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侵权国家赔偿范围是什么?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
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法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赔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但不得不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而直接提起诉讼。
-
派出所侵权国家赔偿范围是什么
156人看过
-
什么是派出所国家赔偿
236人看过
-
什么是派出所国家赔偿
198人看过
-
什么是派出所国家赔偿
338人看过
-
关于什么是国家赔偿派出所
191人看过
-
国家赔偿赔偿范围是什么?
76人看过
国家赔偿的情形有: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拘留,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情形; 2、造成公民财产损失的违法情形; 3、侦查、检察、审判机关等人员违法拘留、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情形等。... 更多>
-
派出所侵权国家赔偿范围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6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确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房屋产权的取得都必须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核实和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如此,房屋所有者才从法律上取得了对房屋的真正占有、使用和处分权。无房产证则无法确权。
-
派出所侵权国家赔偿具体是什么范围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7若派出所对当事人作出侵权行为,则对受害人进行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支付赔偿金;侵犯生命健康权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
派出所侵权国家赔偿哪些范围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21、若派出所对当事人作出侵权行为,则对受害人进行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支付赔偿金;侵犯生命健康权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2、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
派出所侵权国家赔偿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3若派出所对当事人作出侵权行为,则对受害人进行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支付赔偿金;侵犯生命健康权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
侵权打进派出所是什么赔偿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3国家赔偿的范围是: 1.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支付赔偿金; 2.侵犯生命健康权的,其赔偿范围是: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