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在执行中怎么样对虚假债务提出异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20:43:34 282 人看过

一、案外人在执行中怎么样对虚假债务提出异议?

案外人对虚假债务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可以允许以口头形式提出。”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立法本意和司法实践,对于提出书面异议确实有困难的,法院可以允许异议人口头提出,但是必须形成笔录,也就是以书面提出为主,口头提出为例外的原则。

二、虚假债务该怎么样处理?

法院应当主动审查虚假债务,并鼓励当事人寻找证据驳回主张。

(1)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进行法律释明,引导另一方当事人积极寻找证据,证实债务存在的不合理性,如对家庭收入与支出的详细梳理,可以发现民间借贷债务不存在的可能性;或者引导当事人举证该笔债务为个人债务,举债一方并未用于家庭支出,而是用于个人挥霍。

(2)告知举债一方当事人如提供虚假债务后的法律后果,要求其陈述举债的原因与过程,通过详细的记录,细致辨别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并不断的与债权人的陈述进行比较,如果与债权人的陈述发生重大分歧,应要求当事人予以解释,如不能作出明确解释,就不能将该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通知债权人到庭接受询问,首先明确告知其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的后果,并加以法律释明,给其震慑力。其次要求其详细陈述债务形成过程,并从逻辑次序上详细加以询问;另外对于债权人谈及的其他人,应作详细记录,以便庭后调查。

