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维权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35:19 143 人看过

一、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二、销售者必须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质量负责

二、《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三、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

《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等。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四、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方式

《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产品质量纠纷,也可以请社会团体、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还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引发问题,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这里的产品质量问题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即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称为默示保证条件),或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出的保证和承诺(称为明示担保条件)。如国家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还有很多产品都有产品说明、产品标签、广告、样品等,只要生产者、销售者以上述任何一种方式表明了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就可以此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只要认定产品与其说明名不符实,就可以判定产品质量有问题。另一类是产品存在缺陷,并使消费者造成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表明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赔偿该产品损失,还有权要求赔偿该产品造成的其他损失。

知识延伸:消费者如何运用三包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1995年8月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印发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是承担三包责任的三种形式,但消费者要求赔偿的方式并不仅限于这三种。如果消费者买到的产品给其造成损失时,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误工费、大件商品运输费等。(新三包规定,由修理者提供应当进行修理的大件产品合理运输费用。)

一、销售者应承担三包责任

消费者买到不符合法律规定质量要求的产品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产品时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三包责任。谁经销、谁负责。

在有些情况下消费者也可以找修理者、产品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如修理者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将产品修复;生产者自己承诺对产品实行三包;消费者要求对产品修理,销售者已委托维修者进行修理的等等。按照新三包规定,销售者无权与生产者、供货者、修理者通过合同约定,免除自己的三包责任。如销售者不能说产品维修由保修单上所列的修理者负责修理,而免除自己的三包责任。

二、三包产品范围

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2、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国家将根据消费水平的提高,采用《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的形式,逐批公布三包产品适用范围。

