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的工作形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6:35:39 90 人看过

月末或下月初,拿到混在一起的一个月的单据归类整理,把不能用的单据退回,应该有而没有的单据提示客户找到提供→编制记账凭证,且要把原始凭证粘在记账凭证后面(左上对齐)→登记账簿(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总账)→编财务报表→报税,甚至年初的工商年检。但两个头儿——填制原始单据和会计资料归档不用管,财产清查不用管。

管理(内控)不重要,主要是针对税务等部门的一些强制性工作。

2.在企业做专职

(1)企业规模很小

基本类似代理记账,但还得负责两个头儿——填制原始单据和会计资料归档,及财产清查。此时,管理(内控)也不太重要。

(2)大中型企业

作为出纳、会计等财务人员每天都要处理相关事务。比如出纳填支票、开发票收据、给员工报销等→编记账凭证→登日记账→现金的账实核对;会计审核出纳做的一些记账凭证,并登记明细账;会计主管审核部分原始单据等。其他的账簿登记、报表编制、报税、资料归档、工商年检等也必须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会计主管相关文章
  • 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叛逃罪的情形有哪些
    1、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叛逃罪的情形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叛逃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各类出国人员日益增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越来越广泛,这对增进我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促进国内各项事业的发展,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对外交往活动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
    2023-03-25
    69人看过
  • 劳务工被辞退有工资吗,辞退劳务人员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务工被辞退有工资吗有工资,被辞退还有经济补偿。劳务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严格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47条的规定,按照每工作满一年的时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二、辞退劳务人员的情形有哪些1
    2023-04-19
    493人看过
  • 财务工作的大致环节有哪些
    一、财务工作的大致环节如下: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如果企业的规模小,业务量不多,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账,直接将逐笔业务登记总账。实际会计实务要求会计人员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登记入明细分类账中。而总账中的数额是直接将科目汇总表的数额抄过去。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个月编制一次科目汇总表。如果业务相当大。也可以一天一编的。每个财务人员都应该了解此流程。现在稍有规模或管理水平高一点的企业均实行会计电算化,那么财务人员更应该了解相关的财务软件,应该知道如何使用软件和如何设置,只要凭证制作正确,其余一切由计算机完成:凭证——汇总——明细账——总账——各种报
    2023-06-01
    366人看过
  •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人员要有哪些义务
    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下:1、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2、应当订立劳动合同;3、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等等。一、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区别是什么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区别如下:1、法律适用不同;2、管理主体不同,劳务派遣中的员工,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劳务分包中的员工由承包方直接管理;3、合同标的不同:劳务派遣的标的是人劳动力,劳务分包的合同标的是事,劳务成果;4、税收政策适用不同,行业不一样,劳务派遣是现代服务项下商务辅助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是建筑服务;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不一样。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二、销售外包是
    2023-06-21
    499人看过
  • 财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注意哪些税务风险
    1。当公司投资购买房屋和汽车时,债权人被写为股东而不是出资单位;2。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列示于帐簿上。在成本中,公司支出与股东个人消费混合,不能明确划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为股东从公司分红,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计入公司成本,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外商投资企业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支付的福利费,并在年末保留账面余额。5。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未取得工会组织出具的专项文件;6。固定资产折旧不按计税标准规定的标准计算,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不作纳税调整。有的企业跨纳税年度补足折旧(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成本不能跨期拨付);生产企业在计算产成品成本和生产成本时,未在会计凭证上附上材料、人工和费用清单,因此,没有计算依据;员工以现金支付时,没有签字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无法与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有效挂钩。10。开
    2023-05-08
    269人看过
  • 公务员交流有哪几种形式
    第六十三条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解读本条是关于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总体规定,共分为三款,规定了交流范围、基本方式、种类等。第一款,是对公务员的交流在制度上加以确定。这一规定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基本相同,这也是对公务员交流制度实施十几年来经验的总结和继续肯定。第二款,规定的是公务员交流的范围,包括内部交流和外部交流两种。内部交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既可以在本部门、本单位内不同职位之间交流,也可以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交流。外部交流,是指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这里所称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以
    2023-04-24
    200人看过
  • 劳务派遣人员从事财务工作
    劳务派遣人员担任财务人员劳务派遣是用工形式的一种。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一、劳务派遣公司工会经费谁承担劳务派遣人员工会经费由实际用人单位缴纳。工会经费的缴费金额=工资薪金总额*2%。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二、劳务派遣工资还发放哪些事项劳务派遣工资由用工企业把钱打到派遣公司财务帐上,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三、劳务派遣办理公司详细流程有哪些?劳务派遣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
    2023-03-03
    419人看过
  • 财务负责人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有哪些
    一、财务负责人身份的定位谁是财务负责人?是主管会计吗?是会计机构负责人吗?当然不是。财务负责人,顾名思义是单位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他不仅是单位领导人、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他还是单位财务部门的直接领导人。如果单位负责人直接抓财务,财务负责人就是单位负责人;如果是由单位副职抓财务,财务负责人就是主抓财务的副职;如果单位设置了总会计师岗位,财务负责人就是总会计师。二、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财务负责人是一个决策层的岗位,财务负责人中的“财务”是一个广义的财务,它涵盖了一个单位与财务相关的所有工作。主要职责应该是: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按照规定确定本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会计岗位的设置及会计人员的配备考核和奖惩;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一发布及上级制定的财经政策、法规,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财务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
