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申请人有哪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6:10:18 259 人看过

4月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也是国内第一部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今起,该《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申请人享受的权利、并联审批、电子监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省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牛*平说,《条例》首次将政务服务纳入法制轨道,是全国第一部就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的地方创制性立法。

《条例》界定“政务服务”

“我一直以为身份证只能到公安局办,没想到政务中心也能办。”昨天上午,记者在成都青羊区政务服务中心见到了前来补办身份证的吕女士,她说这是自己第一次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

牛*平介绍,经过多年发展,全省政务服务工作已经不断拓展和深化,现在投资立项、房产、医保、社保、身份证……都是政务服务中心能受理的。”《条例》对“政务服务”作出界定,是指四川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统称政务服务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称申请人)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事项的活动。

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牛*平说,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已深入到乡镇街道、村组社区,《条例》对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均有要求。

《条例》指出,需由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复审和终审的审批事项,政务服务部门可以实行上下级联网审批。

申请人享有四大权利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政务服务申请人享有四项权利,包括政务服务事项咨询、申请;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对政务服务部门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工作进行督察、评议,提出意见、建议、投诉和举报;对政务服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曾经有位市民拿着一张纸条:‘某某某要求成立某某公司,请予以办理’,到服务中心来,非要我们受理。”回忆起这事,省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指导处的处长陈*国就哭笑不得,“市民在前来办理事项前,最好能做足准备工作,把所需材料准备齐全,能快速提高办事效率”。陈*国说,以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企业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并联审批为例,材料准备齐全后,只需要约3个工作即可完成审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申请社保的方法有哪些?
    只要单位没有破产,并且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每一个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也是劳动者的应享受的福利。如果单位不承担起这个责任,作为劳动者就应该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和义务。如何申请医疗纠纷提起诉讼医疗责任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2023-07-06
    300人看过
  • 对专利优先权申请人有哪些限制
    1、什么是专利优先权申请人的限制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某一国家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日为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项权利为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是排除那些在其他国家剽窃专利的人可能首先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可能性。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作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首次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副本;逾期未作出书面声明或者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申请专利优先权的作用是什么。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专利优先权可以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发明创造一经发生,发明人就可以及时申请专利,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发明人的积极性,更充分地体现了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先申请”原则申请专利过晚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这很容易导致别人先申请。此外,一些专利技术窃贼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窃取技术成果,先申请专利,甚
    2023-05-07
    401人看过
  • 针对哪些人有权利撤销执行申请
    申请执行的权利人有权利撤销执行申请。一、撤回执行申请的概念与性质(一)撤回执行申请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等规定均表述有“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内容,说明在立法层面上是认可司法实践中申请人撤回申请。申请执行权是法律赋予申请人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应赋予其较大的支配度,既然允许申请人申请执行,当然可以允许其撤回申请,公权力不宜过多干预。实务中,常常将撤回执行申请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申请人撤销申请”混同,两者显然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1)撤回是收回之意;撤销是取消之意,即取回消灭,两者在字面理解上有较大差异。(2)在民事诉讼法未对撤回执行申请及其法律效果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参照审判程序关于撤回起诉的规定办理。(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的执行终结,
    2023-02-13
    346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有哪些权利,被保险人有哪些权利?
    一、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有哪些权利保险人除了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外,还具有依法拒付保险金的权利。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保险人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人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过,如果投保人已交足了2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2、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中,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应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二、被保险人有哪些权利1、决定合同效力及保险单的转让或质押。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的同意是合同有效或者保险单合法转让的前提条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2023-02-04
    107人看过
  • 参保人员在社保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参保人员有以下主要义务:一是缴费义务。职工要承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要承担缴费义务。二是登记义务。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参保人员有以下主要权利:--是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二是个人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三是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参保
    2023-02-27
    203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申请专利并获专利权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专利并获专利权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有权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
    2023-06-18
    56人看过
  • 未授权的专利申请是否保护,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有哪些
    一、未授权的专利申请是否保护专利在申请的过程中,未正式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不受法律保护,专利要授予专利权后,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二、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有哪些申请发明
    2023-04-18
    192人看过
  • 没有社保的人工伤能申请哪些赔偿
    一、没有社保的人工伤能申请哪些赔偿没有社保并不影响员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法定的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三)交通费、食宿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四)康复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六)停工留薪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在停工留薪期内,
    2023-06-07
    481人看过
  • 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是有哪些人
    一、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是有哪些人1、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包括: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
    2024-01-26
    476人看过
  •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在获得授权之前有哪些权利?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可分成两个阶段,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每个阶段的权利是不同的。第一阶段是从申请日到申请公布日,《专利法》采用临时保护。如果有人在使用已经申请专利但未授权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可对实施该发明创造的人讲明自己已申请了专利,将来一旦该申请被授权,就可以按通知之日起要求实施者支付适当的费用。第二阶段是指被授予专利权到专利期限届满。在这一段时间内,申请人的专利已被批准拥有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如果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某个单位或个人实施了已经公布的发明,又不按着专利申请人的要求支付适当的费用,在该项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还该项费用。在被授予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这段时间内,在受《专利法》保护的区域内,除《专利法》中规定可以强制许可的情况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实施该项专利,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3-06-08
    208人看过
  • 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有哪些内容
    按我国规定,权利要求书是申请发明专利的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它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要求保护的内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请专利的核心,也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2023-05-01
    53人看过
  • 商标申请人的权利是什么?商标申请材料有哪些?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一、商标申请人的权利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2023-04-23
    462人看过
  • 外观专利权如何申请,申请材料有哪些
    1、申请阶段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2、审查阶段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3、授权阶段(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
    2023-02-26
    89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利与弊有哪些
    一、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利与弊有哪些有助于实现债权,但是如果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会根据财产状况按比例分配支付欠款是不利的。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债务人破产申请中债权人应如何提供证据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等。三、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怎么写破产申请书怎么写债权人在破产文书中写明:1.债务人的基本
    2023-08-24
    27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区别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31
      有的,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权人是有严格区分的:专利申请权是一种独立的财产权,是一种具有相对性的请求权,特定主体就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并不能排斥他人就同样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换言之,对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有资格提出专利申请的主体可能是多方,但获得批准从而成为专利权人的则可能是其中的一方。专利申请权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专利申请权人提出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后,该专利申请权人就成为专利权人
    • 哪些人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0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有五类,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
    • 哪些非专利发明人有专利申请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1、接受发明人、设计人的赠与,从而取得专利申请权。成为专利申请权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其专利申请,成为专利权人; 2、是发明人、设计人的法定继续人而取得专利申请权。成为专利申请权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其专利申请,成为专利权人。 3、经转让,取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设设计专利申请权,成为专利申请权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其专利申请,成为专利权人。
    • 商标权利人名称申请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商标申请人名称规定是: 一、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全称; 二、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应填写姓名; 三、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称的,应连同中文一起填写,并加盖申请人印章(法人加盖企业或公司印章)。
    • 申请人依法取得专利权利之前有哪些权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8-28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可分成两个阶段,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每个阶段的权利是不同的。第一阶段是从申请日到申请公布日,《专利法》采用“临时保护”。如果有人在使用已经申请专利但未授权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可对实施该发明创造的人讲明自己已申请了专利,将来一旦该申请被授权,就可以按通知之日起要求实施者支付适当的费用。第二阶段是指被授予专利权到专利期限届满。在这一段时间内,申请人的专利已被批准拥有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