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审被告能否出具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1:40:31 94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二审被告能否出具证据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

二、如何认定二审新证据

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认定新证据的:

1、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

2、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的证据,但法院已经予以释明的除外。

3、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的证据。

4、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

5、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延期,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但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明确排除在客观原因之外。

三、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是什么

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5、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诉讼二审相关文章
  •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人不得向人民法院申请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其他组织和公民索取证据。”从本条表述来看,法院保留取证权。但是,作为案件中间的法官,法院在原则上应该遵循“不起诉,不公正”的原则,正如西方法律俗话说的“不起诉,不审判”。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后,法院获取证据的范围很小。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始终是行政主体,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不能提供证据的,应当承担败诉的风险。法院有权获取证据,但没有义务出示证据。《行政诉讼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取得证据:(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证据线索,但不能自行收集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取证的;(2)当事人应当提供但不能提供原件的。1。按权限移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3-05-31
    478人看过
  • 被告在行政诉讼如何补证据
    行政诉讼补充证据不可以随时提交,需要在举证期限之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超过期限再提交的,是否采纳,由人民法院决定。1.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2.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起诉状或相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表示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的;3.在庭审过程中,即在法庭调查或法庭辩论过程中,原告或者第三人的口头形式提出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一、行政诉讼状如何写被告1、行政诉讼起诉状的格式:(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
    2023-04-06
    388人看过
  • 行政诉讼被告如何调取证据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即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被告所提交的证据仅限于证明自身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以及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一、行政机关如何行政诉讼一是行政机关要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行政机关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行政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二、行政诉讼举证期限多久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行政诉讼举证期限为十五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三、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有什么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如下:1、一般行政诉讼败诉后,败诉方需要履行法院的判决;2、
    2023-04-01
    382人看过
  • 被告在行政诉讼如何补证据
    一、被告在行政诉讼如何补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二、证据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对于证据的分类,我国的三部诉讼法依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
    2023-04-24
    10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二审提交新证据
    行政诉讼二审中的新证据应该先进行认定,在看是否可以采用。一、如何认定二审新证据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认定新证据的:1、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2、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的证据,但法院已经予以释明的除外。3、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的证据。4、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5、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延期,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但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明确排除在“客观原因”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他认为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
    2023-03-14
    385人看过
  • 刑事诉讼被告能否看到证据
    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看证据的,在刑事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要进行质证,质证过程中,被告就能看到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一百九十五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一、刑事证据的种类1、书证、物证书证:思想和内容。物证:物质属性和外部特征。2、证
    2023-03-26
    43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的二审是指在行政案件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判决,依法提出上诉,由上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诉讼活动。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和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当事人选择口头上诉的,应当记录上诉的主要内容,由书记员将内容记入笔录。... 更多>

    #行政诉讼二审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被告能否延期提供证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3
      行政诉讼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行政诉讼的证据的作用是证实或说明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是否存在,任何一个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都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明。
    • 行政诉讼二审中被告可否针对原告提供的新证据补充证据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5
      律于行政诉讼原告二审期间举证并没限制根据高院规定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民事诉讼关规定列举述情况于原告说允许;至于告举证责任则严格规定高院规定:列情形告经民院准许补充相关证据:()告作具体行政行已经收集证据抗力等事由能提供;(二)原告或者第三诉讼程提其告实施行政行程没提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符合述情形告补充举证院应予接受
    • 三审行政诉讼被告人疑似新证据,二审如何判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13
      行政诉讼二审中的新证据是指一审中应当允许延期提供的证据;法院在二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转让的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证据。
    • 被告在行政诉讼能怎么补证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8
      行政诉讼补充证据不可以随时提交,需要在举证期限之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超过期限再提交的,是否采纳,由人民法院决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诉讼程序中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被告申请补充证据的条件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申请补充证据的前提条件是: 1.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2.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起
    • 行政诉讼进入二审,原告还能提供新证据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符合证据规则的新证据,二审可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