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不能去外地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7 11:21:41 405 人看过

犯罪分子被监外执行的,可以去外地,但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同意。监外执行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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