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是什么法律行为
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然具有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共同的特征,同时,收养还具有自身的、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收养行为的身份性收养是一种变更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行为,具有法定的拟制效力和解除效力。
2.收养关系主体的限定性收养是一种身份法上的行为,是用来创设特定的身份关系的。因此,收养关系只能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而且是非直系血亲的自然人之间。
3.收养关系的可变性收养行为创设的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因而是可以依法解除的。
二、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
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
4.财产、住房状况及其证据。
三、解除收养关系起诉状怎么写
首部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列明诉讼请求事项是解除收养关系争议纠纷,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n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n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什么是无效收养行为
63人看过
-
收养与抚养的法律行为相同吗
251人看过
-
收养孤儿属于法律行为吗
96人看过
-
什么收养行为属于特殊收养
55人看过
-
法律行为与准法律行为关系是什么?
384人看过
-
哪些收养行为未被法律承认?
494人看过
-
在我国法律中收养是哪些法律行为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1收养是指收养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关系的成立,使得本无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
是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为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6我也纠结了很久,搜了多方意见,最终我还是认为它属于事实行为。首先法定继承肯定不是表意行为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它绝对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其次,有人认为它只是一种死亡引起的法律效果,不属于法律事实。我认为法定继承也引起了法律效果,即物权的变动。而且在非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中,法定继承属于其中一种,并且概念是这么说的“非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是指民事行为之外的其它法律事实引起的物权变动”。我认为
-
哪些行为是违法收养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6在收养行为中,所谓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收养行为必须出于当事人的自愿、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并没有真正通过收养建立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在意思,而是试图通过收养而达到其他不法目的;或者通过收养来规避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或者当事人表示出来的收养的意思不是出于当事人的自愿,而是被欺诈、胁迫的结果等。只要有这些情形,就说明当事人从事收养的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由此而形成的收养关系不
-
什么是法律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关系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1(1)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根据意思表示内容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也就是说,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没有真实意思表示,就不是法律行为。 (2)意思表示不等于法律行为。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的建立需要两个或几个意思表示;实际法律行为的建立,除了意思表示,还需要交付标的物。 (3)单方面,诺成性法律行为的建立等于法律行为。
-
法律为什么不能收养孩子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1(一)收养人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 (二)送养人的条件: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4、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子女的亲生父母; 5、继子女的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 (三)被收养人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