3、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4、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三、三包责任范围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推荐阅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汽车产品质量纠纷维权难点
    发生维权纠纷的新车或者接受维修后的汽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存在质量问题的话,是瑕疵还是不具有使用性能的缺陷?这两个问题是实际工作中律师指导、参与依法处理汽车纠纷需要明确的两个关键问题,而这两个问题恰恰也是处于信息、经济、技术弱势地位的消费者难以证明的关键问题,因为消费者既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也难以承担高昂的鉴定费用。(具体的维权成本将在本文案例部分之后进行分析)虽然消保法从原则上规定了此类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但是并没有如何落实这一原则的细节性措施。但是法律条款如何从纸面落实到实践之中,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则需要向消费者普及书面修理记录的重要性,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证据意识。在司法实践中,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与普通的质量问题一样,都是可以直接通过产品质量法来进行处理的,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当事人在购买汽车时,如果遇到质量问题,应当保留相关证据文件,并要求对方进行合法的赔偿,也可以直接诉
    2023-03-27
    487人看过
  • 产品质量侵权维权的时限是多久
    1、《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1)本条是关于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和请求权期间的规定。(2)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2年诉讼时效期间,受害人便丧失了胜诉权。(3)产品侵权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期间为10年,自该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给第一个用户或者消费者之日起计算,满10年丧失请求赔偿权。(4)“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是指产品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超过10年,请求权期间适用明示的安全使用期限。2、产品质量的检验本就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程序,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法律对于他的界定有时候是比较
    2023-06-23
    191人看过
  • 化妆品质量纠纷维权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与其等到使用化妆品后感觉不适再投诉,不如在选购时谨慎小心,细心查看待购产品是否为合格产品,对于无标识或标识不齐全的产品不用、不买;使用前要做过敏测试,以防万一。过敏却说是自然现象余小姐1月份在某店购买了一套248元的化妆品,当天使用后,次日面部出现轻微红肿等不适,店员称是正常反应,第三天情况加重,该店仍称是自然现象,此后症状越来越严重。在余小姐要求下,该店店长才带其到医院治疗,由于面部过敏,没法上班,身体健康及心理健康受到影响,余小姐要求该店作出相应赔偿,遭到拒绝。刘小姐在某专柜购买某品牌全效激白祛斑霜三件套和全能美白净肤洁面乳一盒。当晚使用后第二天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脸部出现明显红肿、痒、刺痛、肌肉抽搐等症状。刘小姐到商场退货,并希望工作人员带其就医。但专柜工作人员称只要吃点消炎药就没事了,刘小姐回家吃了消炎药后却越来越严重,她向专柜提出索赔,对方却坚称化妆品质量无问题,
    2023-06-07
    489人看过
  • 产品质量标准和分析方法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国际标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ISO8402-1994),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和特性的总和”。这个定义虽然指的是有形物质产品的产品质量,但对于无形的数据库产品而言,仍然适用。具体来说,数据库产品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1、真实性:真实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应当是一种客观事实,而不能是编造的、无中生有的。比如电话号码数据库,就要求其中的电话号码应当真实存在。2、准确性:准确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不但要真实,而且必须准确无误。准确性要求的是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符合其契约承诺条款。3、完整性:完整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应当尽可能在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做到全面。完整性要求的也是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符合其契约承诺条款。4、可行性
    2023-03-24
    307人看过
  • 网购产品质量不满意如何维权?
    肯定可以索要赔偿。消费者在网上买到质量有问题的商品时,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利益。网上的东西遇到质量问题,一般是退货,如果要求赔偿,在能提供足够的诉讼证据时,建议让淘宝客服介入申请赔偿。网上购物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如何维权消费者在网上买到质量有问题的商品时,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2023-07-07
    310人看过
  • 如何区分产品质量侵权与质量违约
    区分产品质量侵权与质量违约的方式为:以概念区分,产品质量侵权是指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给他人造成财产或者人身上的损害。产品质量违约是指出卖人交付的产品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不符。一、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有什么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如下:(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4)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二、购销合同应该包含什么内容购销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1、产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的约定。签订时应考虑价格变化,合理约定价格调整条件;2、产品质量协议。购销合同在工业品交易中很常见。为了防止争议,应提
    2023-02-10
    192人看过
  • 赠品质量差12315调解维权
    买就送、满额赠送等促销行为屡见不鲜,不过这些送、赠的东西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近日,市民孙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据孙先生介绍,去年他刚买了新房子,经过一番装修,置办了全套家电,得到了很多赠品,如电饭煲、茶具、无烟锅等。但是这些赠品看起来很可疑,质量不怎么好,电饭煲用了两次之后就彻底罢工了,而无烟锅却有烟。于是,孙先生找商家理论,要求给予一定的赔偿。可是经销商说赠品概不三包。孙先生对他们的服务态度很不满意,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拔打了罗庄工商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请求调解。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立即联系经销商。经调查,确认孙先生得到的这些赠品都是商场赠送的,而且经销商也承认。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厂商和销售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消费者维护赠品合法权益的权利。也就是说,赠品的保修退换政策和正品完全相同。最终,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经销商为孙先生
    2023-06-07
    198人看过
  • 浅析军工产品生产质量控制
    军工产品的生产,必须坚持“军工产品质量第一”的方针,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求效益、保进度,军工产品的质量与民品质量相比具有特殊的意义。对于定型产品来说,产品质量的优劣取决于生产过程,为了保证军品质量完全满足军方的要求,结合军品生产的实际经验和体会,要全面和有效地控制军品的生产质量,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技术状态管理“技术状态”是指在技术文件中规定的,并且能在产品上最终实现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其中,功能特性指产品的功用,如射程、速度、杀伤力、可靠性和维修性等;物理特性指产品实现功用所具有的状态,如外廓尺寸、颜色、表面状态、配合性和互换性等。产品从设计、研制到定型,技术状态逐渐形成、深化、确定,因此在产品生产阶段实施技术状态管理的重点是:控制技术状态的更改及其贯彻实施,以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1技术状态标识将产品技术状态用文字、图样、标识符、标志等在技术文件和产品实物上说明,产品生产阶段的技
