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国和到港、澳、台地区定居;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2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1、购房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两年。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提取额度: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异地购房请提供原件)和契税税票。
2、租房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无房。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3、还贷提取
适用条件:偿还深圳市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6成。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
提取次数:每年1次(按月委托提取的,每月一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积金卡;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办理一年一次时提供)。
4、建造翻建大修深圳市内住房
适用条件:在深圳市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
提取额度:翻建、建造、大修总价款,一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6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提交经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房屋拆迁赔偿(补偿)合同、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建房的,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翻建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大修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有房,且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1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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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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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2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夫妻双方可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在同一期间内,职工只能选择一种提取情形申请提取。 1、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2、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缴存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职工以租房提取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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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6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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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0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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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2、偿还购买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自住住房,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退休;5、出境定居;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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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6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及职工按条例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也就是说,公积金不能像储蓄一样随意支取。可申请提取的条件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