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货币(FiatMoney)是指货币没有用上一些有价值的实物作为货币的本位,法定货币不代表实质商品或货物,发行者亦没有将货币兑现为实物的义务,只依靠政府的法令使其成为合法通货的货币。法定货币的价值来自拥有者相信货币将来能维持其购买力,但货币本身并无内在价值(Intrinsicvale)。如当今的纸币。只有在公众相信它会被接受时,法定货币才会生效。
法定货币的产生
像干预金融制度一样,政府也干预货币本位,最重要的干预可能是建立法定货币。一般是出于财政原因,当政府进行干预而授予某家银行垄断特权时,这种过程通常就开始了,我们已经讨论了英格兰银行的重要情形。该银行从一文不名的政府手中购买特权,这些特权又导致了其他银行通常用英格兰银行的债务来清偿它们的债务的金字塔型的制度,而英格兰银行自身继续用黄金清偿其债务。最终,政府会进行干预以打破特权银行的债务和锚商品之间的联系。在英国的情形中,政府对英格兰银行信用的过度需求使后者不459能维持用现金支付,而政府在1797年的干预使英格兰银行的无清偿能力合法化,并命令它停止这种支付。货币成为不可兑换性的,并且一直保持这样,直到1821年,可兑换性又重新恢复了,但是在1914年又受到压制。不断增加的政治干预使以后恢复可兑换性的努力很少取得成功,并随着20世纪70年代早期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任何与黄金的正式联系也最终被放弃了。
在美国历史上,政治压力削弱了与黄金联系的同样过程也是很明显的。在19世纪,美国政府多次进行干预以压制可兑换性,并最终恢复了它。最显著的情形是随着1861年国内战争的爆发而发生的。当时,联邦政府对银行信用的需求迫使主要的商业银行放弃可兑换性。直到1879年,美国一直维持不可兑换的绿背纸币(1861年美国联邦政府发行的法定货币。——译者注)本位。然后,在1933年之前,一直没有干预地维持着黄金本位。当1913年联邦储备建立时,其意图是让联邦储备在该本位下运营。然而在一年之内,国际黄金本位就崩溃了,联邦储备很快就成为惟一的依然和黄金相联系的主要中央银行。此时,联邦储备发现它自己具有比黄金本位下的中央银行通常所具有的更多的决策权,但是它不清楚该做什么。甚至在20世纪20年代,在恢复国际黄金本位的、注定要失败的努力之后,它依然具有相当大的决策权。它再次具有很大的决策权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当时,国际黄金本位,作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修正形式被重新建立。在战后,受到政府自身的鼓励,联邦储备开始实施比所允许的长期制度中更为扩张的货币政策。联邦储备的黄金存量因此而逐渐下降,并且当其受到被强制执行的黄金储备要求的约束时,它游说国会废除这种要求。国会这样做了,并且黄金交换本位原则的剩余部分也被进一步地削弱了。然而,受到黄金交换本位约束的联邦储备的自由度的增加,也减少了它抵制政治影响的能力,并且联邦贮备处在不断增加的、满足约翰逊统治的巨大开支的压力之下。联邦储备对这种压力以及持续的黄金流出量只提供了微弱的抵制;不可避免的结果是,联邦储备银行再也不能维持黄金的美元价格,黄金交换本位最终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被放弃。至此,在历史上是第一次,处于和平时期法定本位的主要国家不再有恢复可兑换性的严格意图。
法定货币的建立意味着货币本位性质的根本改变。以前,货币本位一直将货币的价值与一种或多种贵金属的价值相联系,而维持这种联系的需要,严重地限制了政府或中央银行实施自己货币政策的能力(或至少这样做以维柏&ml;持商品联系)。像英格兰银行这样的中央银行可能有能力操纵利率,但是这样的能力被需要维持可兑换性所限制。该制度尽管在某些方面是不完全的,但也是极为自动的,而参与中央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保证它们继续维持可兑换性。但是一旦可兑换性被废除,中央银行不再必须满足任何外部约束,它或多或少地能自由地做它希望做的事情。这种新确立的自由与货币本位的改变相联系。以前,价格水平一方面被货币发行的可兑换性规则固定,另一方面,被市场上对锚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所固定。但是现在,价格水平由市场上对中央银行基础货币的供给和需求决定,既清楚又简单,并且价格水平与任何单个商品价格之间的联系分开了。对于给定基础货币的任何需求,价格水平由中央银行选择投放的基础货币数量来决定,并且中央银行能发行与它所希望发行的货币一样多的基础货币。因此,价格水平由中央银行的政策决定,而我们必须考察是什么决定了这种政策,以及它的影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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