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成人的童工出意外怎么办,公司负全责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1 15:58:46 446 人看过

一、冒充成人的童工出意外怎么办,公司负全责吗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1992年4月30日生、2008年5月1日用工,已经16周岁,不是童工。但还是未成年工,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企业如果违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如:没有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未成年人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并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确保未成年人在上课时间不能工作,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其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等等)都要接受处罚。

公司没有发现使用童工和青少年工人则不说,当其发现应聘招工的人员以欺骗方式使公司使用了未成年人,则就要从其知情的当天算起依法办事,否则,公司就要接受法律惩处。

二、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

第一条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给予配合。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使用童工的,均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第八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第九条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第十条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十一条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禁止使用童工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使用童工的情况,不予制止、纠正、查处的;

(二)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规定发放身份证或者在身份证上登录虚假出生年月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发现申请人是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仍然为其从事个体经营发放营业执照的。

第十三条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021201起施行。1991国务院发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同时废止。

1、雇佣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下列责任:

(1)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2)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以及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个体营业执照者,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2、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处罚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3、受雇佣童工受工伤的解决措施

此外,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安装防盗窗工人出意外谁负责
    安装防盗窗工人出意外根据不同的过错责任可能会由不同的人对此承担责任:第一,安装工人在进行高空危险作业时,有没有尽到对自身的安全保护义务,如果安装工人在装防盗窗时,已经尽可能地做好了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那么安装工人自身是无需承担责任的;第二,如果安装工人在装空调时,没能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比如没有戴安全帽、没有系绳索或安全带等工具保护身体,那么自身就存在一定的过错,因为这样的过错而导致高空坠落死亡,安装工人是需要为自己的死亡承担责任。其实,类似的安装一般都属于承揽关系,安装工人作为承揽人,要对自己工作中的风险承担负责。一旦出了意外,发包人也就是业主是不承担责任的。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发包人有过错,才承担一定的责任。若该工人是有雇主的,雇主方要承担相关责任。一、工人在干活中受伤谁负责呢工人在干活中受伤,如果雇主和工人之间是雇佣关系,那么雇主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承揽关系,雇主没有过错的,由工人自行承
    2023-02-07
    74人看过
  • 公司出现安全事故,负责人有法律责任吗?
    有,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一、工人意外触电死亡算什么情形的工人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即厂方,需要对建筑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责任划分主要看以下几点:1、签订的协议中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对受害人来说,您和厂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并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应承担的赔偿份额。二、行政处罚怎么审理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在
    2023-04-04
    287人看过
  • 工人下班途中出了意外厂里该负责吗
    工人下班途中出了意外,厂里该负责,工厂需要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工人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鉴定。一、工人下班途中出了意外厂里该负责吗工人下班途中出了意外,厂里该负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上下班路上出现事故伤亡在工伤之内。所以员工在下班回家路上遇到非本人原因的车祸造成伤害的话,那么是属于工伤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2023-06-05
    160人看过
  • 临时工出意外老板需要负责吗
    临时工出意外老板需要负责,法律上没有临时工的说法,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单位除了承担医药费外,应该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赔偿。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无关工作的情况下受伤老板有责任吗没有。工作期间做无关工作的事受伤,不符合工伤申报条件,所以老板没有责任。但如果是预备性、收尾性的工作,应该算作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2023-03-25
    89人看过
  • 成年人冒充儿童是否会判刑
    如果成年人冒充儿童进行诈骗的,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有可能涉嫌诈骗刑事犯罪,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合同欺诈一方的后果合同欺诈行为的后果是可能需要承担三方面的法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违法行政责任和犯罪刑事责任。一、侵权民事责任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合同欺诈行为具备侵权民事责任的主客观要件。二、违法行政责任合同欺诈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一是要承担一定的惩罚性经济义务,通过经济惩罚强制教化;二是对严重违法的要吊销营业执照,实行市场禁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警示作用。三、犯罪刑事责任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如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这三种性质时,行为人承担的就不只是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鉴于有些合同欺诈行为破坏性很强,欺诈所获取的非法利益达到一定程度,我国1997年刑法第224条增设了对于利用合
    2023-04-03
    98人看过
  • 帮公司开车撞死人我负全责,那么赔偿也是由公司全部负责吗
    给公司开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属于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害,由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肇事者个人来说,如果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致一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判刑。如果不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不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根据违法情节,进行民事赔偿,给予罚款、计分的处罚即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4-05-14
