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企业负责人必须是药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6 07:53:26 75 人看过

在我国现行的医疗制度中尚未实现医药分业,同时政策支持力度不足,致使处方难以顺利流入社会药店,这无疑对广大执业药师从事专业的处方调剂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制约和影响。

进一步而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提出要着重提升执业药师的地位,他们应当负责监管药品质量并制定相应的质控策略。

根据该规范要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的法人代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均需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且至少存在一名以上的执业药师承担此职责。

《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工作,明确许可条件,统一许可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变更、延续许可的现场检查和审核工作。开办许可现场验收时,应根据本细则逐项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全部符合要求的判定为检查合格。变更许可现场验收时,对变更项目对应的条款检查、验收,并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判定。延续许可应当结合本细则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综合判定。

第三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第四条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具有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包含基本药物在内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企业使用智能设备提高药品经营服务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第五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由总部、配送中心和门店组成。总部是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连锁企业的物流部门,门店承担日常零售业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应设置质量管理、门店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具体负责企业经营质量、员工培训和健康检查等管理工作。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和配送中心的管理应当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应当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6: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药店变更企业负责人需提交的材料
    药店变更企业负责人需提交的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企业无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原件;企业负责人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复印件;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申明原件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由原发证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变更的许可事项后,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变更手续。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
    2024-05-11
    104人看过
  • 执业药师注册企业负责人人注意事项
    (一)执业药师做企业负责人负有全部责任,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企业销售假药企业负责人十年之内不能经营药品还要判刑,执业药师证也会取消;(二)企业外部风险包括:顾客风险、竞争对手风险、政治环境风险、法律环境风险、经济环境风险等;(三)企业内部风险包括:产品风险、营销风险、财务风险、人事风险、组织与管理风险等。立足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来进行企业风险评估,主要评估企业内部风险,兼顾企业外部风险。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表现(一)掺杂、掺假。这是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二)以假充真。这是指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表现为伪造或者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志进行生产或者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三)以次充好。这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四)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这是指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内)的产品假冒符合产
    2023-03-26
    406人看过
  • 药店买药吃了过敏药店有责任吗
    一、药店买药吃了过敏药店有责任吗?药店如果没有卖假药或者是药店没有给你开错药,那么药店就没有责任,如果仅仅是你自身买药,吃错了药,造成损害的,药店没有责任。如果是处方药,没有按程序开具,则需要承担责任。法律并没有类似的法律条例界定,过敏很可能跟体质不同有联系,所有的药品也不是所有人吃了都会过敏的,可能有些人就是特殊的过敏体质,所以如果不是易过敏药且店主没有告知,药店责任人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药店开错药维权请律师有什么用?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任何官司都表现为权利义务方面的争议
    2023-04-22
    427人看过
  • 兽药店必须要有兽医执照吗?
    兽药店需要兽医证。根据规定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开兽药店需要办什么手续开兽药店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与具体步骤1、开兽药应具备下列条件:(1)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施设。(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证明材料。(5)开兽药店就要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GSP验收通过证。其中兽药GSP验收通过里面含一个兽医执业资格证书,这个东西需要兽医大专毕业或以上文凭才有资格考,但你没有也没有关系,可以通过花
    2023-07-05
    360人看过
  • 本人没有执业药师证怎么开药店
    现在卫生规定,开药店必须有一名注册的执业药师,没有执业药师是不允许进行售药等情况的,所以最好需要雇一名或者自己考一下临床执业药师,才能够从事医药售卖。开药店的要求1、营业场地的要求店面面积的大小与商品陈列的多少相关,除此之外还要考虑消防安全之类的问题,所以开药店对营业场地是有要求的。一般不应该少于40平方米,而且最好能预留20平方米的仓库面积,以便存放货物。2、证件的要求不管是开什么店,相关证件的办理是绝对少不了的,药店更是如此。要申办的证件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健康证等,并且最重要的是要申请GSP认证。申请开药店之前,你应该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3、人员的要求药店是特殊的经营场所,销售的都是有治病疗
    2023-05-09
    219人看过
  • 药店药品质量负责人怎么变更,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药店药品质量负责人的变更方式为应携带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以及主管部门的任命或聘任通知等材料到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包括发现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等。一、药店药品质量负责人怎么变更药店药品质量负责人的变更携带相关资料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所需资料如下: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主管部门的任命或聘任通知,无主管部门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决议或原负责人签属的同意变更意见的股东会议纪要;3.拟变更的质量负责人的简历、学历、职称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其中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还需提供上岗证复印件、拟变更的质量负责人的自我保证申明、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包括哪些方面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发现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食品供货商或生产者,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
    2022-07-23
    325人看过
  • 药师分医院跟药店的吗
    药师分医院跟药店的。前者是执业药师,后者是医院药师。一、什么是医院药师执业药师是执业资格,我国执业药师面向对象主要是社会药店和制药企业,是指由国家食药监部门与国家人社部门共同组织的,经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种从事药学执业工作的资格准入性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也就是说执业药师的主管部门是食药监部门,所以在食药监部门管理下的制药企业、医药公司、大药房等单位,执业药师是很重要的,有些岗位甚至是必须执业药师。当然对医院药师有些岗位也会有选择适当认可,比如营业员、导购员。二、什么是医院药师医院药师是国家卫计部门组织的职称考试(分医院药学、中药学和临床药学,各省卫计部门负责组织各省的职称考试),也就是说医院药师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卫计部门,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必须报考,是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包括药士、药师、主管药
