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提供工资发放表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24:53 277 人看过

小王2009年以来一直在某机械加工厂工作,2010年12月辞职。辞职后和厂方结算工资时,小王提出企业欠其2010年4、5、6、7、12月共5个月的工资11000元,企业提出只欠他12月份工资2200元,另几个月的工资在8月份发放工资时已一并补发。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小王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委庭审时,要求企业出示工资发放表。企业称,我们只保留拖欠工资的工资表,工资支付后,工资表随即销毁,所以无法提供。同时,企业找了本单位的两名职工当庭作证,并提供了多名职工的证词。但小王对企业已将其2010年4、5、6、7月份的工资兑付的说法坚决否认,并提出企业提供的证人、证词不能采信。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19条规定,企业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记载工资支付对象姓名、支付时间、支付项目、加班工资、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实发金额和劳动者签名等事项。工资支付表应当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至少保存15年的时间备查。企业应当在支付工资时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支付单,工资支付单应当载明工资支付表中的事项。劳动者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企业应当及时为查询人提供相关资料。可见,工资支付表应当至少保存15年的时间备查。

仲裁庭调解未成,采纳了小王的意见,依法裁决机械加工厂支付小王2010年4、5、6、7、12月共5个月的工资11000元。机械加工厂对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和仲裁裁决相同的判决。(杨守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单位是否可以发放资金和物资,而不是提供防暑饮料
    雇主是否可以发放金钱和物品,而不是提供防暑降温饮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金钱和物品代替防暑降温饮料的提供,防暑降温饮品不得用于支付高温津贴防暑降温管理办法第11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足量的防暑降温饮品和符合卫生标准的必要药品对于在高温和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工人不得以金钱或物品代替防暑饮料的供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用于抵消高温津贴第十四条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抢救措施,迅速将其从高温环境中救出来,并在通风阴凉的地方休息,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治疗措施;如果患者病情严重,雇主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卫生机构治疗高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P>单位发放的高温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收入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与就业有关的收入。范围包括财会、劳资、工会、社会保险等部门发放的与就业有关的各类收入,单位
    2023-05-07
    423人看过
  • 单位只提供四险,不提供生育保险福利
    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是由企业或公司根据工资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来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在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以后社会保险机构会建立一笔相应的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是国家对怀孕以及分娩的劳动妇女因为生育导致不得已中断劳动的时候由国家和社会对该孕妇提供相应的医疗方面的服务和孕妇的生育津贴与孕妇产假的一种保险制度。单位没缴生育保险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此外你可以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
    2023-07-22
    335人看过
  • 工伤认定单位不举证承担后果是什么?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否则该当事人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分配就是法律对各种案件中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进行强制性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即我们所称的“举证责任”正置,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首先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事故中受到了伤害,再次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工伤事故是在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最后应当提供劳动者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凡未能提供证据或者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在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调查取证无果的情况下,就要由申请人承担不利后果。据此,提出工伤申请有两种途径,一般由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承认是工伤,不配合劳动者提出
    2023-06-29
    170人看过
  • 单位事后提供的工资清单能否作为证据
    贾某为北京某厂的职工。该厂一直实行每周5天的工作制,超过此天数的算加班。2006年5月以前,厂里职工工资的发放是现金,职工在领工资时签字,但单位没有向职工提供过工资清单。2006年5月开始,工资由银行代为发放,此后也没有工资清单,职工领工资时不用签字。贾某一直是每周工作6天,因此他向单位要求补发每周一天的加班工资,单位一直没有答复。直到贾某在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后,单位才向其提供了最近两个月的工资清单。工资清单里有加班工资一栏。贾某不认可该工资清单,认为以前工资通过现金发放时是不包括加班工资—栏的,该加班工资—栏是单位事后加的,因而是无效的,从而发生纠纷。律师点评:依据我国《》第44条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必须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本案中,由于北京某厂的工作时间是每周5天的工作制,因此超过该时间的工作(每周6天)即加班应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但单位以自己出具的工资清单为依据,认为职工领取
    2023-06-10
    143人看过
  • 2、用人单位拒不提供必需的证据,那么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1、不合法,法律规定只要加班就得支付加班费,强迫加班的情节严重的话是犯罪,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支付加班费。<br>2、承担不利于用人单位的法律后果<br>3、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的话,情节轻的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迟延承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2023-08-08
    490人看过
  • 分包单位不提供发票怎么办
    分包单位不提供发票可以联系税务机关进行处理。劳务分包需要开劳务费发票,总包方开一张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给分包方,并把自己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提供给分包方一份。分包方必须持有分包合同,和自己的地税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机构所在地地税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到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开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确保发挥分包单位的管理作用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但建筑业生产过程的低技术含量决定了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普遍较低。加强分包单位的管理,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一是促使分包单位形成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分包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一定比例的安全管理力量,是做好安全管理的首要条件。二是严格执行
    2023-08-09
