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5:24:09 497 人看过

在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而言,交通死亡的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首先这个民事赔偿是建立在刑事案件的基础上,也就是因为刑事案件造成了损害,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其次是主体,能提起诉讼的主体有被害人、已死亡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一、追偿权是否需要另行起诉

追偿权不需要另行起诉,涉及担保的连带责任,通常可以要求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追偿而无需另行起诉。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宵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

在中国,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只有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嵩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单位。

二、刑事案件立案追诉的标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第七十八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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