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4:56:16 418 人看过

发文单位: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文号:琼国税函(2006)266号

发布日期:2008-3-10

执行日期:2008-3-10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按照总局关于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的要求,为规范我省税收执法行为,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经研究,现将我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国发(88)2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94)001号)的有关规定审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

二、停止执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国税发(2002)361号)第二条中有关新办代理业、旅店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94)0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的有关规定,广告业(属信息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客运的交通运输企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所得税相关文章
  •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文号:云地税二字(2008)19号发布日期:2008-3-4执行日期:2008-3-1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20号)等有关规定,经省局研究,现就个体工商业户个人所得税盈利点的调整情况明确如下:一、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按应税所得率计算征收和按附征率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业户,实行个人所得税盈利点的征收管理。即:销售额或营业额在盈利点以内的视为无盈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销售额或营业额在盈利点以上的,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盈利点的幅度为: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在5,000元至7,000元以内;提供劳务服务,月营业额在2,800元至3,200元以内。三、在上述幅度内,个体工商业户个人所得税盈利点具体由各州、市地方
    2023-06-07
    369人看过
  • 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文号:浙地税函[2006]491号颁布日期:9999-9-9实施日期:9999-9-9点击次数:983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我省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改按成本加计扣除办法。为统一掌握政策,经研究,现就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明确如下:一、按试点前福利企业政策规定可享受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其2006年1-9月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按试点前福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办法计算得出的2006年度减免税额×9/12。二、按试点后福利企业政策规定可享受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成本加计扣除办法,即:除企业10月1日以后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实际工资可全额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外,还可再按支付残
    2023-04-24
    170人看过
  • 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号:财税〔2009〕69号发布日期:2009-4-24执行日期:2009-4-2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执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的过渡优惠政策及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其他各类情形的定期减免税,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25%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2023-06-07
    227人看过
  •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文号:云国税发(2008)24号发布日期:2008-2-3执行日期:2008-2-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于2008年2月3日经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OO八年三月十日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州、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审批管理工作,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审批权限(一)减免税审批权限1.《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2006]8号,以下简称《减免管理通知》)第六条第(一)款第4项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云国税函[2007]166号)所规定按照纳税人注册资本金(开办资金)规模确定减免税审批权限的
    2023-06-07
    495人看过
  •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
    2023-06-07
    462人看过
  •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华会计网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和《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以下简称过渡优惠政策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国务院过渡优惠政策通知的有关规定,抓紧做好新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过渡衔接工作。对过渡优惠政策要加强规范管理,不得超越权限擅自扩大过渡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过渡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国务院过渡优惠政策通知落实到位。二、对按照国发[2007]39号文件有关规定适用15%企业所得税率并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应一律按照国发[2007]39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
    2023-06-07
    272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更多>

    #企业所得税
    相关咨询
    • 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4
      《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企业投资以下项目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 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8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 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16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 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4
      (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
    •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2
      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指小企业或利润较小的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享受优惠政策。小企业所得税具体优惠政策有以下两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市财政部(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支持小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小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1、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企业,收入减少50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