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债权质押与其他权利质押有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9:32:25 271 人看过

一.标的性质不同

普通债权质押标的为普通债权,即通常意义上的记名债权,而非证券表示的债权,它是一种相对权、请求权;股份质权的标的在实质意义上是一种社员权,而知识产权质权的标的是无体财产权,是绝对权,对世权。

二.设立形式不同

普通债权质押设立形式因各国立法不同而存在差异,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仅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而无须其他形式;另一种则为书面形式。但对于证券债权而言,一般以交付为要件,而股份质权、知识产权质权则需订立书面合同,并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三.实现方式不同

普通债权质权的实现与其他权利质权实现虽然大体相同。但普通债权质权人实现其质权要以债权人的身份向入质债权的债务人即第三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通过变卖、拍卖等方式加以实现;而股票、知识产权均可以通过拍卖及变卖方式实现。

四.风险程度不同

普通债权的相对性及其入质条件的简单和缺乏彰显其权利存在的有价证券,使得其实现往往更依赖于出质人与第三债务人的诚信。在债权设质后,质权人若通过清偿、抵销、免除或更改等行为来消灭入质债权或减少入质债权的债权额,以及第三债务人恶意向出质人履行,都有可能是质权人的质权落空。因此普通债权质押存在较大的风险;而对于证券质权、股份质权、知识产权质权而言,权利的确定性较普通债权强,且设立条件严格,实现方式多样,其风险相对而言较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权利质押相关文章
  • 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有哪些区别
    一、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4.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二、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有哪些区别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区别有:1.权利客体不同。动产质权的客体是有形的动产,而权利质权的客体是无形的财产,即权利。2.公示方法不同。动产质权的公示方法是移转占有,此种占有的移转是外在的、有形的,可导致权利人对质物的直接占有,但权利质押的公示方法主要采用移转权利凭证的占有、办理出质登记的方式,其公示方法是一种观念的、抽象的方法。因此,质权人对权利的“占有”也成为准占有。
    2023-04-25
    273人看过
  • 知识产权能否质押,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一、知识产权能否质押知识产权能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
    2023-04-18
    475人看过
  • 股权质押能否对抗其他债权人
    股权质押的质权人对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股权质押的质权人,可以对抗其他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一、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
    2023-02-27
    339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承担其他债务
    股权质押只对质押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责任,对质押范围外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另有约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一、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严格按照贷款合同使用资金,确保到期还本付息。2、质押贷款的股权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可以将质押的股权拍卖或变卖,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
    2023-02-24
    469人看过
  • 普通债权质押流程怎么走
    质押双方持下述文件到托管部。托管部收取手续费。办理质押冻结。出具质押冻结证明书。①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②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③质押合同及公证书;④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⑤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⑥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⑦债权质押流程需要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⑧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⑨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⑩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一、股权质押的执行流程:(一)操作流程:1、需要融资的企业咨询融资相关事项,准备融资所需资料;2、联系融资机构;3、双方商议融资的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事宜并达成协议;4、签订股权质押融资合同;5、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6、出借方发放资金。(二)手续:1、企业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证书
    2023-03-10
    373人看过
  • 质押担保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区别是什么?
    质押担保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区别是什么?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产质押业务,是指企业将动产(包括商品、原材料等)存放在银行指定或认可的仓库作为质押物,质押物在银行监控下流动,据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方式。其次,动产质押在法律上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
    2023-06-19
    205人看过
  • 质权人丧失占有后还享有质权吗,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
    一、质权人丧失占有后还享有质权吗民法典规定,因质权人原因造成质押物灭失的,质权人不再享有质权,质权随质押物消失而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1、1、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
    2023-04-19
    481人看过
  • 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生效的区别
    一、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生效的区别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设立(质押权成立)是不同的两码事,不能将二者混淆。从物权行为理论来看,质押合同是物权变动的起因,质权设定则是物权变动的结果,原因应当与结果相分离;从目的来看,质押合同重在明确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权利义务,质权设定则重在增强公信效力,确立质权人对抗第三人的优先权,质押合同生效不等于股权完成设质。二、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质押合同。2、出质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权利证书交给质权人。3、订立权利质押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4、权利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三、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全力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在权利凭证没有交给质权人之前,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在实践中应注意无记
