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9:12:39 378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于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房、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其中,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批准,可以用于兴办乡镇企业和建设村民住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批准,可以用于乡(镇)、村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2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房等乡(镇)村的建设,应当按照村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设置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控制用地面积。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制定土地利用标准。

4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村民在农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村里原有的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5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不得因破产、兼并等情形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6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已经建成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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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3日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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