    2023-06-14
    65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针对那些产品,产品质量法质保期限规定
    产品质量法针对的产品有经过加工厂、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对于种植业、原矿产品、初级产品等不适用其规定。产品质量法质保期限规定一般有六个月、十二个月、十八个月和二十四个月,具体期限要根据产品进行判断的。一、产品质量法针对那些产品产品质量法针对经过加工厂、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既包括直接从自然界获取的各种农产品、矿产品,也包括手工业、加工工业的各种产品。从法律上说,要求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的产品,应当是生产者、销售者能够对其质量加以控制的产品,即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而不包括内在质量主要取决于自然因素的产品。因此,按照本条的规定,各种直接取之于自然界,未经加工、制作的产品,如籽棉、稻、麦、蔬菜、饲养的鱼虾等种植业、养殖业的初级产品,原油、原煤等直接开采出来未经炼制、洗选加工的原矿产品等,均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二、产品质量法质保期限规定产品质量法质保期限规定要根据产品的种类判
    2022-07-12
    74人看过
  • 农产品质量安全概念解析
    ●CAC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食品安全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创建的,其宗旨在于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贸易公平开展,协调所有食品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CAC拥有165个成员国,中国是成员国之一。●例行监测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是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重要措施之一,2001年从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四个试点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污染定点监测工作开始实施,进而逐步扩展到全国37个城市全年5次的蔬菜农残、16个城市畜产品污染和5个城市水产品中药物污染定点监测。随后又开展了符合国际规则和惯例的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药及农药残留监控计划、饲料及饲养违禁药物监控计划、农产品产地环境普查计划、农业投入品监测计划、农产品品质普查计划以及农资打假监控计划。●37个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城市:北京、天津
    2023-06-14
    54人看过
  • 商品房质量不好哪里维权
    如需就商品房质量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若房屋已出现质量瑕疵,建议您首选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妥善协商并达成相应的完善方案,在此过程中将相关情况上报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其对问题部位进行检验并予以记录在案;2.一旦发现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有必要委托当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通常为房屋安全监理所)进行专业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售房者进行进一步的交涉,最终实现问题的妥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
    2024-05-11
    205人看过
  • 产品质量侵权法律依据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
    2023-06-29
    172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保期,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的范围
    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保期根据产品的特性作不同规定,最长超过两年的质保期,并且质保期要标明在产品的显著位置。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的范围是人工制作的产品,自然界中初级产品不适用该法律。一、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保期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保期要根据产品的种类判断,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二、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的范围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的范围是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各种直接取之于自然界,未经加工制作的产品,如稻、麦、蔬菜、饲养的鱼虾等种植业、养殖业的初级产品,采矿业
    2022-07-27
    493人看过
  • 消费者如何用《产品质量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二、销售者必须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三、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
    2023-05-01
    69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如何进行消费产品质量维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5
      消费者在购物时要主要搜集和保管好证据,一旦遇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及时运用证据维权: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还应要求商家及时开具发票或收据,并进行妥善保管。在与商家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应注意收集与商家沟通协商过程中出现的书面材料等各类证据,以便协商不成时向工商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采取提起诉讼的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
    • 消费者怎么维权产品质量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8
      现在监督执法的部门很多,质监可以受理产品质量问题,工商可以受理商业交易欺诈、药品问题可以打药监局的监督电话联系当地的消费者协会也可以,一般遇到质量问题,厂家或者企业会以人为损坏为由推脱,这时候需要向质监送检,但是送检费用一般很高,这时候也可以选择向媒体投诉,各省都有维权的媒体吧,比如华声在线消费投诉网我在这投诉过获得了解决
    • 如何区分产品质量违约与质量侵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4
      违约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责任的法律表现在本人的审判实践中,遇到了这样一件案例:被告卖给原告的机械设备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产品(chanpin),导致原告的工厂设备闲置,造成很大的损失,现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货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
    • 因产品质量造成损害的,如何维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1
      因产品质量造成损害的,维权步骤如下:第一步:针对“对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进行举证,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二步:详细阅读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尤其是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违约部分,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步:大概估算因对方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我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四步:查找相关的法律资料,如《产品质量法》等等。 第五步:草拟出一份法律意见书或者解决方案,在谈判时使用。 第六步:必要时,将
    • 产品质量法中的如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7
      一、消费者社会监督权利《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查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负责处理。第二十三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提出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和质量管理协会等。 二,销售者必须对消费者购买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