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位除合同外还要收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0:22:27 54 人看过

一、租车位除合同外还要收据吗

要开发票,因为物业公司将停车位出租并收取租赁费,是增值税应税行为,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二、税目确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出租停车位开具发票时,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应填*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停车位出租。

三、税率确定

一般地,不动产租赁服务,一般计税税率9%,简易计税征收率5%。正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办法,适用税率是9%。如果采取简易计税则适用5%的征收率,简易计税主要针对老项目,也就是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不动产,而且需要先去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方可采用。当然,如果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征收率为5%。两个例外:

1、个体工商户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征收率为5%,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1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购房合同解除后,还需要返还购房合同和收据吗?
    首先,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条件的,购房者可以按照约定条件退房。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退房的条件,那么在以下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1)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可以按照第26条规定解除购房合同退房;(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期限内【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以退房;(3)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包括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和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4)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依法选择退房;(5)因无法得到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购房者可以退房;(6)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购房者可以退房;(7)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8)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机构质
    2023-07-09
    384人看过
  • 车位租赁的收据怎么打
    一、车位租赁的收据怎么打关于地下车位租车位费收条的格式如下: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二、车位租赁最长期限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
    2023-04-22
    171人看过
  • 地下车位只有合同和收据可以吗
    在建筑区划内以及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都应当首先满足业主们的需要。建筑区划内,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的汽车位和车库。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一、民法典关于地下室使用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
    2023-03-12
    147人看过
  • 收回出租车位要赔偿吗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使用车位。如果对方不继续履行,有权要求对方退还租金和押金,并且支付违约金。如果还造成了损失,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一、合同逾期违约处罚要坐牢吗不会坐牢的,合同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包括:1、实际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金钱债务应当实际履行,非金钱债务在特殊情况下不适用实际履行。特殊情况即指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
    2023-06-23
    362人看过
  • 租车还车是不是一定要收回合同
    租车还车一般不要收回合同。因为租车方将车辆归还给车辆出租方,则说明双方实际已经将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履行完毕,该合同实际上已经终止了,不再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无论合同是否收回,该合同都不再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租车还车一般不要收回,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决定。一、汽车租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因酒驾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5、租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及有效的担保证件
    2023-06-20
    92人看过
  • 是车辆保管合同还是车位租赁合同
    [案情]2001年6月4日潘某(下称原告)与三明市某物业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或被告)订立物业管理合同,合同约定:某公司对房屋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某公司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对本物业区域内进行定时巡视,24小时有人值班;某公司负责对各类车辆进出行驶及停泊进行管制;机动车车位及其管理服务收费另订。2003年1月15日潘某购买\台湾中裕\摩托车一辆,价值5300元,停放在物业管理区内车库1号车位,并向某公司交纳了2003年1月20日至3月31日的相关费用,2003年3月23日下午5时40分该摩托车在车库内被盗。摩托车被盗后,潘某多次与某公司协商赔偿未果,遂诉到法院要求某公司赔偿摩托车损失价值人民币53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本案的焦点是潘某与某公司之间是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还是存在车位租赁合同关系?[分析]第一种观点
    2023-06-09
    169人看过
  • 车位一般在哪租?车位租赁合同
    有的人是在某个小区租的房子来居住的,但是,长时间下去的话,自己家里的汽车没有地方放那么,我们就需要联系一下房东或者是小区附近的人看,看有没有人出租车位,那么提前要看一下车位,一般在哪里可以租的到,其次,我们还要清楚车位租赁合同的详细条款有哪些。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相关的知识吧。一、车位一般在哪租就像租房一样,主要得看你们小区的车位紧不紧张,车多不多等。你可以租出去几个月或者几年,记得要签合同,到期之后,你不租,自己不就可以停了。半年一年的,要么太短了,别人不愿意租。就直接去你小区贴个纸条。推荐您去搜索各大信息分类网站发布,当然您也可以去本地的论坛寻找。或者可以选择线下的贴广告什么的,成本也不会很高。二、车位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甲方向乙方出租XX市XX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二、租期期
    2023-05-22
    294人看过
  •  车位租赁合同盖章要求
