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办理农迁房产权需要哪些资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0:00:32 262 人看过

一、民法典办理农迁房产权需要哪些资料

农村回迁房办理产权登记时,如果是首次登记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二、回迁房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遇到房屋买卖纠纷当事人各方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首先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一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专业律师咨询,明确所遇到的问题通过诉讼能否解决,如果能通过诉讼解决,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证据材料,自己或委托律师起诉或申请仲裁,在诉讼前应基本收集齐全证据材料,写好起诉书,准备证据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诉讼的范围和法院管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回迁人取得回迁房后,如果首次办理产权登记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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