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被监视居住如何抵刑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09:56:33 214 人看过

一、监视居住如何抵刑期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监视居住是由谁决定的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被告人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名。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监视居住,应当在宣布后立即将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并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离开住处、居所或者会见其他人员的,批准前应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监视居住决定书》。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时应当将《监视居住决定书》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由其签名(盖章)、捺指印,并及时通知负责执行的派出所。《监视居住决定书》是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办案部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必须持有该文书。公安机关将监视居住的决定通知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时,应当使用《监视居住委托书》。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根据案情需要,可以暂扣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船)驾驶证件。这主要是考虑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当其离开往处或者居所时,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的机关暂扣被监视居住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船)驾驶证件,可以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必要的限制,有利于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促使他遵守有关规定。

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由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是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这主要是从派出所的性质及有利于办案的角度考虑的。但是,由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犯罪嫌疑人涉及到经济领域的犯罪案件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这部分犯罪嫌疑人的地位比较敏感,对其监视居住后,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还应当积极协助派出所执行,这对查清全案、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将更为有利。

监视居住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然而在依法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之后,之后如果被认定构成犯罪,也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那么监视居住的期限实际可以折抵刑期的。不过要是获得了取保候审,那这之后就不能折抵刑期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监视居住坐牢几率大吗监视居住抵扣刑期吗
    一、监视居住坐牢几率大吗1、监视居住是一种临时强制措施,目的是查清案情。坐不坐牢要看嫌疑人是不是被发现犯罪。2、只要监视居住的条件消失,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都要被收押,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要送监狱执行刑罚。3、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
    2022-09-13
    281人看过
  • 如何进行刑罚的折抵,监视居住能否折抵刑期
    一、如何进行刑罚的折抵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羁押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可予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或者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1、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的羁押,属于判决前所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中的拘留和逮捕措施中的剥夺自由的暂时性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对羁押应作狭义理解,与监禁刑的收监执行不同。2、罪犯没有自证其罪的责任,判决轻重是法院的事情,与罪犯无关,尽管犯罪行为是罪犯实施的,但如何认定、如何判处,都由司法机关负责。司法机关裁判有误不能成为被告人承担不利后果的依据。3、对犯罪人一边执行原判决,一边因无罪羁押九个月进行国家赔偿,无论从刑罚的效用还是法律的严肃性来看都是不可取的。解决这一矛盾,可以考虑赋予犯罪人如案例二中的王某以选择权。4、针对刑罚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应出台
    2023-03-22
    261人看过
  • 犯罪分子之前被监视居住会影响刑期的判刑吗
    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缓刑的数罪犯罪分子有判刑吗数罪犯罪分子只要不构成累犯且符合缓刑其他条件是能适用缓刑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3-07-21
    364人看过
  • 嫌疑人之前被监视居住还可以判刑吗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一、监视居住期间当事人的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
    2023-06-23
    313人看过
  • 监视居住之前必须刑事拘留吗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实施监视居住这一措施并非必须在经过刑事拘留后进行。监视居住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的类别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行以及避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规避法律责任。在特定条件下,例如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并无明显的社会危险性或者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或者拘役等刑罚,便可预先施加监视居住措施。但是,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嫌构成严重犯罪,并且其犯罪行为的情节非常恶劣,那么警方或许会首先对其实行刑事拘留,随后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采取监视居住的手段。无论是监视居住还是刑事拘留,它们的共同宗旨均在于维护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与合法,同时也能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法律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
    2024-05-08
    103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否折抵刑期,监视居住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监视居住是否折抵刑期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该条的规定表明,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场所,这种强制措施不仅是名义上的监视居住,其性质也依然是监视居住,并未完全剥夺和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其强制的程度毕竟不如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因此,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二、监视居住适用于哪些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1)可能
    2024-02-08
    272人看过
  • 监视居住怎么抵刑期监视居住应当是由谁决定的
    一、监视居住怎么抵刑期监视居住应当是由谁决定的监视居住抵刑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监视居住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什么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
    2024-01-05
    245人看过
  • 监视居住能抵刑不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监视居住能抵刑不主要是看监视居住的场所。1、在家监视居住,不能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要注意的是必须是指定居所的才可以抵。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二、法定监视居住如何执行?在我国,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
    2024-01-11
    96人看过
  • 如何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
    2023-08-04
    230人看过
  •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会判刑吗?
    一、先前有被监视居住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二、监视居住期间当事人的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
    2023-04-28
    420人看过
  • 指定监视居住如何折抵治安处罚,监视居住的方式
    一、指定监视居住如何折抵治安处罚监视居住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行政处罚前对违法行为人已经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监视居住的方式1.直接监视与间接监视直接监视是指监视人员对被监视人进行直接的监控,可以在既定的空间范围内跟踪监视或者在被监视人居住的建筑物外的适当地方设置监视点。直接监视的优点在于如果被监视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如未经批准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未经批准会见不应会见的人,进行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就可以立即干预、制止,其效果当然理想;不足之
    2024-02-05
    219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监视居住能否折抵刑期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一)无固定住处可以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否则一律在住处进行。“无固定住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前提条件,如何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固定住处,一是要坚持地域管辖原则。对于以户口所在地为常住地并且有房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然属于“有固定住处”,但对于那些户口不在本地的外来人员也并不能轻易将其排除在“有固定住处”之外,否则就容易造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适用对象的扩大化。二是要正确理解“固定”的含义。修改后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与此对应,在一地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时间的住处即为“固定”,公共场所除外。三是对于那些在多地多处有房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其某处房产所在地涉嫌犯罪,应当认为其“有固定住处”。(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可以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2023-04-04
    476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如何监视的
    法律综合知识
    一、监视居住是如何监视的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二、监视居住是不是判刑监视居住不是判
    2024-02-04
    411人看过
  • 被监视居住期间离开住所地如何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监视居住措施,改为逮捕,予以羁押。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行为证明其有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迹象,有继续发生危害的可能,采取监视居住已不足以防止其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的必要。《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024-05-22
    443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之前被监视居住的能被判缓刑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7
      之前被监视居住符合条件的能被判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监视居住一天折抵几天刑期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 能,但是要分情况。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 相关法条依据 第七十四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 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能否折抵刑期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监视居住有两种执行方式:一种是在被监视居住人的住所执行,另一种是在指定居所执行。在犯罪嫌疑人、被告
    • 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刑期如何折抵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10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 之前被判为监视居住,过了监视居住的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7
      监视居住期限重新计算不可以超过6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