    279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提供由其掌握管理的关键证据应该承担什么后果?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但是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举证不能,打个比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平时有打卡上班进行考勤,而劳动者是无法拿到考勤数据的,这个只能单位来提供,但是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肯定不会乖乖配合提供考勤数据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用人单位不提供由其掌握管理的关键证据应该承担什么后果?目前,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往往拒不提供由其管理的对劳动者有利的关键证据,导致劳动者举证不能,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种情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证据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
    2023-06-09
    206人看过
  • 单位工资表存放多少年
    单位的工资表最少保存24个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法规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凭证。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每月工资的明细,是员工清楚了解自己收入的一种较好形式。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明细证明,也能监督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是一种凭证。此外,《劳动法》也规定,员工对于企业
    2023-04-29
    168人看过
  • 单位提交的考勤不充分承担败诉苦果
    2010年4月15日,李某到寿光市一家钢铁公司从事技术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7000元,后张某与公司因订立劳动合同事宜发生纠纷而辞职,并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依法裁决钢铁公司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4000元。仲裁审理中,双方就李某的工作时间产生了争议,李某认为自己是7月15日离职的,提交了一份4月~7月的工资表及考勤表,但公司认为李某工作了不到一个月,也提交了一份4月~7月的工资表及考勤表,上面没有李某5、6、7月的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情况,李某对此不予认可。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据此,钢铁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对李某的工作期限负有举证责任。首先,钢铁公
    2023-06-10
    332人看过
  • 工资拖延症:单位为何不按时发放?
    拖欠工资一直不给,可以这样解决:1、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工伤期间单位不给发工资怎么办?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单位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好好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法律规定在劳动者工伤期间,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3-07-20
    335人看过
  • 如何处理单位拖延不发放的工资?
    拖欠工资不给的处理方式:1、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单位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一般非全日制用工拖欠工资超过十五日算违法,全日制用工拖欠工资超过1个月算违法。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按月去支付工资,一般都是用货币的方式,而且他们也需要去根据合同进行支付薪酬。像克扣劳动者的酬劳是违法的,或者无理由拖欠劳动者酬劳也是违法的。一般我
    2023-07-08
    210人看过
  • 工资发放和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同
    以实际工作单位为准,工资的发放仅仅只是证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据材料,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代发工资的情形,要想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还是看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签订合同双方日期不一致合法吗当事人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只要合同双方主体合格、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有效的,签订日期与落款日期不一致,属于有暇疵,但不影响合同效力。因为判断合同的有效性应依《民法典》的规定认定,只要系合同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就为有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023-07-05
    484人看过
  • 实际用工单位与工资发放单位不一致,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工资和实际的不一致是合法的吗劳动合同工资和实际的不一致不是合法的,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九项条款。1、以实际工作单位为准,工资的发放仅仅只是证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据材料,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代发工资的情形,要想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还是看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
    2023-03-14
    300人看过
  • 工资条的重要性:不发放工资条的后果
    1、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同时提供本人的工资清单。劳动者实际取得的工资与工资清单以及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记录应当一致。劳动者有权查询和核对本人的工资。2、未记录、提供劳动者工资清单,或者未记录劳动者出勤情况、出勤记录保存期限少于二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抚养费不给有什么后果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使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2023-07-11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单位不提供工资表什么后果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7
      纸箱加工厂主张张某每月工资800元;张某坚持工资加奖金每月领取1200元。仲裁庭要求纸箱加工厂5日内提供单位的考勤表和工资表,但纸箱加工厂在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供。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仲裁委裁决:纸箱加工厂一次性给付张某医疗期内停工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59016元。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人单位不提供工资清单的后果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不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本质上是侵犯了劳动者的工资支付知情权,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也有权获知劳动报酬的具体情况,并以此保障其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资事项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工资清单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承担不利后果。
    • 发放福利后单位要承担什么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你可以要求单位的补偿。或者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一下情况。
    • 单位发放工资是否应当提供给劳动者工资清单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单位的做法不符合政策规定。根据上海市XX劳保综发(2003)2号文第五条规定:单位不管以何种形式发放工资,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
    • 工亡职工后果能不能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3
      工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标准履行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