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国有土地征收门面房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21:52:47 306 人看过

一、民法典国有土地征收门面房如何认定

对房屋进行拆迁时,如果是对门面拆迁的,门面是从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认定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有房屋使用性质,门面是属于经营性住户。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房屋拆迁补偿分类

(一)按土地性质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2011年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公平。为了解决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的问题,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将参照《征收条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

(二)按使用用途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2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林地耕地征收土地时如何认定,相关法律规定
    一、林地耕地征收土地时如何认定国家征收林地耕地时,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登记后就能获得征地补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
    2023-06-16
    442人看过
  • 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如何救济
    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后,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一、拆迁补偿协议能用多久诉讼期拆迁协议签订后有六个月的诉讼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拆迁房屋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房屋拆迁满足条件,则可以强制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
    2023-02-25
    425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纠纷被告如何确定
    一、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纠纷被告如何确定?征地拆迁纠纷的被告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纠纷被告有哪些权利?1、有辩论的权利。被告对原告的起诉,有进行答辩的权利,以证明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确性。但被告无反诉的权利。2、有委托诉讼
    2023-06-17
    474人看过
  • 如何科学界定我国的土地征收
    如何科学界定我国土地征收的概念律师的回答是:行政补偿是由行政主体的合法行政行为引起的,不同于违法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补偿,行政赔偿是以法律规定为依据的。相关法律知识: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作出一定的合法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特殊损失的,按照保护财产权和公平的原则由国家赔偿。宪法和土地管理都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和补偿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管理法中的“临时用地”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制度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制度不具备土地征收的法律性质,不属于土地征收补偿的范围,不能与土地征收制度混为一谈。
    2023-05-31
    466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
    一、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实践中,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无法及时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亦无法对需要安置的人员进行安置,通常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揉在一块,在提留30%后将其余70%(各地略有
    2023-05-18
    14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土地流转后被征收后土地补偿给谁
    一、民法典规定土地流转后被征收后土地补偿给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土地被征收后,不仅需要对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还需要对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二、民法典规定土地流转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三百四十条【土地经营权的定义】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2023-05-18
    19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产契税税如何征收
    一、民法典中房产契税如何征收房屋契税是依据房屋的价值按3-5%的税率征收,而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2023-06-12
    44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利人
    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利人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的人,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三百三十二条【土地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1、创设取得承包经营权,这种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
    2023-04-12
    130人看过
  • 民法典浅谈如何认定土地承包合同效力
    一、民法典浅谈如何认定土地承包合同效力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承包期满之后怎么续包实践中,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所以,在上面规定的时间之后,你要还想继续承包下去,那么就按
    2023-04-13
    229人看过
  • 如何认定房屋拆迁门面
    对房屋进行拆迁时,如果是对门面拆迁的,门面是从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认定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有房屋使用性质,门面是属于经营性住户。一般补偿以下三部分: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门面拆迁怎么赔偿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
    2023-07-04
    219人看过
  • 如果土地被依法征收,被征收农民该如何依法维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征地农民为维护自身利益,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举报,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违法占用土地,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责令退还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用地的,限期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占用的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多余的土地将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扣留、冻结财产和行政强
    2023-05-08
    406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
    一、民法典关于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
    2023-04-12
    497人看过
  • 如何判断国家征收土地是否违法
    判断政府征收土地违法如下:1、土地征收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具体来讲就是国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征收权。主体不符,违法。2、土地征收的目的和前提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目的不符,违法。一、征地征用有问题找谁1、政府违法征用农民土地,应该反应到上级政府,逐级反映直到国土资源部。2、如果土地被政府征收所得到的补偿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由县级政府处理解决,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二、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吗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征地,即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三、行政行为的无效情形有哪些行政行为的无效情形如下:1、行政行为的实施主
    2023-04-12
    464人看过
  • 国家是否有权征收农民土地?
    (一)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建设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征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的归属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
    2023-07-05
    38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有合同约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实施单位接受委托后在授权范围内是可以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的,但协议书的征收人应为政府的征收部门并盖章,而不是征收实施单位单独盖章,一般情况下实施单位作为受委托的第三方也在协议上盖章的。
    • 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如何进行土地的征收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3
      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的流程是: 1、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征收,需要先进行项目征收的立项工作,并且做好项目前期的调查以及摸底; 2、房子征收的部门草拟关于房子征收的补偿方及安置方案并且要报给县或区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3、针对计划征收房子进行实地调查及登记,并针对调查结果公布有关的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针对还没有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以及认定和处理工作;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的定论并且将补偿方案进行公
    • 民法典上老人去世土地户口如何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20
      民法典老人去世销户,户内有继承人的,土地归继承人继续经营,没有继承人的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老人去世户内仍有其他成员的可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老人去世销户家庭整体消亡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承包地并在本村内重新分配。
    • 土地征收后国家有权限专门占用农民土地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09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
    • 如何认定农村土地征收合法性?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5
      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的方法有:征地的土地类型是否正确、征地土地的决定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审批、是否发现公告、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发放征地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