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立案后多久可以实施强制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0:51:09 251 人看过

1、诈骗案件立案后,实施强制措施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未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前,诈骗案件的侦破时间不受限制,且办案机关并没有权利随便抓人,实施强制措施的前提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不能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方法,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

第一条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批准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一、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

第一条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批准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第二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情形: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明已有查证属实的。

第三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一)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的;

(二)仅有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而无其他证据印证的;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和无罪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且难以排除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的供述存在重大矛盾,且无其他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的;

(五)没有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不能相互印证的;

(六)

证明犯罪的证据中,对于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依法予以排除后,其余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七)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主观方面要件的;

(八)虽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但无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该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九)其他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情形。

第四条“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根据已经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二、逮捕是什么意思条件是什么

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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