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如何共同承担人身侵权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9 08:20:09 464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人身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属于侵权之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所产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我国法律中,夫妻一方的人身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属于侵权之债,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所产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 妻 共 同 债 务 与 个 人 债 务 的 划 分 依 据 是 什 么 ?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且债务性质涉及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如果债务性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债务人配偶无法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经营活动,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具体的标准。而对于个人债务的认定,则需要根据债务性质和债务人配偶是否知情或同意来判断。

总结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指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在划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时,需要根据债务性质和债务人配偶是否知情或同意来判断。

在我国法律中,夫妻一方的人身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属于侵权之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所产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且债务性质涉及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如果债务性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债务人配偶无法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经营活动,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因此,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时,需要根据债务性质和债务人配偶是否知情或同意来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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