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21:01:43 311 人看过

一、债务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什么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进一步解释,民间借贷是一个双务合同,出借人的义务是将约定借款金额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的义务是按照约定还款期限将约定借款金额及其利息以货币形势交付给出借人,因此民间借贷纠纷中“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可能是出借人所在地,也可能是借款人所在地。结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这较以前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作出了较大的改变。

二、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怎么办

换言之,接收货币一方是否仅指住所地,是否包括经常居住地?

按照通说理解,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双方因承担的义务行为,合同的履行地点即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方。在借贷合同中,存在两个不同的履行行为,一是贷款人按约定向借款人支付贷款的履行行为,二是借款人按约定向贷款人偿还借款的履行行为。而这两个不同的履行行为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受货币一方”,支付贷款时,接受货币一方为借款人,而偿还借款时,接受货币一方为贷款人。

从《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和第二十二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知,根据一般的管辖原则,无论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还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均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借贷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规定在我国正在发生变化,以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分水岭。在该司法解释正式实施之后,一般就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的,可以去合同履行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法取得合同履行地的,那么可以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2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广西债权确认纠纷诉讼管辖法院
    广西债权确认纠纷诉讼管辖法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管辖大致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
    2023-02-18
    238人看过
  • 法律是怎么规定债务纠纷管辖的
    债权债务纠纷的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一、借款人到期没钱怎么办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
    2023-03-07
    51人看过
  • 哪个法院才能确定劳务合同纠纷管辖
    劳动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由劳动争议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劳务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2、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
    2023-08-05
    181人看过
  • 法院管辖权怎么确定 债权
    一般来说,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债务转移是否应征得债权人同意(一)什么是债务转移?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在性质上并没有消灭债务,只是将原债务转移给新债务人。它可以是全部转移,也可以是部分转移。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在原合同中的地位承担原合同债务,原债务人不再承担原合同中的责任。在部分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作为受让人加入原合同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二)债务转移要应征得债权人同意吗?债权人同意是债务转移的生效要件。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的承诺
    2023-03-10
    401人看过
  • 工程劳务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认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分三个层面处理。1、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是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行地;三是争议标的为前述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标的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的交付等,则以履
    2023-03-19
    193人看过
  • 怎么确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管辖法院
    首先,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认为江新与何玉田若以不服劳动仲裁委的不予受理裁决,起诉至法院,则由仲裁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观点是不妥的。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作为确定人民法院地域管辖的依据。其次,认为只要劳动者不通过劳动仲裁,而是依工资欠条为证据向法院起诉为条件,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才具有管辖权的观点亦有不妥之处,虽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4-02
    422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纠纷应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一)原告就被告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二)经常居住地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异地离婚如何确定管辖法院?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2023-03-09
    351人看过
  • 商标纠纷如何起诉,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一、商标纠纷如何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单独起诉,也可以共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经商标注册人授权,可以提起诉讼。二、商标纠纷怎样确定管辖法院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地域管辖方面,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
    2023-04-04
    379人看过
  • 合同纠纷法院在管辖区是怎么确定的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争议解决条款中约定管辖法院,在商谈合同条款时,选择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商选择与被告地址、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址、原告地址、目标地址等有争议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未约定辖区法院的,按照《民事诉讼法》一般原则,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地址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辖区。怎么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法院管辖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指出: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货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023-08-06
    332人看过
  •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要怎样办
    一般发生合同纠纷,协议有约定的由约定的法院管辖,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买卖合同纠纷去哪里起诉买卖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1.买卖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支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1.当事人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
    2023-06-24
    121人看过
  • 借款纠纷如何确定法院管辖权
    关于当事人之间的借款纠纷缩提起的诉讼,若双方在借款时约定了管辖法院,则应当由约定法院进行管辖;若没有约定法院的,一般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将利息预先扣除的借款纠纷如何确定其借款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可知,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023-07-31
    367人看过
  • 确定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的方法
    商标权纠纷管辖依据纠纷类型确定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商标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等等。商标权纠纷管辖是哪个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2、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商标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4、商标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3
    201人看过
  • 如何确定债权债务纠纷的起诉管辖地?
    债权债务纠纷起诉管辖地的确认方式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什么是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是债权债务1、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关于什么是债权债务问题。2、债权债务中关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问题,文中是这样说明的:无因行为必须由法律作出规定,法律可以规定某些物权行为是无因行为,也可以规定某些债权行为是无因行为,德国民法就是如此。某种行为,在理论上我们认为它“应该”是无因行为,但未规定在法律中,还是不能作为无因行为看待。3、什么是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1)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
    2023-07-03
    65人看过
  • 货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
    一、货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一)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五)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确定好了欠款纠纷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就需要为诉讼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二、进行贷款纠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
    2023-04-23
    481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法院管辖债务纠纷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2
      通常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如果是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按照合同约定,还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
    • 借款纠纷法院怎样确定管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5
      借款纠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 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借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1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不动产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没有对“不动产纠纷”进行明确定义和详细解释。
    • 子女抚养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5
      子女抚养权纠纷的管辖法院,适用我国民事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应当向被告的住所地(也就是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就指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 民事债务纠纷哪个法院管辖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5
      以下是说民事债务纠纷管辖法院,请参考。如果民间借贷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