    174人看过
  • 装修工程出意外,责任谁负?
    需要确定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如果确定业主是雇佣的装修工,与装修工人存在雇佣关系的话,那么在装修工人在作业中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业主是需要承担相应地赔偿责任的;如果业主找的具有相关装修资质的装修公司,那么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承揽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装修公司的工人在施工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就属于工伤,由装修公司承担责任,业主不承担责任。给别人装修受伤谁负责首先,无偿帮人装修房子,我们可以认定为帮工关系,那么按照帮工的法律规定,帮工的人发生受伤事故后,被帮工人需要承担赔偿。其次,帮人无偿装修房子摔伤后,谁负责得根据以下的情况决定:1、如果是因为被帮工人未做好防护措施,比如装修房子时提供的梯子不结实等,那么被帮工的人肯定是有逃不开的赔偿责任,需承担全部赔偿。2、如果是因为帮工的人有重大过失导致自己受伤,比如没关注装修注意事项导致摔伤,那么自己自然需要负担一部分责任。不过,因为被
    2023-07-03
    386人看过
  • 下班期间发生意外公司负责吗
    下班期间发生意外,公司是否需要负责,需要分情况而定。1、员工下班后在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2、如果员工本人对交通事故负自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不属于工伤。工伤事故是指在职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中,因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一、工作中手指受伤算不算工伤因工作原因手指受伤是工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023-06-20
    195人看过
  • 自觉冒充烟草公司工作人员怎么量刑
    行为人冒充烟草公司工作人员,构成招摇撞骗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烟草公司明知被告人借证经营仍提供香烟1、被告人借证经营时间长达三年,烟草公司完全有条件也有可能发现这种情况并且纠正。2、证人XX证言:其从2006年10月(即被告人刚开始经营香烟时)就知道不是XX本人经营,并且每周去一次。3、证人XX证言:XX向其反映过上述事项,而其是烟草公司在该片的稽查,实际是代表着烟草公司进行管理。4、其实不管是否是亲戚,烟草公司都明知实际经营者不是冯荣玲本人,而是否是亲戚并不影响法律的定性。5、订货时,烟草公司也明知不是XX本人,因为根据供述,定货大多是第一被告在操作,而XX是女性。6、事实上,如果烟草公司适时提醒,被告人数额不会那么大,如果在第一时间内制止,
    2023-08-13
    420人看过
  • 摩托车借人出意外谁负责
    一、摩托车借人出意外谁负责在涉及将摩托车转借予他人之际,如不幸遭遇意外,责任担当的原则往往遵照以下规律:实际使用者的担当:在大多数情况下,由实际使用者来承担赔偿责任。其原因在于他们是直接从事着摩托车的操控及运用活动。车主的担当:车主可能会被追究过错责任。假如车主在借车的整个过程中确实出现了过错行为,比如明明知道借车人不具备驾驶执照或者机动车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而却未加妥为修复,那么车主便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明文规定,在各类出租、借用的场景中,倘若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和管理者与实际使用者并非同一人,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了伤害,而且这种伤害又是由于该机动车自身的责任引起的,那么依法应当由该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假如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在伤害的发生过程中有过错,则他们亦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以上几点考量,若摩托车借予他人
    2024-03-11
    100人看过
  • 刑法冒充儿童罪怎么判
    法律综合知识
    一、刑法冒充儿童罪怎么判原属中国法律体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成年人假扮儿童实施欺诈行为所应承受的相应制裁措施。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若成年人以欺骗手段,非法冒充儿童身份进行诈骗活动,且其情节严重,对社会引起了重大危害,那么他/她就有可能被视为犯下了欺诈罪行,据此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关乎上述情况的详细情况,您可依据实践中的实际状况和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进一步的核实与确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刑法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应具备哪些条件呢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威信。2
    2024-04-10
    382人看过
  • 冒充专利产品负什么责任罪
    一、冒充专利产品负什么责任罪冒充专利产品负假冒专利罪:1.假冒专利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2.假冒专利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其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专利权被侵权怎么赔偿专利权被侵权赔偿标准如下: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2.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三、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有: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
    2023-11-02
    94人看过
  • 如果喝酒出现意外其他人负责人吗
    如若饮酒出现意外,他人是否需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两位人士共饮而出现事故时,是否必须为另一方负责,这取决于在该事件中有无过失行为的存在。若事实确凿表明存在该类过失,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若是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有过失行为的存在,那么便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与他人共饮过程中,不幸突发意外情况,导致伤亡事故发生,依据相关法规,劝酒人员可能会面临以下四种情况下的法律责任:(1)违背对方意愿强行劝酒;(2)明知道对方酒精过敏或身体无法适应过量饮酒的情况仍坚持劝其继续饮酒;(3)未能妥善将已经喝醉的朋友安全送回家;(4)发现他人酒后准备驾车但未进行有效的制止,最终酿成交通事故等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
    2024-08-02
    105人看过
  • 发现冒充保险公司诈骗怎么办
    如果发现冒充保险进行公司诈骗的,该公司被纳入失信执行单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限制消费,其他人是不影响的。以上人员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被纳入失信被执
    2023-04-18
    3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人下班后买饭出现的意外公司应该负责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9
      直接侵权人负责。如果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可以申报工伤
    • 成年人冒充儿童会判刑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0
      我国《刑法》没有关于成年人冒充儿童的处罚规定。但如果成年人冒充儿童进行诈骗的,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有可能涉嫌诈骗刑事犯罪,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冒充担保人签字出问题需要负责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1、如果只是签名如果没有纠纷,那么什么事都没有。 2、如果产生纠纷,冒充担保人签字对你不利。除非你和担保人之间有书面委托合同以证明。 3、协议具有相对性。 4、你冒谁的名字,就必须和谁有约定。 5、你与一方的协议,并不能对抗另一方的民事法律关系。
    • 工地出现公司要负全责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
    • 劳动公司人眼在甲方出现安全意外谁负职责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4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意外认定书区分职责比例,按照职责比例承受相应职责。如对意外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意外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根据交警认定书进行相关民事赔偿。使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贴、必要的营养等花费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