    本文介绍了车位合同的签署要求,包括需由个人或法人签名并盖章,签署通常在落款处完成,需检查加盖的印章是否齐全且完整等内容。同时,还介绍了如何盖骑缝章以及如何检查多页文件是否有漏盖的情况。最终答案为70-100字。车位合同需由个人或法人签名并盖章。合同签署通常在落款处完成,需检查加盖的印章是否齐全且完整。如果需要盖骑缝章,应将每一页在侧面错开,确保每一页都能露出一小部分,且骑缝章的大小略大于印章的大小。接着,用少量印油将印章按压到错开的多页文件侧边上,等待印油干透后再次展开多页文件的侧边,检查是否有漏盖的页面。如有漏盖,应再次加盖。车位合同上的印章应该怎么盖?标题:车位合同上的印章应该怎么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车位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在签订、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必要的证据和手续,证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印章作为合同上的一种重要证据,盖章的作用至关重
    2023-11-24
    131人看过
  • 租车位给别人有必要签合同吗
    有必要,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没有相关凭证不好打官司。车位的租赁合同一定要写上租赁双方身份信息,标注租赁价格,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开发商有权利不租车位吗?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部分法院认为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
    2023-08-02
    205人看过
  • 解除出租车租赁合同该怎么办,汽车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一、解除出租车租赁合同该怎么办汽车租赁合同可以通过协商、通知、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二、汽车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汽车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车辆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税目中的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1.租赁合同应按合同金额计税贴花,如合同中只明确规定月租金的,应以月租金乘以租赁月份计算出租金总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在签合同时一次性贴花完税。2.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中止,多贴印花税票不能揭
    2023-05-03
    133人看过
  • 租房合同可否因停车位噪音解除?
    租房有停车场很吵,可以解除合同,租房有停车场很吵的处理方法是:1、可与房东协商解决;2、如果与房东解决不成功,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房屋适用租赁条件的约定条款,如果噪音确实影响正常居住,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合理权益。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二者主要区别:1、表现形式不同: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由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价格购买;2、申请对象及条件不同:廉租房针对对象主要是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而公租房是不受区域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023-07-04
    98人看过
  • 收据可以作为租赁合同吗
    一、收据可以作为租赁合同吗收据本身不能认定为合同,但收据结合其他证据可以证明买卖合同关系。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二、收据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1、首先,你应该明白收条的结构,收条分为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2、在写标题的时候只需要写收条两个字就行了,为了美观可以字体偏大;3、然后就是收条的内容,这里最好是首先写今收到某某某+身份证号,具体收条信息,价格,数量等需要明确的信息;4、在落款的地方你需要写上收款人名字,公司名字然后需要表明日期,公司要盖公章;5、必要情况下,你可以
    2023-05-06
    158人看过
  • 车位出租有必要签合同么
    一、车位出租有必要签合同么车位出租最好还是要签合同。因为车位还牵涉到一些其他的管理费用,还有一些责任在里面,所以的话一定要明确相关的责权利。二、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的。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三、租赁合同的特点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
    2023-06-08
    487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收据
    收条主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某物或某款项的事实。在写收条时,应该注意:收条要明确事实经过,金额,以及要表达的事项,还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等内容。收条的用语要清晰明确,应避免使用模糊的用语,也要明确是哪一方收到,哪一方交来,千万不要混淆。主体身份要进行确认,如果对方是公司,千万记得查一查填写的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完整,如果是个人,则要查验身份证原件,判断对方是否成年、姓名是否真实。同时,最好能够在收条上留存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比如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并留下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收条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收到一条收条怎么写收到交来的钱或物,写给送交者的作为凭据的条子,叫收条。一张完整的收条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时间四部分。务必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收到的金额,并写明全款金额和日期。表明此收条证明借款已经偿还部分,部分偿还后,还有多少元人民币有待以后偿还。如果有约定利息,需要标明。二、
    2023-03-08
    492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各位签租房合同时收收据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6
      不能,房东要打收据给你,下次见房东向他要收据。收据上要写明一共收了你多少钱,这些钱是从几月份租到几月份的。现在你知道了签租房合同时收收据吗的问题回答吧
    • 租车合同要在还车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1
      租车还车一般不要收回合同。因为租车方将车辆归还给车辆出租方,则说明双方实际已经将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履行完毕,该合同实际上已经终止了,不再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无论合同是否收回,该合同都不再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租车还车一般不要收回,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决定。
    • 房租没有收据合同单位要怎么补缴房租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1
      进行的时候,双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如果出租人想终止的,要给承租人一定合理的期限搬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 租客不租车位, 要求退还租金合理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0
      定期租赁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约定地租期届满,继续承租又没有再签书面合同的属于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以任意解除合同,租金可以每日结算。因此扣除您的押金作为不定期租赁期间的租金、不交租金收回房屋的行为并无不当。出租人有保障租赁物正常使用以及维修的义务,否则,承租人可以主张延长租期、减少租赁费、造成损害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至于停车位问题需双方明确约定才能判断出租房是否违约。
    • 租车位要不要签合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8
      租车位是肯定要签合同的,不然对双方而言都没有没有保障,车位的租赁合同一定要写上租赁双方身份信息、标注租赁价格、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