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空心房屋能不能随意拆除?农村的空心房屋不能随意拆除。拆除空心房屋,应当征得原居民同意。如果空心房屋对村民构成威胁,村委会只能要求有权依法拆除的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须经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征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得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的,自治区、直辖市在征地审批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需要单独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超越征地审批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手续。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二,拆除空心房屋的过程是什么?1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取拆迁许可证。同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公布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要及时做好对被拆迁人的宣传解释工作。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承租房屋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搬迁期限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就补偿安置达成协议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裁定。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裁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周转房屋的,在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执行。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间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行执行。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按照裁定的期限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实施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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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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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心房拆除后的土地归谁重庆在线咨询 2021-06-0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空心房拆除后的土地产权仍归归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对于拆除后的宅基地,主要还是分为几种情况来分析。 1、如果是有偿退出的话,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会获得补偿金。 2、如果是有偿复垦,农民会获得一定的补贴金额,宅基地归本人,保留集体建设用地性质。 3、拆除后的宅基地也可以进行有偿转让,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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