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履行地发生争议怎么办,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8:00:36 81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履行地发生争议怎么办

劳动合同履行地发生争议的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什么

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

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同时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当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与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时,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三、劳动合同履行地能是多个地方吗

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是多个地方。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2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
    劳动仲裁有劳动合同可以的,但是劳动合同仅仅只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这一事实,对于其他的主张,如果无法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一般主张很可能得不到支持,但是有的证据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所以有的主张也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一、未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工资怎么办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双倍工资的,首先应当搜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等,然后准备好这些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只有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二、一般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起诉解决。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者应当搜集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
    2023-03-05
    435人看过
  • 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地点协议书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甲方:乙方: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或具体事项)达成协议原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协议条款如下:1。原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由变更为确定,岗位由变更为确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除本协议中明确修改的条款外,原劳动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本协议生效后,将成为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世纪外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签字)mm/DD/yy工作场所重大变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事变更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发出聘用令∧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批准并与劳动者协商,δ能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ν客观条件的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
    2023-05-07
    258人看过
  •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履行地
    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用人单位的住所地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当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与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时,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
    2023-05-05
    421人看过
  • 如何理解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原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部发〔1993〕244号)规定,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期限可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解除合同可分为立即解除和预告解除两种情形。就立即解除看,用人单位方面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立即解除合同: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还包括被人民法院处判处拘役
    2023-06-07
    406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履行地一般写什么
    这项劳动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以公司注册地为准。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约定条款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上述7项必须具备的条款内容外,还
    2023-06-11
    412人看过
  • 劳动法30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何处?
    当员工与企业因为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解决纠纷的途径很多,但是每一种纠纷解决途径都要求先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哪里,因为确定完劳动合同履行地之后就可以准确找到相应的管辖机构。那么30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何处呢?一、30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何处?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由此确定,本案中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申请人所在地即f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
    2023-06-29
    176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发生劳动合同争议怎么办
    一、未签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但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企业与其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一般被称为“事实劳动关系”。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诉,有关机构应予受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二
    2023-04-29
    252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有什么用
    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按照约定或实际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作用现在是确定合同履行的地点,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1、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4)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
    2023-08-12
    243人看过
  •  大学生履行劳动合同
    履行劳动合同
    本文介绍了在校学生从事兼职活动的情况。虽然这些活动并非就业,但他们并未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学生不视为就业的情形仅限于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如果他们并非利用业余时间也不以勤工助学为目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校生在工作之余从事兼职活动,这并不等同于就业,而且他们并未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在校生不视为就业的情形仅限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如果其并非利用业余时间也不以勤工助学为目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兼 职 活 动 与 就 业 的 区 别 : 哪 个 需 要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兼职活动与就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职业关系、职业风险以及合同签订等方面。兼职活动通常以非全日制、临时性为主,而就业则具有较为稳定和长期性的特点。在职业关系上,兼
    2023-09-06
    193人看过
  • 怎么确认借款合同履行地,借款合同履行地指什么
    一、怎么确认借款合同履行地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认如果有约定履行地的,按约定处理,如果履行地点为明确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借款合同履行地指什么借款合同履行地是指借款合同如果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约定地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接收款项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三、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
    2023-05-03
    42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否优先管辖
    1、劳动合同履行地问题在实践中很容易发生争议。而且该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对劳动者也是不利的。劳动合同就其义务而言,劳动者的义务是提供劳动,而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劳动合同义务的履行而言劳动者的劳动履行地作为劳动合同履行是毫无疑问的。2、应以劳动者工资的收到地作为履行地,特别是现在,银行电子支付系统发达,用人单位的工资多是通过银行系统来支付的。一、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1、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务合同纠纷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
    2023-02-26
    46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应如何确定履行地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应填哪里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则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可得出以下三种情形:1)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地,且注册登记地与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一致,则单位所在地为同一个地点。2)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地,但注册登记地与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则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为单位所在地。3)用人单位未注册登记,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情况下,该地与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是相一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
    2023-08-16
    22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优先管辖吗
    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优先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023-06-13
    445人看过
  • 变更法人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变更法人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当事人要按合同约定履行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者与有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地点,这个地点有可能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有可能是其他地方。而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用人单位的住所地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当用人
    2023-06-26
    28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竞业争议中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指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13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是指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不同意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的违法决定,并要求继续恢复和履行原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 2、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合同履行地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的定义应理解为: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
    • 劳动争议案件,如果要是不履行劳动合同怎么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4
      不履行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一般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因此,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哪些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啊?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工作地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吗?为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7
      工作地点是履行劳动合同的地方。劳动合同履行地点实际上是指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点。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