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
回避的期间,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及其他适用回避的人员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以及有权指令回避的组织和人员指令回避的时间期限。
回避可以在刑事诉讼程序开始后的任何诉讼阶段提出申请和审核决定。属于回避范围的人员,应当在接受案件并了解具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后立即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他们了解有关人员具备应当回避的情形后即可以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有权决定回避的人员或者组织自了解本机关的办案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后或者自接到办案人员的自行申请、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时,应当及时地加以审核,尽快作出决定,以利于案件迅速地开始进入正常的程序,提高诉讼效率。
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相应地,在案件的侦查、起诉阶段和死刑复核程序中,也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依法申请回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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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制度还有哪些规定,什么时候提出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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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回避人员有什么禁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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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回避制度中回避范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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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复议时间有什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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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回避时间申请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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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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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回避规定的回避范围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2根据公务员法的第12章第七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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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回避理由有哪些,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25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回避理由有本人或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或者是担任过本案的证人或鉴定人;以及还有与本案的辩护人存在亲属关系等等,一般在回避时就需要在案件开始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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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情形的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1-07-04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于1999年7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会议通过,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发布施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修正案,即《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8月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环保违法行政处罚办法自由裁量权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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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回避形式,公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3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