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在什么阶段发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8:00:49 197 人看过

当事人应在什么时候提出回避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当事人只要在限定时间内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即应暂时停止审理或参与本案的工作,以待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案件正需要采取紧急措施,若因当事人申请回避而停止执行职务,势必给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仍应及时采取措施,但本案其他工作必须暂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当事人只要在限定时间内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即应暂时停止审理或参与本案的工作,以待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案件正需要采取紧急措施,若因当事人申请回避而停止执行职务,势必给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仍应及时采取措施,但本案其他工作必须暂停。法院如何处理回避申请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陪审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刑诉第31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民诉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
    2023-06-14
    491人看过
  • 当事人应当提出回避申请的案件有哪些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人民法院不准许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
    2023-06-14
    402人看过
  • 当事人应当提出回避申请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当事人如何提出回避申请回避的提出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回避。二是可以自行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但应当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法官和其他有关人员自行回避的,应当向审判长、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提出并说明理由。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在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作出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法院决定回避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退出本案审理;驳回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继续本案的审理。民事诉讼法对不服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设置了救济程序,即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
    2023-04-29
    30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当事儿提出的回避申请是什么意思?
    为维护审判程序的公平公正,法庭审判时,在当事人与本案有较大的利害关系,或是当时人或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从而可能影响案件的公平审判时,人民法院对当事儿提出的回避申请。此申请可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其他相关的具体事宜,下文中将详细为您阐述第四十七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第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2023-06-03
    337人看过
  • 提出反诉在应该在什么阶段提出
    提出反诉在应该在什么阶段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反诉的时间和诉讼请求的增加是:案件受理后,法院辩论结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四条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第三款,反诉的时间和请求权的增加是:在证明书期满前。从理论上讲,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证据规则属于同一法律,对于同一法律,当然,新的法律优先原则和旧的法律,当然适用证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第八十二条规定:“法院过去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的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定为准。”事实上,法院通常事先被告知证据的期限,证明的期限通常是在法院之前,而在诉讼期满前提出反请求的请求。有时在法庭上作出反诉,法官也被承认。反诉的提出是被告就与本诉同一法律事实提出的一个新的反请求,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在庭审辩论前提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提起反诉的,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合并审理。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能够有效的节约诉讼成本,便于判决执行
    2023-06-17
    130人看过
  • 当事人在什么阶段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一、当事人如何办理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手续?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证明的事实;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3、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对于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即“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只有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诉讼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以及与当事人实体争议
    2023-06-14
    62人看过
  • 当事人申请行政诉讼的回避决定什么时候提出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回避有专门规定。关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本相同。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暂j亭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的紧急措施除外。一、行政诉讼中的回避是如何规定的?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
    2023-03-01
    38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质证发生在什么阶段
    指诉讼活动中,在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进行的前述活动。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及其过程。在法庭审理中,质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一、质证的客体质证的客体,是指质证主体质证行为的对象。质证的客体是证据,其范围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证据,包括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调查收集
    2023-06-23
    268人看过
  • 公务员在什么情况下提出回避申请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另外,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公务员执行公务时,遇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
    2023-06-06
    144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因哪些事项提出回避请求
    回避制度是诉讼程序与判决结果公正的有力保障。当事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他们也应当自行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当事人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及其
    2023-08-17
    277人看过
  • 回避申请提出时间?
    仲裁员自行回避的提出时间,法律无明文规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时间,则是有时间限制的。这种时间限制与诉讼时效期间是不同的,在法理上称之为除斥期间,即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行使权利,期间届满后,当事人不行使权利,权利即消灭。因此当事人若未在上述期间内提出回避申请,其申请回避的权利即丧失。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会产生什么后果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会产生的后果有:(1)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开式作出决定。(3)在案件开庭审理时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由于前述的申请期间存在过于宽松和不稳定性、未确定性的情况,加上申请回避的这些法律后果,不难看出,现行申请回避制度容易产生以下几种弊端。事实上,一是部分当事人通过在庭审前滥用申请回避权
    2023-08-18
    17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什么阶段可以提出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什么阶段可以提出1、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并提交起诉状。2、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主体有哪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兼含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而两者的诉讼方式、适用法律规范、证据标准都截然不同,为了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法律应当明确诉讼主体。1、侦查主体。刑事部分的侦查主体是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自侦部门;民事部分的侦查主体应是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它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2、审查公诉主体。刑事部分的审查和提起公诉的主体是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民事部分的审查和提起附带公益诉讼应是检察机关的民行部门。公诉部门和民行部门是检察机关的内部分工,都是代表检察机关行使职权
    2023-06-17
    52人看过
  • 刑事回避申请可以由谁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章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享有申请回避权。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
    2023-06-14
    174人看过
  • 当事人在何种情形下有权申请回避
    一、当事人在何种情形下有权申请回避在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即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负责本案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翻译人员、鉴定人员、书记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的时候,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申请上述六种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参与案件的处理。(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由于他们在案件中曾有过这样的身份,执行过或履行过一定的任务或义务,因而可能对整个案件或案件的某个事实已形成自己的看法。如果他们再
    2023-06-03
    1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侦查阶段当事人提出申请侦查人员回避,是否应立即停止侦查?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提出回避的情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为保障司法公正,有关工作人员因为具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而停止参与本案的有关工作。回避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申请才能得到支持。按照《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
    • 当事人未在一审阶段提出工程质量鉴定申请,能否在二审提出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3
      可以,但要满足一定要求,申请鉴定属于举证方式之一,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一审阶段未提出工程质量鉴定申请而在二审阶段提出的,二审将对其“确有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法律规定,一审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二审诉讼中申请鉴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才能申请鉴定。 风险提示: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
    • 申请无罪辩护应该在什么阶段提出?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8-10
      一般认为,辩护是在法庭庭审阶段进行的。被告人可以在公安笔录阶段做出无罪辩解,由公安机关把笔录提交给检察院到法院。有没有罪是法院根据证据来认定的。收集被告人无罪的证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 1、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
    •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在什么阶段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2
      庭审的双方当事人如果有一方想要请证人作证的话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那证人出庭作证申请时间又什么规定呢?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去掉了“前十日”三个字。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擅自将证人带到法院等候出庭作证。2012年修订的《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