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改变房屋用途可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5:52:18 472 人看过

(一)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四)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六)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一、房屋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房屋漏水找谁投诉处理

防水质保5年,管道2年,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属于开发商的责任,可以向质监站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一定要在质量保质期内提出!另外,质保期内同一地方维修两次修不好的,可自行找人来维修,费用开发商出。房屋漏水找建设局下的质监站。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首先考虑找物业协调开发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就可以到建设局下属的质监站投诉。质监站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和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派人分析漏水原因以及做出整改方案。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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