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可以的,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有权约定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民法典》合同编明确规定了“所有权保留买卖”,并且明确了此种买卖行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买卖合同口头约定有效吗
合同是否生效则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所以口头约定的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法院是允许以口头形式签订合同的:
1.合同内容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合同是各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4.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侵犯第三人或者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六百四十二条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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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风险转移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非由当事人过错所致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从各国国内立法、国际公约及国际惯例对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转移的相关规定来看,主要体现了三种风险转移原则,即风险于合同成立时转移原则、风险随所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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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在途货物买卖合同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7风险原则上从交付起转移,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如果买卖在途货物的,风险从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也可以另行约定。 但是出卖人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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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要多久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出卖人保留标的物所有权的附加条件的,则即使标的物已实际交付于买受人占有,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交付时不发生转移。 ⒉出卖人负责送货上门的,出卖人将标的物送到指定地点,买方验收后为交付,此时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⒊出卖人代办运输或代邮的,出卖人办完托运或邮寄手续时为交付,此时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⒋买受人自行提货的,以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日期为交付之日,标的物所有权于此时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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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规则具体都有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21、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以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 (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了。 2、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 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但由于对运输中的货物的出险时间不易确定,所以公约又规定,风险自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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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什么意思,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注意事项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8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这里的动产包括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 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为有效,不管不动产是否进行了登记。换言之,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一定要二者区分开来,这也是导致以一房二买,一女二嫁的重要原因。如,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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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主体不一致是否有转移货物所有权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7(l)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