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开发商的行为如果有有欺诈嫌疑的嫌疑,应当按照购房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数额。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有以下五种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购房者可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第一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第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售给第三方购房者或者所售房屋系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购房者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第五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方购房者。
开发商欺骗消费者的知情权
购房置业是消费者家庭生活中举足轻重的一件大事。房地产经营者理应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房和售后服务。然而有一小区的开房商谎报房子面积的大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42平方米新房缩水至133平方米
2013年2月,中山市沙溪镇中信左岸小区7栋业主纷纷接到开发商的通知,要求他们各自前往签署一份房产面积确认书,确认产权面积由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142平方米变成133平方米。面积少了接近10平方米,业主们认为不能接受。3月,108名业主联名写了消费者投诉信并选出了业主代表前往中山市消委会投诉,请求消委会协助解决。
开发商隐瞒事实
开发商始终坚持是由于国家政策导致面积差异,因为他们是根据规划部门相关文件要求计算报建面积,即阳台建筑面积计算应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后计入项目用地的容积率;当阳台的进深超过1.8米时,还应将其超出1.8米部分按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全部计入项目用地的容积率。
法律分析:
开发商对于房子的实际平方米故意隐瞒,应该做出赔偿,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过消费协会的劝解,最终开发商同意对消费者多付的房款进行返还,补偿标准按房屋签订时的建筑面积单价乘以差异面积计算所得;物业管理费按照房屋实际面积进行多退少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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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发商欺骗应该如何处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3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数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有以下五种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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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应对房地产开发商欺诈行为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0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属于出卖人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五种情形:其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其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给第三人,其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