    2023-06-27
    188人看过
  • 有药师证可以开药店吗
    有执业药师证可以开药店。执业药师证书只是开药店的其中一个条件,开药店还得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各种证书,说起来办这些证真的还挺麻烦的,毕竟药品安全问题国家非常重视,要求自然也很严格。除了这些,开药店还需要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卫生环境、仓储设施等,开药店要的手续是:1、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2、选定经营场所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3、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4、办理税务登记。基本工商、税务等执照,目前的政策方面很宽松,很便捷。作为药店,除了上述基本执照外,还需要药监部门的审批和认证,各地不同,需要仔细了解。这一步一般是药店最关键、最难的步骤。一般情况下,选择可以加盟的连锁企业,会方便很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
    2023-08-10
    78人看过
  • 药店质量负责人的任免程序
    携带相关资料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所需资料如下:1、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质量负责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主管部门的任命或聘任通知,无主管部门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决议或原负责人签属的同意变更意见的股东会议纪要、拟变更的质量负责人的简历、学历、职称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其中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还需提供上岗证复印件、拟变更的质量负责人的自我保证申明、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质量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企业任命文件或聘任通知和加盖劳动部门印章的用工材料、质量负责人的简历、职称证书、上岗证、离职证明、暂住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质量负责人的上岗自我保证声明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药学技术人员应注明上岗时间。药店质量负责人需要什么条件药店质量负责人需要的条件如下:1、
    2023-07-11
    156人看过
  • 大连执业药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吗
    执业药师暂行管理办理中规定:第五章继续教育第二十二条执业药师需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最新医药信息,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平。第二十三条执业药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组织拟定、审批继续教育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实施工作。第二十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执业药师培训机构承担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第二十五条执业药师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在证书上登记盖章,并以此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
    2023-05-10
    192人看过
  • 药店质量负责人需要什么条件
    药店质量负责人需要的条件如下:1、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执业资格或药师以上技术职称。营业场所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执业资格;2、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3、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50平方米,需增加一名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4、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5、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6、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以及营业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法律依据
    2023-08-11
    422人看过
  • 药店内法人与质量负责人的异同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负责人是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的登记注册事项之一。负责人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药店法人和企业负责人可以是一个人吗药店法人和企业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个人。根据相关规定,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023-07-06
    193人看过
  • 在药店当质量负责人会当什么责任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五方责任主体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2024-05-09
    182人看过
  • 药店开业必备证件一览
    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GSP认证,如果所经营的药店内包含保健食品,还需要向药监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开药店需要满足最基本的场地条件,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药品零售业的质量负责人应是药师(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具体办理申报提交材料:1、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
    2023-07-05
    30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个人独资企业药店的法人代表必须是执业药师吗?申请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9-01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手续: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执业单位考核手续;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第十二条凡获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限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获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2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限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
    • 药店质量负责人必须要求学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8
      1,最好变更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如果药店出现纠纷被起诉,法定代表人是需要代表药店出庭,承担相应责任的。 2,药师资格证最好从现在已经转让的药店变更,药师资格证是不能转主、借用,违反规定药监部门可以注销药师资格。 3,相关规定: (1)《民法通则》规定: 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凡以
    • 药店企业负责人变更的步骤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19
      前往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资料如下: 1. 如果企业是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员变更,则需提交以下资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主管部门的任命或聘任通知(如有)、公司董事会决议或原负责人签属的同意变更意见的股东会议纪要、拟变更的质量负责人的简历、学历、职称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此外,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还需要提供上岗证复印件、拟变更的质量负责人的自我保证申明、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
    • 药店企业负责人和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26
      法人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负责人则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其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经营单位及其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一般来说,负责人由经营单位或分公司隶属于的上级法人单位(如企业法人、公司、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等)任命。
    • 药店店员卖错药要负责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4-17
      如果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规章制度对此有约定,造成单位损失需要承担赔偿的。营业员是否需要赔偿要看他是否有过错,如果他没有过错,则不需要赔偿;如果是因为营业员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