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域使用权能否转让
海域使用权最早规定在1993年财政部、国家海洋局颁布的《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在该规定第三条就已经规定了海域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
二、海域使用权客体范围
中国新颁布的《海域使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
中国《海域使用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本法所称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适用本法。”从这一定义来看,海域的范围很广,表面上看起来是由一定范围内的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组成的,但实际上,所有水体、水面、海床、底土是不可分离的整体,缺少其中任一要素均不能称其为海域。所以,从事海上捕捞、海水养殖、海底石油开采、海上旅游航运等,均属于海域使用的范畴;就同一地段的海域使用而言,同样适用传统民法中“一物一权”的规定。
三、海域使用权相关权利
海域使用权人依法使用海域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海域使用权人有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海域的义务;海域使用权人对不妨害其依法使用海域的非排他性用海活动,不得阻挠。
-
能否将使用权房进行转让?
258人看过
-
在哪办海域使用权证
163人看过
-
如何获得海域使用权
63人看过
-
海域使用权最高期限
350人看过
-
海域使用权是用益物权吗
294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规定?
305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什么是海域使用权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9一、什么是海域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所谓海域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一定海域的权利。海域使用权都是为经营目的而设立,取得海域使用权的,都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个人即经营主体海域使用权。 二、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海域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单位
-
-
用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一起转让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4转让楼房时,楼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
海域使用权受理法院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0海域使用权申请人、中标人或者买受人提出登记申请。 依据海域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海域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登记申请。 设定他项权利的,由双方共同提出登记申请。 第七条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代理人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