    2023-06-01
    382人看过
  • 债权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债务人的表现形式
    债务人的含义是,对债权人负有一定义务的人。债务人的义务可以来自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民事法律行为。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依法或者依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以及承担不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债务人与债权人有哪些区别债务人与债权人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债权人是借钱给他人的人(组织);而债务人就是已经借钱负债而有义务归还借钱人的人(组织);2、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如果你是债权人:那就是别人欠了你东西,你可以请求别人偿还,相对于债务人而言,你享有的是权利。如果你是债务人,那就是你欠了别人东西,别人可以向你请求偿还,相对于债权人而言,你负担的是义务;3、撤销权享有不同: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而债务人无撤销权。《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
    2023-07-25
    432人看过
  • 财务杠杆效应包含哪些形式
    财务杠杆效应的形式财务杠杆效应的三种形式:财务杠杆效应包含着以下三种形式:三种方式为:经营杠杆、财务杠杆和复合杠杆。1、经营杠杆经营杠杆的含义经营杠杆是指由于固定成本的存在而导致息税前利润变动大于产销业务量变动的杠杆效应。经营杠杆的计量对经营杠杆的计量最常用的指标是经营杠杆系数或经营杠杆度。经营杠杆系数,是指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相当于产销业务量变动率的倍数。计算公式为:经营杠杆系数=息税前利润变动率/产销业务量变动率经营杠杆系数的简化公式为:报告期经营杠杆系数=基期边际贡献/基期息税前利润经营杠杆与经营风险的关系:经营杠杆系数、固定成本和经营风险三者呈同方向变化,即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固定成本越高,经营杠杆系数越大,企业经营风险也就越大。其关系可表示为:经营杠杆系数=基期边际贡献/(边际贡献-基期固定成本)2、财务杠杆财务杠杆的概念财务杠杆是指由于债务的存在而导致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大于息税
    2023-06-01
    491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法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劳动监察投诉受理的期限是多久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必要时依法予以处罚的执法行为。《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
    2023-06-17
    230人看过
  • 债务加入有哪些形式?
    债务加入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由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特别约定,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部分债务,或者由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第二种是由债权人与第三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或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共同约定,由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债务人成立连带关系,共同作为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负责。一、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转移区别第一,生效条件不同。债务转移时,债务人和债权人应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转移的协议都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在第三人代替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代替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转让债务。即使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但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第二,债务人与第三人在新合同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如果是债
    2023-06-22
    495人看过
  • 税务稽查人员负责哪些工作
    税务处理决定分别由原稽查人员负责执行(1)查补税款、罚款延期缴纳的办理。被查对象对税务稽查主管机关处理意见未持异议,应按《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期限缴纳查补税款、罚款。被查对象按期缴纳查补税款、罚款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如下程序申请办理延期缴纳:①向税务稽查机关稽查科提出申请理由。②经稽查科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交审理科复审。③审理科复审后并提出处理意见交主管局长审批。(2)强制执行。被查对象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规定执行的,执行人员应当经局长批准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并取得送达回证;逾期仍不履行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填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审批表》、《查封(扣押)证》、《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或者《扣缴税款通知书》,税务稽查执行人员可以在报经分局经上局长批准后,采取拍卖财产、强制划缴的强制措施。①拍卖财产。税务执行人员可以在分局以上局长批准后,填
    2023-05-05
    383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承担形式有哪些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2023-06-01
    339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主管
    相关咨询
    • 工作形式有哪些用法律形式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18
      劳动用工形式一般分为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
    • 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形式都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9
      在国家公务员纪律规定中,行政处分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撤职,24个月。
    • 有哪些证人出庭作证的形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9
      一、证人出庭作证申请时间 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去掉了“前十日”三个字。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擅自将证人带到法院等候出庭。 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引入了诚实信用原则,为制裁民事诉讼伪证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 工作形式的组成和用工都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31
      企业合法的用工形式有以下10种: 1、企业自主招聘2、用工3、非全日制用工4、全日制用工5、签订固定期限的用工6、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工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的用工。 8、标准工时用工9、综合工时用工10、不定时工时用工
    • 哪些情形是财务人员犯罪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9
      逃税罪,挪用公款罪,侵占罪等众多罪名。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是隐蔽性强。财务人员犯罪也可称为“职业犯罪”,即财务人员使用专业技术手段实施犯罪,隐蔽性较之一般犯罪强。犯罪人员往往利用单位资金、帐户管理方面制度不健全或制度不落实实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