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资人以未评估作价非货币财产出资怎么处理出资问题
1、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九条
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履行方式
如同一般财产出资的要求一样,交付亦为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基本要求。土地的交付即为对土地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只有公司实际的占有和控制土地并进而利用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实际价值才能得以实现。
同时,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仅需要交付,而且还需采取法定的权利移转形式。土地,是典型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是物权性质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既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按照物权变动的一般规则,应采取公示的方式,即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只有经过登记,公司才能取得真正的、完整的、排他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人也才是完全履行了其出资的义务。
交付和产权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出资行为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交付的价值在于对土地的利用,产权登记的价值则在于权属的认定和法律风险的防范。实践中,只实际交付土地而未办产权登记或只办理了产权登记而未实际交付土地的情况相当普遍,它们都属于出资义务的部分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未交付土地意味着出资人对公司财产的占有,损害着公司的财产利益。未办产权登记则意味着出资人对土地权利的保留、公司对土地的占有和利用缺少法律的效力以及随时有可被追索的风险。
-
非货币出资不需要强制评估
450人看过
-
如何妥善处理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
479人看过
-
非货币资产形式出资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326人看过
-
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重要事项
409人看过
-
新三板挂牌公司非货币形式出资问题处理
373人看过
-
股东出资的价值评估
85人看过
货币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它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经济协作关系。 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是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也是间接调控经济的政策,其具有长... 更多>
-
股东出资非货币财产准则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7《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商标评估出资有哪些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4关于商标评估出资的问题,(1)有利于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有利于商标注册权的管理和保护。 通过评估可以有效地维护和协调所有者、经营者的权益。商标评估后,企业可以在对外合资,企业股份制改造等方面作价入股,商标在转让、许可使用以及索赔方面,可以按价值进行处理。(3)有利于了解企业自身实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
请问非货币出资如何入市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0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进行评估定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定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评估定价的,从其规定。 并且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根据出资的财产类型不同交付财产的方式如下: 股东交付实物出资,属于动产的,应当移交实物。 第二,属于房地产的,应当办理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让的登记手续。 二、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当向公司提交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和所有
-
用非货币认股怎么出资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91、用非货币出资必须评估,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只有这样才能够确认股东的出资额以及出资的比例,不能高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不能用劳务出资。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
-
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如何出资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此时,股东以非货币出资,“限于法律规定”的方式,即法律规定了非货币出资的范围,只有法律规定的非货币财产才能作为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