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法官如何进行角色定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8:42:02 276 人看过

做正直的普通人

“人之初,性本善”,善是人的本性。当人们评价一个人善良、

正直时,经常用会用到公道、正派等词语。英语中“jstice”的含义,即是法官,也是公正,这说明,在人们的心目中,法官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作为评是非、断公平的法官,首先应当是社会中的普通一员,其次才是听讼断案的法官,而不能以社会的精英自居。“清如水,明如镜”,是法官的追求,也是当事人的向往。因此,在工作中,法官应做到不偏不倚,不可偏听偏信;生活中,应做到慎言独行,不可妄自菲薄。

曾有当事人这样告法官的状。事情很小,开庭前,法官与一方当事人握手寒暄,看在眼里的另一方当事人开始怀疑法官的公正了。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即向有关部门举报该法官有“不公”行为。可见法官稍有不慎,就会使当事人对法官产生信任危机。实际上,该法官的行为也确实是作为法官不应该有的行为。法官有朋友、熟人在所难免,但在法庭上,法官与某一方当事人哪怕是一个眼神都会让对方当事人对法官是否公正产生怀疑。因此,在当事人面前,法官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要以法官法规定的行为准则约束自己,做任何事都要谨小慎微,在当事人心中树立起良好形象。

做心灵的护理员

要调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首先必须了解纠纷的来源及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孙子曰“不战而屈人之兵,乃上上策”,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重要手段就是“攻心”。可见,对心理的研究是成事的重要方法。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让当事人为调解方案心动,才是调解的上策。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必须花一些时间倾听当事人的倾诉,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帮助当事人调整好心态。很多当事人的心态是需要调整的,有些当事人对诉讼很执着,他们认为只有胜诉,他们将来的生活才有出路。有些当事人抱着不胜诉决不罢休的心态,不管是否能胜诉,都要把官司打到底。此时当事人的心理已是病态的了,成了典型的偏执狂,诉讼成了他最终的事业和追求。他的心态是,只要法院判其败诉,法院就办了错案,上访、申诉成为其第一选择,大有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气慨。面对这样的当事人,法官首先要做的就是帮助他们调整好心态,正确对待诉讼。

有这样一个当事人,在企业改制中下岗了,怀着满腔怨气多次上访无果后,最后起诉到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了他真实的想法,认为自己除了回原单位工作,再也找不到生路了,诉讼是他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而且他认为他是可以胜诉的,因为政策的不公平,他是错误政策的受害者,回原单位工作的诉讼请求必须也应该得到法院支持。他的要求是,除非单位接受他回去工作,否则,不接受法院作出的任何判决,当然谈不上调解了。面对这样的当事人,法官所要做的就是如何正确引导当事人参加诉讼,平息他们心中的不平。于是,法官告诉该当事人,当今的时代是个变革的时代,在这样一个变革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要受到改革的冲击,国家在调整,个人也要调整,不调整永远也不能心平气和。要认识到自己人生的路还很长,会不断地遇到很多选择。重要的是面对自己的实际和社会现实如何作出正确的决择,而不是等着被淘汰。因此不应将所有的精力、金钱、时间都花在并不能胜诉的诉讼中,最终让所有希望变成泡影。听了法官的话,该当事人说了一句话“我可能是陷得太深了”,这说明他的心态已得到了调整。最后,这个当事人自愿与原单位达成了调解协议。可见,帮助当事人调整好心态是调解取得成功的重要一步。

做法律的宣传者

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最离不开的是法律。在调整好当事人心态的基础上,不要忘了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很多当事人之所以固执地坚持己见,是因为他并不明白他的诉讼请求有多少是合法的,有多少是不合法的,而盲目地认为他的诉讼请求都是合法的。事实上是将法、理、情混为一谈。此时,法官应从案件的法律关系、审理依据等方面,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进行解释,让当事人明白,他的请求有多少合法,会得到法院支持;有多少不合法,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明白法官是如何在评判他们的是非。此时的法官是一个法律宣传员。很多当事人之所以认为他能胜诉,拒绝调解,是因为他们用情、理代替了法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要求当事人作一个假设,假如他是一个法官,他会如何评判他们的纠纷,让他们在心中对自己的官司有一个法律的评判和权衡。这个过程就是法官对当事人辩法析理的过程。

有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丈夫起诉与她离婚。她怀疑丈夫有外遇,但因无证据证实,而未得到原审法院的支持。二审中经过法官做工作,其丈夫愿意多给她一些钱,但前提是调解离婚。女方坚持不调解,认为调解就是妥协,又坚持要赔偿。法官告诉她,她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取决于其请求是否合法并有证据证实。在这个案件中,她无过错,值得同情,但同情不能代替法律。其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最好方法就是调解,而这一权利就掌握在她的手中。最后,她明白并认同接受调解才是维护她权利的最好的方式,明白了坚持不调解其实于维护她的权利无补,所以欣然接受了调解。

应该说法官所面临的大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的了解非常模糊,知之甚少。因而在审理案件中,尤其是在调解过程中,一定不要忘了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这不仅是调解的需要,也是法官的职责。法官这样做了,就为调解结案进行了进一步的铺垫。

