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一男子杀害妻子并抛尸窨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量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1:10:35 255 人看过

一、台州一男子杀害妻子并抛尸窨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量刑

2021年8月18日,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兆桥小区一窨井内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未知名女尸。经勘查,尸体完整,系他杀。台州、椒江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经7天缜密侦查明确尸源,并锁定犯罪嫌疑人。8月28日18时许,追捕组在湖南省凤凰县抓获犯罪嫌疑人廖某发(男,32岁,湖南省凤凰县人)。经审查,廖某发交代了杀害妻子龙某霞(女,32岁,湖南省凤凰县人)并抛尸窨井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量刑

故意伤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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