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能注意的问题包括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5:52:44 203 人看过

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在实践中,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产生任何文字凭据,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条件

但反而言之,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的成立,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口头约定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双方当事人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且合同内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口头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二、口头分家协议有效吗

口头分家协议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口头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口头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转让的分类包括什么问题
    一、合同转让的分类包括什么问题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合同转让,只是改变了原合同权利义务履行人主体,其直接结果是原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转让后的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人,自转让成立起,第三人代替原合同关系的一方或加入原合同成为原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形成新的合同关系人。(一)合同的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根据合同转让的范围不同,可将合同转让分为合同的全部转让与合同的部分转让。(二)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移转、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根据合同转让的内容不同,可将合同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和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二、什么是公司合同有偿转让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合履行之
    2023-05-03
    353人看过
  • 口头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
    关于“口头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的相关解答如下:口头合同的效力如何口头合同也叫口头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协议,无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载体来表现合同内容。口头合同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在实践中,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产生任何文字凭据,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条件。但反而言之,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的成立,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2023-02-26
    477人看过
  • 保管合同成立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哪些?
    (1)当事人的约定应当表现为文字或其他可以确认的书面形式。否则,难以确认的,不足以证明保管合同当事人同意合同于交付以外的时间成立,保管合同仍于保管物交付时成立。(2)保管物的交付,是指寄存人将对保管物的占有移转至保管人。交付可以由寄存人直接交保管人,也可由第三人间接交付。如保管人已占有标的物,以简易方式交付即可,占有约定也可成立保管。如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嗣后由出卖人为买受人保管。(3)如保管人与寄存人事前仅有口头约定,其后,在前保管人或寄存人改变主意,不接受保管物或不交付保管物,因为保管合同尚未成立,则改变主意的一方并不构成违约,对方当然无权请求强制履行,也无权请求法院追究其责任。(4)如保管人与寄存人于保管物交付前,已订立合同,明确约定保管合同于保管物交付前成立的,因为属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应受法律保护。此时,保管合同虽未有保管物授受,但仍然成立。由上文可以知道,当寄托人将需要保管的物
    2023-03-14
    424人看过
  • 施工合同价格包括什么问题
    一、施工合同价格包括什么问题(一)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二)进度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三)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怎么确定工程合同价(一)通过招标,选定中标人决定合同价这是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适应市场机制、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经过招标、评标、决标后自中标
    2023-05-03
    412人看过
  • 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什么
    一、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2.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3.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二、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1.一般要件。担保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指欲使已成立的担保合同发生完备的法律效力而应当具备的法律条件。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的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特殊要件。一般说来,担保合同具备《民法典》所规定的条件时,
    2023-05-06
    329人看过
  • 口头合同的风险包括哪些
    1、口头协议,出现争议口说无凭;2、虽签订书面合同,但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可能产生各种风险,常见的情形包括:(1)交货地点约定模糊,造成履约成本增加,或导致交易失败;(2)交货批次、时间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积压;增加交易成本;(3)货物所有权转移或损失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确,导致承担不必要的货损风险;(4)货物质量标准不明确,出现争议无法达成一致;(5)货款支付时间不明确,导致客户拖延支付货款;(6)货款支付方式可能导致的风险,如空头支票、汇票无法承兑等;(7)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缺乏约束力,打官司时损失无法计算,索要赔偿得不到支持;(8)忽视管辖法院,导致诉讼成本增加。(9)签字、签章效力存在瑕疵,导致合同无效或存在争议。一、分批供应合同的履行期限如何确定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履行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基本的义务之一。对于货物买卖合同来说,卖方最基本的义务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2023-03-10
    382人看过
  • 建设合同一般包括什么问题
    一、建设合同一般包括什么问题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
    2023-04-30
    399人看过
  • 三农问题包括什么问题
    三农问题是指我国当前比较值得关注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实际上,这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但三者侧重点不一,必须一体化地考虑以上三个问题。。“三农问题”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必然产物。十六大后,一系列高层会议和政策举措已勾勒出中央新领导集体施政思路的概貌。由于新领导集体面临的问题和担负的任务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他们的施政思路展示出不少“新的东西”。这其中,对“三农”问题的态度引人关注。
    2023-05-01
    114人看过
  • 口头形式订立合同要规避什么问题
    口头合同在举证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在订立口头合同时要着重关注以下四个问题:1、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2、应该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3、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发生困难,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4、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一、口头合同怎么证明存在口头合同是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那么,如何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及效力呢?首先应当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比如:短信微信记录、通话录音、证人等都可以作口头合同的证明材料。另外,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全部或部分义务,另一方
    2023-03-02
    184人看过
  • 口头解除合同的效力问题探析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满足法定事由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哺乳期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合同怎么维权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
    2023-07-05
    193人看过
  • 口头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
    (1)如果双方都按口头约定履行,有效。(2)如果有一方反悔不承认、另一方能举证证明口头约定内容的,也有效。(3)但口头约定的合同如果是超过六个月以上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只是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对方。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是口头合同吗?租赁合同如果是六个月以下可以是口头合同,六个月以上需要采用书面合同。法律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有: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
    2023-07-06
    292人看过
  • 探讨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口头合同也受法律保护。其有效性与书面合同的判断标准相同。也就是说,口头合同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和合法的口头合同内容。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方利益、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社会秩序和良好习俗,不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合法有效的口头。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口头合同能否撤销口同合同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可以撤销。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双方口头同意撤销合同的,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以及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2023-07-16
    423人看过
  • 合同履行原则包括那些合同履行要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履行原则包括:1.适当履行原则;2.协作履行原则;3.经济合理原则;4.情事变更原则。合同履行要注意的问题有:要注意全面履行合同,包括合同标的、数量、标准、价款、时间、地点等,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并保留好实际履行的书面材料原件,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变更方可能承担违约责任。一、什么是劳动合同履行原则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1、实际履行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和实现自己的权利,不得以其他标的或方式来代替;2、亲自履行原则,劳动合同需要由本人亲自履行;3、协作履行的原则;4、正确履行的原则。二、公司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哪些?公司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有:1、实际履行原则,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按照约定的标的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的履行不能用其他标的物代替;2、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债务,不得随意提前、延
    2023-03-08
    403人看过
  • 订立口头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以及订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订立口头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订立口头合同应当注意取证方面的问题。口头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证明合同的存在以及合同关系的内容。因为口头合同难以取证,不易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口头缔约,特别是不能即时清洁,而且标的额较大的合同采取口头缔约时,将存在相对人否认合同成立、否认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但是,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是说没有任何凭证,商店的购物发票、小票等能够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但是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书面形式。所以,订立标的额较大或者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企业订立口头合同时要审慎,一定要注意订立合同的时机和方式。二、口头合同订立的条件是怎样的口头合同订立有如下条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
    2023-05-06
    15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口头合同是当事人以口头交谈形式达成协议而成立的合同,无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载体来表现合同内容,是书面合同的对称,一般适用于标的数量不大、内容不复杂且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 更多>

    #口头合同
    相关咨询
    • 公司租房合同包括什么注意的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4
      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 口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订立口头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口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
    • 都包括什么问题,该注意什么事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 什么情况下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注意什么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2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
    • 怎么认定口头合同无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所以,订立标的额较大或者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企业订立口头合同时要审慎,一定要注意订立合同的时机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