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办理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1 08:18:12 473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第十二条、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222号)的规定。2)已公开竞得土地使用权,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变更土地用途申请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用地单位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申请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相应单位公章。10纸质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加盖相应单位公章。10纸质宗地图国土资源测绘院测绘的地形图,加盖相应单位公章。40纸质用地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无。01纸质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证明无。10纸质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无。01纸质授权委托书无。10纸质和代理人身份证无。01纸质园区入园协议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园区工业用地需提供。01纸质

1

1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兴宁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办理哪些依据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二、办理地点兴宁市和平路2号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三、办理材料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宅基地)审批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由所在国土资源所核对并签名盖章。01纸质村民小组长证明无。1《农村村民宅基地书面申请书》须经村民会
    2023-05-28
    295人看过
  • 兴宁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2、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3、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4、所实施的文物保护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等;5、修缮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乙级及以上资质;抢险加固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具备丙级及以上资质二、办理材料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兴宁市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
    2023-05-09
    101人看过
  • 普宁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办理在什么地址
    一、办理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二、办理材料封面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可加盖投资人私章或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营业执照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加盖私章或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同时提供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私章或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个人申报的,提供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私章或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设计人员身份证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消防设计说明书及蓝图(消防设计说明书盖设计单位公章、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骑缝)详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
    2023-05-28
    294人看过
  • 封开县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审核办理在哪个地址
    一、办理地点封开县江口镇县府旁行政服务中心(和富花园二楼)二、办理地点封开县江口镇县府旁行政服务中心(和富花园二楼)三、办理时限20(工作日)四、办理材料纸质版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属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属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属自然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五、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2.预约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封开分厅提出预约申请的,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持预约号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在预约时段内申请办事,咨询导办人员根据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预约时段取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3.申请(1)申请接收1)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
    2019-11-07
    316人看过
  • 兴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核准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建筑垃圾受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2)建筑垃圾受纳场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部门同意。3)建筑垃圾受纳场的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4)有受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5)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二、办理材料法人单位须盖单位章;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提交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核原件,收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市兴宁分厅申请。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决定书(受理回执)》;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口头告知或在1日内电话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
    2023-05-09
    197人看过
  • 信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办理时限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30(工作日)二、办理机构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信宜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审查决定。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在6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用地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或《不予
    2023-05-28
    257人看过
  • 广宁县建设用地需要什么条件
    一、办理条件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可以提出申请。2)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具备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后,可以提出申请。3)各类集体用地的申请。4)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二、办理材料原件(属单位建设的须单位盖章),材料名称:广宁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出具单位:住建局核对原件,收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材料名称:身份证;出具单位:公安局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材料名称:公证书;出具单位:公证处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材料名称:身份证;出具单位:公安局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名称:营业执照;出具单位:市场监管局集体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原件),户主户口簿(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材料名称:属集体用地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另外提供国土部门的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出具
    2023-05-28
    432人看过
  • 武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含变更)怎么办理?
    实施单位:武汉市汉南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条件1、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2、划拨类建设项目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出让类建设项目须取得国有土地成交确认书和规划设计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1、用地申请;2、土地权源资料(即用地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主管部门批文、职代会或董事会决议、土地转让协议、土地使用权储备补偿协议、国有土地证、涉及土地征收的建设项目须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等);3、平面界址图和竖向界限图(含城镇地籍测量资料);审批流程:受理-审查-批准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公示、交费等不计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公示、交费等不计入)颁发证件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作价入股、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批复、《补交土地收益的通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通知等法律效力凭审批结果,依法申请土地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收费事项土地收益收费依据1
    2023-05-30
    419人看过
  • 开平建设用地使用功能审核办理规定
    法律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全文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在规划区内的建设,以及对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的保护等活动。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乡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和特定地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条例所称特定地区,是指经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其他成片开发地区。第三条城乡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
    2019-10-26
    330人看过
  • 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审核
    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4、《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3号令)二、申报资料(一)文字资料1、市、州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报批单;2、市、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呈报)意见;3、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4、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5、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6、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7、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8、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情况说明;9、听证纪要、听证笔录;10、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11、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12、属国家宏观调控限制建设项目的用地准入材料;13、规划、财政、林业、环保、交通(公路)、消防、电力
    2023-02-15
    363人看过
  • 兴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在什么地点
    一、办理地点兴宁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wsbs.gdfire.gov.cn/),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并提交确认。2.受理。申请人在网上申请后到公共服务中心公安消防大队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予受理凭证》。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组织实地核查、集体会审及现场测试,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工
    2023-05-28
    212人看过
  • 恩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办理需要如何申请
    一、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划拨用地批文》及《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自取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特殊环节无二、办理机构恩平市国
    2023-05-28
    161人看过
  • 清远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才能申请:(1)县级以上政府或其部门审批的项目。(2)使用林地符合林地保护规划。二、办理机构清远市林业局三、办理时限10(工作日)四、办理地点清远市北江二路林业大厦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986年)第十六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
    2023-05-28
    210人看过
  • 兴宁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人符合范围条件,且满足全部技术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1)范围条件:负责市管权限范围内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可能引发较大面积停水事件的供水企业行为进行审批。2)技术条件:①书面申请内容(影响时间、范围等)完整且理由充分。②有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③建设项目已得到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批准。二、办理材料加盖公章,用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对项目概况、申请主要事项进行说明内容(影响时间、范围等)完整且理由充分方案准备充分,切实可行,加盖施工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1)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的公开。实施机关应在网站、办理大厅公开受理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网上申请地址:http://xnwsbs.meizho.gov.cn/2)注册登录。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市兴宁分厅注册用户并登陆网上办事大厅。
    2023-05-30
    5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建设用地办理单位用地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文件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19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规划红线图;3、初步设计批复或其他有关设计批准文件;4、建设用地预审申请报告;5、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计划批准文件;6、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7、土地勘测定界图;8、其他有关部门(如环保.水利.林业等)意见。
    • 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属于建设用地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1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
    • 绍兴国有土地建设怎么样赔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02
      1、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划拨土地和国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用地属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除了结合现有地价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还需要扣除应该4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划拨用地的补偿费用。 2、具体的补偿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进行综合的计算。我国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建立单独的补偿制度,具体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地区而制定。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
    •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3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
    • 关于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条件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0
      以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因公共安全、历史、自然文化遗产或者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或者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实施等原因确需修改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涉及变更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的,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需要修改规划条件的,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