(4)对于存有可疑债务,债权人又不能到庭接受询问的案件,因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不宜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应在离婚诉讼中暂不处理该笔债务,并告知当事人可待权利人主张权利时一并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虚假债务是属于无效的,在执行中如果案外人要对虚假债务提出异议,那么就需要利用以书面的方面提出来,同时附带上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此债务是不合理、合法的,而且也没有获得法律认可的,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案外人在执行中怎么样对虚假债务提出异议?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0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需要多少费用
    此时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
    2023-06-13
    230人看过
  • 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督促程序中的申请人必须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而且债务人也不负有履行其他债务的义务.具体地说,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不负有对等给付的义务,或者对等给付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此外,还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虽然另有债权关系,但按其性质,不能与债权人的权利发生抵销的情况。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依照中国法律规定,有权管辖此类案件的法院只能是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债务人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由债务人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2023-04-26
    316人看过
  • 对案外人执行异议恶意提起应有制裁
    执行异议制度是为保护善意案外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制度,但在执行该制度的实践过程中,却常常被恶意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串通、联手作为阻碍法院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挡箭牌。恶意案外人执行异议造成如下严重后果:1、使执行案件久拖不执,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迟迟得不到应有的维护。恶意案外人一旦提出执行异议,并提供了相应形式上的证据,人民法院就应当审查,还需要组织听证、合议庭合议,甚至有些案件还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使执行案件长时间拖住而无法执结。2、破坏了执行工作程序。恶意案外人执行异议,经审查后肯定是不能成立的,是恶意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串通的结果,其目的是阻碍法院执行,实际上已构成了对正常执行秩序的破坏。3、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无限浪费。恶意案外人异议的提出,造成了人民法院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不必要浪费。基于上述原因,特建议建立恶意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制裁措施:一是严格案外人的举证责任,对于案外人没有提供证据
    2023-06-06
    319人看过
  • 执行异议与案外人异议是什么
    一、执行异议的含义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法律关于执行异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三、案外人异议的含
    2023-04-27
    343人看过
  •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处理如下: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2、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执行异议的情形有什么执行异议是在执行过程中针对两种情况提出1、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提出。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是指本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例如,人民法院执
    2023-08-11
    178人看过
  • 案外人是否可以在中止执行期间申请执行异议
    一、案外人是否可以在申请执行异议期间中止执行1、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期间中止执行是可以的,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被执行人)与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中只规定了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情形。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
    2023-06-27
    109人看过
  • 合伙人可以对执行人提出异议吗
    一、什么是合伙人的出资义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二、合伙人可以对执行人提出异议吗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在共同执行事务的合伙企业中,由于各合伙人都参与事务执行,企业没有,也无必要安排专人对各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因而在这类企业中,各合伙人既是事务执行人,也是他人执行事务的监督人。故而他们都既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将自己负责的业务执行好,也有权利和义务对他人执行企业事务中的情况进行监督。既然每个合伙人负有对其他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那么他在监督中对其越权行为或其他不正当行为就有权提出异议。对此,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作了专门规定:“合伙
    2023-02-19
    469人看过
  •  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时如何应对?
    这段内容讲述了当事人对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异议处理方式。若当事人对法院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需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若您对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有异议,您可以向负责执行该判决、裁定的法院提出书面意见。当事人对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的,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法律知识】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异议规定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异议规定是指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异议主张的法律规定。根据该规定,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接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后,可以在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来支持异议主张,则需要提供相应的理由。执行法院在收到异
    2023-08-27
    355人看过
  • 什么样的债权对公司合并中有权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没有异议
    1、我国现行立法对公司合并中有权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有两种理解:一种是被合并公司的债权人只享有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债权(以下简称异议);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并各方的债权人有权提出异议。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公司合并会对合并方债权人产生影响,对合并方债权人的不利影响可能更大(如被合并企业为亏损企业)。因此,应当对合并各方的债权人给予平等保护。法国、意大利等国也采取了这种做法。此外,在企业合并中,只有一方可以是公司,另一方可以是非公司企业。笔者认为,只要一方当事人是公司,就应当适用《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人都有权提出异议
    2023-05-07
    306人看过
  • 案外人能否对诉讼保全提出异议
    诉讼保全不能提出执行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是经执行当事人申请,根据生效裁判所确定的给付内容进行强制执行。而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诉讼保全在判决作出或者是执行之前。因此,诉讼保全不能提出执行异议。一、租赁合同诉讼期如何保全租金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2、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3
    2023-03-06
    428人看过
  • 合伙人在实务中怎样承担对外债务
    公司的对外债务首先应当用公司的财产来承担,如果公司债务不能清偿债务的,则如果是普通合伙的,由所以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有限合伙的,则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普通合伙人的要求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二、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是指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1、承担
    2023-06-29
    159人看过
  • 债务人在监督程序中提出异议的后果是什么
    债务人在监督程序中提出异议的后果是什么?如果债务人在监督程序中提出异议,则支付令无效。债务人异议是指在监督程序中,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债务人对支付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提出不同意见,并向人民法院提出,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程序相比,债务人不应当清偿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监督程序主要有以下特点:1监督程序的适用范围限于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债务人支付的标的物限于货币和证券,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监督程序是一种非诉讼程序,不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它从债权人的申请开始,要求人民法院直接发出支付令。它要求债务人在不经过法庭审判的情况下履行债务。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没有发生对抗,也没有债权债务关系本身的纠纷。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审判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再适用监督程序,债权人应当单独起诉,适用审判程序。监督程序是一种简单快捷的办案程序人民法院适用
    2023-05-07
    252人看过
  • 执行异议中,如何处理成功提出的异议,避免影响到案外人的权益?
    案外人执行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收到书面异议之后,应当在十五日内进行审查,人民法院认为案外人的异议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人民法院不能继续进行执行,只能等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完结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审理后怎样处理1、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2)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外人同时提出确认其权利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中一并作出裁判。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
    2023-07-08
    190人看过
  • 被执行人对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提出异议时怎么办?
    被执行人对强制执行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是很常见的,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以此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如果仲裁协议不存在,那么当然就无效力可言。所以,当仲裁协议存在于往来的函电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往往就仲裁协议是否存在各执一词,一方认为协议已经达成,而另一方则认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即双方对仲裁协议的客观存在都予以承认,但一方认为仲裁协议不符
    2023-07-10
    146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在案外人执行异议法律实务中,有权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包括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4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以上规定,如果你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异议,应该立即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原告人应在什么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5
      根据您的叙述,按照《审判监督解释》第五条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您可以参考以上法律依据,可以在判决
    • 案外人提出异议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1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一、主体原告:案外人(案外人必须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如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案外人的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亦可。)被告:申请执行人/当被申请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标的物主张的实体权利时,将其列为共同被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
    •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异议的裁定书怎么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执行异议书 异议人(案外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异议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写明案由)一案,××××人民法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号民事判
    • 被案外人提出了执行异议,离婚案外人财产执行异议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关于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时如何处理的规定。由于执行程序需要贯彻已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因此,在对执行异议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上,应坚持较高的、外观化的判断标准。这一判断标准,要高于执行异议之诉中原告能否排除执行的判断标准。由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在如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