做公正的裁判官

这里所说的裁判是指法官在调解中,对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均衡。调解并不是无原则地和稀泥,法官始终不要忘了自己是以法官的身份在调解案件,必须始终处于居中裁判的地位,不要做显失公平的“游说”工作,要做一名合格的裁判员。调解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所以,制定一个好的调解方案是调解成功的前提。好的调解方案应该是各方当事人都可能接受的方案,这样的调解方案才是可行的方案。调解方案的制定,其实是一个对各方当事人利益权衡的过程,不能显失公平,还要考虑全案的实际情况及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如果法官拿出的方案,一方当事人可能会接受,而另一方当事人根本不能接受,那就不是一个好的调解方案,不可能促成调解。

我们在调解一个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原告的儿子在车祸中丧生,要求车主赔偿,原告要求精神抚慰金10万元,被告开始认为要求太高,不同意调解。法官考虑到原告儿子去世,此种伤痛不是金钱能弥补的,要求被告多给些精神抚慰金并不为过,但同时要考虑法律的规定及被告的承受能力,综合案件实际情况,法官将精神抚慰金定为5万元。经调解,以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抚慰金6万元达成协议。所以,在此要强调的是调解必须合情、合理、合法地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同时,以调解方案为基础对当事人进行引导、协调,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组织当事人面对面地做工作,也可以分别做工作,必须视具体情况而定。当然这个过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有时需要做多个回合的工作,要有足够的耐心对当事人进行说服调解。在这个过程中,要求当事人求大同存小异,是始终要把握的思路。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应明白当事人最终需要的是什么,有些当事人因为要讨价还价,不会直接说出他的调解底线。这就需要法官有敏锐的洞察力。一个有洞察力的法官会从当事人的言行中明白他的底线,然后再进行说服调解工作,使调解工作做到有的放失,避免不必要的弯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9: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显失公平相关文章
  •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三、开庭审理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3)出示证据。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6、法庭
    2023-04-20
    330人看过
  • 盗窃罪如何进行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盗窃罪附带民事诉讼的进行:1、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3、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死亡赔偿金要求分割属于民事诉讼的依据是什么?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上规定,只有因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受害方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被诈骗可要求哪些赔偿被诈骗可要求对方赔偿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诈骗的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取:1、依靠司法机关进行追缴。钱财
    2023-03-23
    36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的上诉是如何进行的
    一、刑事审判上诉的主体有上诉权的人有:(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有上诉权的人的上诉权。二、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第二审人民
    2023-03-02
    494人看过
  • 民事诉讼判决后如何进行执行
    一、民事判决书如何申请执行从后收到判决书的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时间往后数十天,是履行期;再往后数十五天为上诉期。一共过二十五天以后,可以去法院开生效确认书,申请执行。执行的内容按照法院判决书确定的执行。(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按照你所说的对方收到判决书已经超过十天的话,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已经届满,你已经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三):材料准备: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考网上的相应模板。2.原告身份证明:同起诉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3.判决书原件,判决作出后法院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
    2023-02-22
    320人看过
  • 关于当事人如何进行民事诉讼
    进行民事诉讼有以下流程: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一、房产纠纷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一)书写民事诉讼状,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还可以同时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二)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三)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四)开庭审理。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在开审理开始时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二、房产纠纷起诉流
    2023-04-05
    200人看过
  •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诉讼的程序: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三、开庭审理: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法庭调查。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一、交通诉讼事故赔偿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交通诉讼事故赔偿处理流程是:1、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
    2023-04-05
    42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显失公平是指不具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但行为人单方面获取暴利,依照行为当时的情形,社会公认为重大不公平的行为。显失公平行为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合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 更多>

    #显失公平
    相关咨询
    • 刑事申诉检察官的职能和角色定位是如何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8
      我国检察官在刑事上诉审中职能的作用 在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刑事上诉审无论是由上诉引起还是抗诉引起,人民法院必须就全案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甚至这一审查范围不受上诉和抗诉所涉范围的限制。因此,检察官参与上诉审程序,一般而言,同一案件只有一次(审判监督程序再审除外)。比较刑事一审中检察官的公诉职能,我国检察官在刑事上诉审中则主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要表现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法律正确
    • 民事诉讼中如何进行起诉?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7
      1、民事诉讼一般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但如合同履行地、签订地在江苏或是约定了管辖法院,可以在江苏起诉;2、起诉需要付诉讼费,如果请律师,还有律师费,诉讼费和律师费都是根据案件涉及金额确定;3、民事案件一审审限为6个月,但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告诉你6个月只是给你一个初步概念;4、如果起诉,需要尽量收集相关证据。
    • 民事诉讼中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9
      1、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 民事诉讼中法官如何回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08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 如何进行民事诉讼?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5
      1、不是告什么罪,民事诉讼不涉及犯罪。你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 2、精神损失可以提,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但是你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有“精神损失”,而且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精神损失” 3、法条是最直接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这两个法条可以看看 4、你的流程大致正确。准确的是: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