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的议事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9:55:35 294 人看过

公司分立的议事规则是: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的手续

公司分立手续:1、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2、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办理公司分立审批与登记手续。对公司分立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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