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的订立是怎样的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8:07:44 153 人看过

一、仲裁协议的订立是怎样的程序

仲裁协议的订立的程序如下:

1.合同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仲裁机构受理其仲裁请求,并向双方送达相关文书;

3.组成仲裁庭后,对该合同纠纷开庭进行仲裁;

4.仲裁机构做出仲裁裁决,并出具裁决书。

二、仲裁协议怎样才有效

仲裁协议有效情形如下:

1.仲裁请求的意思表示,就是说仲裁协议中应当出现“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类似的措辞。

2.仲裁事项,即是对全部的争议还是对部分争议行使管辖权。在实践中,“仲裁事项”在仲裁协议中一般表述为: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由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指的是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哪一个仲裁机构仲裁要明确。

三、有效仲裁协议能排除法院管辖权吗

有效仲裁协议能排除法院管辖权。在民事纠纷中我国是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有效的仲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权的规定就会排除,不受限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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