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00:57 457 人看过

事项: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定期与不定期)

办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

经办机构: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

办事流程:不定期书面审查: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向特定范围的用人单位就特定的劳动保障事项发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通知书》,被审查单位根据通知书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定期书面审查: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就实施书面审查发出公告或书面通知,被审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书面审查报告书》,并提供相关材料。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予以审查,并对书面审查的情况予以公示。

时间:定期书面审查安排在每年1月-4月底。具体时间请注意网上公告和通知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4楼

联系方式:025-83271785025-8327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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