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也称加盟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现代商业投资与运作的形式,在西方世界早已流行,而在我国国内则刚刚兴起,但是发展的势头很快。
在本行业内已建立起自己的品牌,产品较成熟,生产技术和经营模式有自己特色的企业,都在寻求资本的扩张和市场占有率的提高。特许经营可以帮助这些企业引入其他合作者的资金等各种经营资源,节省特许者本身的投入,以实现上述目的。对于那些初始创业的生意人或者是名气尚不响亮的中小企业,通过特许经营,获得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经验,生产经营名牌产品,可以很快地积累资本和获取利润。正是在这种双向利益互动的驱使下,特许经营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特许经营的形式从许可的性质可分为直接特许和分特许(或者称区域特许)。前者是指特许者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特许经营申请者,被特许者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设立特许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是被特许者不得再行许可他人经营特许产品;后者是指由特许者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被特许者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者,也可自己在该地区开设特许网点,从事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这一形式往往又和连锁相联系。连锁从形式上可以分为:
(1)直营连锁,即由总店全资或控股开设各门店,统一所有,统一经营,分散销售,集中管理;(2)自由连锁,即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由不同的经营者所有,但是各自愿意联合起来共同合作,统一经营和销售策略;
(3)特许连锁,各门店通过与总店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店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店开发的产品。实践中上述三种形式可以交叉使用。
值得指出,在商业领域,目前暂不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商业企业。而且,在中外合营商业企业的分店中,只允许中外双方直接投资、直接经营的直营连锁形式,暂不允许发展自由连锁和特许连锁等连锁形式。这意味着外商介入中国的商业领域不能只是许可、转让技术或商标,必须有资金的投入,并参与经营管理。同时,我国有关法律对中外合营商业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也作了限制。采取3家以上分店连锁方式经营的,中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应达到51%;开设3家分店以下的,中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应不低于35%。上述对外商在商业领域投资的限制,估计在中国加入WTO以后会逐步放开。
在明确了什么是特许经营以后,有意从事特许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还须进一步了解如何用法律的手段来构建特许经营的框架,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的顺利合作奠定法律基础。
我国目前关于特许经营的专门立法主要体现为国内贸易部发布的若干行政规章。这些规章主要是对商业、餐饮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具体规定了特许者和被特许者所须具备的条件、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登记备案的手续等等。
根据上述规章,实践中合作双方应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从事特许经营的资格与能力。特许者一般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注册商标、商号和独特的、可传授的经营管理技术或诀窍,并有一年以上的良好经营业绩;
(3)具有一定的经营资源;
(4)具备向被特许者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服务的能力。关于特许者的工商注册、商标注册、专利授权等法律状况,必要时可委托律师查证,以确保特许者有权并有能力从事特许经营活动。被特许者自身应具备的条件有:(1)是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或自然人;(2)拥有必要的经营资源(例如资金、场地、人才等);(3)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在特许者与被特许者达成特许经营的意向后,双方应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作为实际操作的依据。特许经营合同一般须包括如下主要条款:特许经营许可的内容(例如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等)、范围、期限和地域对被特许者的培训和指导以及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各种费用(主要是加盟费、使用费、保证金)和支付方式供货与销售保密与不竞争承诺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解除、续期和终止的处理以及争议的解决。
合同一旦有效订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守约一方就可以依据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除了合同的保护以外,对于特许者来说,其拥有的已注册的商标、商号、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还可以同时享受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如果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发生了被特许者或者第三方侵犯特许者的上述知识产权,特许者可以向有关部门,例如商标管理机关、专利管理机关、版权管理机关等,申请行政保护;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司法保护,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
最后,应当注意有关合同的登记备案制度。在特许经营中设立连锁店的,应当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特许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时(年销售额在三百万元人民币以上,至少拥有三家加盟店),可以申请向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备案。此外,涉及商标许可的,需要向商标管理机关备案并公告;专利技术许可的,需要向专利管理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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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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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哪些属于加盟合同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5应该属于特许经营加盟经营的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第十六条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第十二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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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的特征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2(一)特许加盟是利用自己的品牌、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等与他人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大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模式。特许加盟对特许人来说,是技术和品牌价值的扩张,经营模式的克隆而不是资本的扩张。 (二)特许加盟是一种双赢的商业模式。只有使特许人获得比他独自直营更有效率的发展,让受许人获得比独自经营更多的利益,特许加盟才能进行下去。 (三)特许加盟是一种智能型的商业组织形式。特许加盟使特许经营人能够最充分地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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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时,加盟者应当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首先,去该特许企业所属的工商局网站上查询该企业的经营信息,是否和其宣传上是否一致; 其次,国务院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经营企业应当具备合法持有商标等经营资源,这时加盟商应当到商标局网站查询该商标的注册情况;看其是否有注册商标。 第三,《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特许人应当在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的15天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加盟商应当到商务部的商业特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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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特许合同哪些要求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5签订特许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1)考察经销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签订合同时,经销商公司名称一定要和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并且加盖公章,不能用简写或法律上根本不承认的代号; (3)不能以私人章或签字代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要严格限定授权期限、区域,并明确经销商的权利和义务; (5)严格规定产品价格、退换货流程及责任; (6)详细规定违约事项及归责问题; (7)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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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企业需要哪些证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2、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3、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中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