法犯罪工具的,可以综合案件事实,否认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法人人格,判令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配合法院的调查询问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调查询问,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4、特定情形下被施以失信惩戒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对其实际控制人进行失信惩戒,并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其个
    2023-08-08
    43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实际控制人不撤回法人代表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0
      你说的实际控制人不把法定代表人撤回去,具体指什么意思,这个影响你的离职么?一般是履行合同约定的通知情况是可以。
    • 实际控股人和法人的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4-17
      实际控股人和法人的区别如下:1、职位上的不同。实际控制人是企业的主要投资人或者间接但具体控制权的人。定代表人是企业的代表,是企业的负责人;2、义务上的不同。实际控制人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3、责任上的不同。法律规定单位负责人的具体责任形式,主要是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促使单位负责人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计法的各项规定。
    • 2022年法人代表和实际控股人谁承担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如果出事,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都要负上法律责任的,但实际控制人要负责大一些。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以实际控制人自然责任要更大。
    • 被执行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不够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3
      1、对于执行实现债权,总的来说,查找财产线索提供给执行法院执行。对于设备可以拍卖偿还。 2、如是已经强制执行,原法定代表人应该和公司都被列入失信人名单限高的。同时,应该是不能变更法人的。 3、如果股东没有真实出资,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4、可与执行法官沟通,一般是可以限制变更股东的。 5、还有一点重要的,列入失信人和限高,不仅仅局限于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同样可以的。你可以举证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有哪些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31
      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法律界定 1997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发布的通知》第四十一条对控股股东作了如下规定: "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