    2023-06-19
    375人看过
  • 债权质押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和对比
    依据民法典规定,债权质押一般是指,通过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而设定质权。就好像:甲欠乙100000元,为担保该债权的清偿,甲使用其对丙的130000元债权向乙设定质权,也就是为债权质权之设定。权利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是通过不同权利质押的公示方法不同分为2种:也就是用交付作为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和以登记作为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债权质押需要质押债权人同意吗在第三人提供抵押的情况下,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除了要债权人同意外,还需要抵押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未经其同意就转让债务的,抵押人对转让部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质押是指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例如甲欠乙10万元,为担保该债权的清偿,甲以其对丙的13万元债权向乙设定质权,即为债权质权之设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
    2023-07-02
    359人看过
  • 已经质押的股权还能做抵押吗,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一、已经质押的股权还能做抵押吗已经质押的股权还能做抵押。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
    2023-06-16
    213人看过
  • 理解普通债权质押的必备条件
    设定普通债权质押的条件是:1、质押人与质权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2、公布权利质权的设定,以一定方式向外界展示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使他人知道,防止第三人受到不知情的不利后果;3、质押人应当向质押债权的债务人发出通知,通知第三债务人质押债权的事实,明确质权人有权保全质押债权。债权质押是指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民法典普通债权质押设定需具备什么条件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2、依《民法典》原理,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相关法律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由此可见,证券债权质押
    2023-07-02
    254人看过
  • 质权和质押有啥区别,质权有哪些特点
    一、质权和质押有啥区别质权和质押的区别主要是概念的不同,质押是指设定质权的法律行为;质权是指质权人的权利。质押是质权产生的原因,质权是质押引起的法律后果。二、质权有哪些特点质权具有的特点如下:1.质权的从属性。质权的从属性是指质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因为质权是以担保债权为实现目的的,因此,质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可以为将来的债权设定质权,也可以在设定债权时设定质权,但实现质权时必须要有主债权的存在。质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2.质权的不可分性。质权的不可分性是指质权与抵押权一样具有不可分性,即质物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的全部。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全部,即使债权部分受到清偿也不受影响。换言之,即使债务人清偿了大部分债务,仅有少部分债务未能清偿,质权人也必须抗未清偿的债权对全部质权标的行使质权。质物部分灭失的,未灭失的部分仍然担保全
    2023-04-25
    455人看过
  • 普通债权质押要条件是怎样的
    普通债权质押要的条件《民法典》对普通债权出质的方式与生效要件亦未予明确,根据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2、依《民法典》原理,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民法典》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3、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又称第三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且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权的权利。以非证券化凭证的普通债权质押的,债权质权人并不占有出质债权的凭证,且该质权缺乏公示效力,出质人有可能免除第三债务人的债务,损害质权人的在先权利,此时只能通过订立质押合同和通知第三债务人的方式明
    2023-03-11
    238人看过
  • 质押与典押有哪些区别
    质押,在传统民法上被称为“质权”,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转引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按照质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及权利质押。典押就是通常所说的典当,是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质押是将动产放在放款人处,取得资金,还款付息后,取回质押物。典当分为活当(同于质押)和死当(同于出售)。典当与质押的特征几乎一致,两者均起到对债务的担保作用,都以交付的标的物为其行为特征,均为实践性法律行为。
    2023-04-27
    37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 更多>

    #权利质押
    相关咨询
    • 股权质押与债务融资有何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5
      股权质押一般认定不属于债务融资。 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区别具体如下: 1、二者的含义不同; 2、风险不同; 2、成本不同; 3、对控制权的影响不同; 4、对企业的作用不同。
    • 权利质押和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9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
    • 债权贷款的抵押与质押应当如何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债权贷款的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 抵押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转移财产的占有,且可以进行担保的财产也不同。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或者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 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留置权属于质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9
      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权冲突时效力最高。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由此可见,留置权的效力是高于抵押权和质权的。 所谓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 2022年债权转让和权利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3
      二者的区别是,债权转让是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权利质押是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