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依法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09:33:00 303 人看过

出租人的法定解除权考察出租人在不可抗力情形下的法定解除权。一般地,出租人在合同目的在于收取租金,而且由于租赁物的专用性,其对于出租人的变现价值较低,因此出租人往往不会主动解除合同,而选择要求承租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全部租金。然而,在不可抗力致使租赁物毁损的情形中,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履行合同并不总是有利的。融资租赁交易结构的优点之一在于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因此提高了所融出资金的安全性。

一、承租义务有哪些吗

1、支付租金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使用细则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如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所确定的方法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租赁物不可更改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瑕疵通知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在日常中也是会有不少的公民会选择租赁其他公民的房产,那么在租赁时双方也要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同时在租赁合同中要写明租赁物品的具体信息以及租赁期限和费用等内容,如果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妥善的保管财物使租赁房产受到破坏时,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租车不交租金的后果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除非具有一些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已无法对租赁物使用、收益;因出租人没有履行义务,如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使用要求;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出租人不尽维修义务的;因承租人本身发生一些意外事件致使其暂时无力支付租金,请求出租人适当延缓交付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民法典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民法典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相关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合于他物致使承租人不能返还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第七百五十九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仅需向出租人支付象征性价款的,视为约定的租金义务履行完毕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
    2023-08-02
    283人看过
  • 租赁合同解除权的法律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租赁合同的解除权行使规定是什么租赁合同的解除权行使规定是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出租人应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径行转租,这属于出租人同意;合同未约定转租的,承租人在合同成立后要转租,则必须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
    2023-07-11
    429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不同,及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不同如下:1.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2.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3.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4.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1.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2.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3.融资租赁合同主体具有特殊性。4.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具有特殊性。三、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如下:1.租赁当事人。
    2023-05-03
    57人看过
  • 如何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
    融资租赁合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约定租赁物:1、租赁物的交付和检验条款一般由供应商直接交付给承租人确认的交付地点,承租人负责接收和验收;2、租赁物的使用、维护和保管条款;3、租赁物的保险条款。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占有和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八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
    2023-07-02
    22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解释:司法观点
    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如下:融资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和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融资租赁的通行做法是:当某个企业需要某种设备又缺少所需资金时,可以向租赁公司提出,要求租赁公司出资购买并租给其使用,双方达成一个租赁意向。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设备和出卖人的要求,与出卖人签订一个买卖合同,由出卖人将设备直接送交承租人,由承租人验收。出租人凭承租人的验收合格通知书向出卖人支付货款。出租人付款前,与承租人正式签订二份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
    2023-07-10
    31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中如何收取租金?
    出租人于每期租金支付日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要求其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以保证承租人提前做好支付准备。承租人应在租金支付日前l周以电汇方式向承租人汇出租金。出租人的管理人员或财务人员应对已收到的承租人汇来的租金进行确认,并向承租人提供相关发票。另外,出租人的财务人员还应在公司的会计核算中确认每期的收人和费用。如果涉及交易或租赁资产财产税的缴纳问题,应根据相应税法的规定,由出租人的财务人员直接缴纳,或敦促承租人向相应的税收征管机构缴纳。如果出现承租人迟付租金的情况,出租人的管理人员或财务人员就要向承租人发出催收租金的书面通知,并按照合同约定加收延迟利息;如果有情况表明承租人已经失去支付租金的能力,就应通过法律手段停止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使用,加紧催收租金,必要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如果承租人已经确实无力偿还租金,就应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按照债权文书公证的约定,不经诉讼
    2023-06-09
    64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一、融资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有什么1.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协商同意解除,但不能损害供货人的利益。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发生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况。3.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之一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合同实际已无法履行。4.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5.出现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情况。6.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解除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
    2023-06-06
    56人看过
  • 出租人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出租人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有: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物的;2.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3.合同对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明确约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达到2期以上,或者数额达到全部租金15%以上,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4.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二、融资租赁合同具备什么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具备如下特征:1.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三方当事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作为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其紧密关系自不必说。关于出租人与出卖人的关系,由于是买卖租赁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而互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届满,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选择权。出租人和
    2023-06-06
    281人看过
  • 民法典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民法典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1、取回权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当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可以取回;当租赁期间届满时,可以取回;当承租人重大违约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当然也可以取回。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目的时的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
    2023-06-19
    212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如何对租赁物进行约定
    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约定包括:1、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2、租赁物的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3、租赁物的归属;4、租赁物的瑕疵赔偿责任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四十七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一、城中村公寓的租赁合同违法吗?城中村公寓的租赁合同不违法,房屋租赁合有以下内容: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3、租赁期限不得超
    2023-06-26
    236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哪些情形下允许解除?
    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发生违约,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合同并不自动解除,解除合同应由受害方作出选择,但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允许解除租赁合同。1、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协商同意解除,但不能损害供货人的利益。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发生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况。3、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之一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合同实际已无法履行。4、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5、出现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情况。6、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解除的情形。在融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因承租人的原因而致出租人受到损害,出现这种情况时,出租人一般不采取解除合同的手段,而是在客观上有可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继续履行合同。
    2023-06-09
    259人看过
  • 依法判断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研究
    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独立存在,二者常常呈现效力上的相互交错。这种效力上的交错主要体现在: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出卖人,不是向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另一个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对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结合它在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一般认为,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在于:(1)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为租赁交易提供资金融通的出租人,选择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承租人,为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的供应商。(2)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关系。融资租赁交易除了由融资性的租赁合同直接约定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外,还涉及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此外,还有可能涉及信托合同、借款合同等多个合同关系。(3)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由承租人选择确定。(4
    2023-07-07
    45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产权归属如何
    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产权归属如何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
    2022-06-21
    193人看过
  • 机械融资租赁合同如何签订
    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一、租赁主体(双方当事人)二、租赁物标的物,名称全称、商标、规格、型号、编号、返还时的标准。三、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四、租赁物的用途及使用方法。五、租赁期限。指提供租赁物当事人的义务的终止和承租人权利的终止,到期承租人应归还租赁物给出租人。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确定租赁期限的,依《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可以随时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反之亦可。六、租金及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七、租赁物的维修。租赁合同中,应对租赁物出租后应由出租人或是承租人承担维修、保养的责任及其费用的承担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租赁物始终处于完好和正常使用的状态,《民法典》规定,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与费用承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八、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九、争议解决方法: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签订机械融资租赁合同的建议第一,最好聘请专
    2023-06-15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如何解除合同中关于设备融资租赁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发生违约,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合同并不自动解除,解除合同应由受害方作出选择,但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允许解除租赁合同。 1、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协商同意解除,但不能损害供货人的利益。 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发生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况。 3、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之一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合同实际已无法履行。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 5、出现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情况。 6、法
    • 融资租赁合同期满租赁物归谁解析融资租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8
      一.融资租赁合同期满租赁物归谁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
    • 如何申请解除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的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7
      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终止,违约终止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未约定的,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
    • 融资租赁合同能不能中途解除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7
      融资租赁合同里,中途解约禁止不是绝对的禁止,从“中途解约禁止”的条款定义和有关立法对中途解约禁止的规定,可以看出该规定只是对融资租赁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中途解除做出的比普通合同解除较为严格的限制。协议解除,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这种解除方式的要件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承租人应该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
    • 融资租赁合同解除损失怎样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26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物的;(二)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三)合同对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明确约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达到两期以上,或者数额达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经出租人催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